環保部就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答問

環保部就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答問是在2013年09月18日由環境保護部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環保部就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答問
  • 發布部門:環境保護部
  • 類別:答問
  • 發布日期:2013年09月18日
  •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新華社北京9月17日電(顧瑞珍翟玉珠)我國汽車行業快速發展,汽車尾氣排放對北京等大城市環境空氣中的細顆粒物貢獻率超過20%,已成為我國城市中主要大氣污染源
17日環保部發布《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五階段)》,環保部科技標準司負責人並就其答記者問。
問:國五標準適用於哪些車輛?
答:適用最大總質量小於3.5噸的汽車。從燃料類型來看,包括了汽油車、柴油車、氣體燃料車(如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兩用燃料車及混合動力車等。適用於新車定型、生產和銷售環節,不涉及已經使用的在用車輛。
問:國五標準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限值與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相比有何不同?
答:國五標準新增顆粒物粒子數量限值要求,該項要求將促使汽車採用更有效的顆粒物排放控制技術,大幅削減顆粒物尤其是細微粒子的排放。
國五標準大幅度加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以轎車為例:汽油車的氮氧化物加嚴25%,柴油車的氮氧化物加嚴28%,顆粒物加嚴82%。對汽車污染控制裝置的耐久性里程,由8萬公里增加到16萬公里,即在16萬公里以內,汽車污染物排放應達到本標準限值要求。對於大多數家用轎車來說,16萬公里基本涵蓋了整個使用壽命期。
問:國五標準對輕型汽車的環保管理要求與國家第四階段排放標準有哪些不同?
答:根據我國汽車環保管理實際需要,結合國家第一階段輕型汽車排放標準實施以來的經驗,國五標準還提出了一些新的技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增加排放控制關鍵零部件檢查要求。加強對催化轉化器的貴金屬種類及含量和碳罐核心部件的檢查,確保汽車達標排放。
二是改進生產一致性檢查判定程式,對批量生產汽車的環保抽查和合格性判定增加了新的、可操作性強的判定程式,以滿足我國汽車環保標準實施和管理的需要。
三是提高車載診斷系統功能要求。與第四階段相比,國五標準加嚴了車載診斷(OBD)限值,同時OBD系統的監測項目和功能也有所增加,更有利於對在用車輛實際排放狀況進行監控。
問:國五標準的實施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答: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實施與油品供應密切相關。鑒於國家第四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因高品質燃油供應滯後而三次推遲實施,國五標準實施方案進一步突出了“車、油適配”原則:按照2013年2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關於國五燃油供應時間的決定,國五標準全面實施日期為2018年1月1日,自發布之日起可依據新標準進行型式核准,鼓勵具備燃油供應條件的地方依法提前實施新標準。
問:關於車載油氣回收(ORVR)技術問題是如何考慮的?
答:汽油車加油時會從加油口揮發一定量的汽油蒸汽,目前能有效控制加油排放的技術有兩種,即加油站油氣回收技術(StageⅡ)和汽車車載油氣回收(ORVR)技術。我國從2007年起,開始推行StageⅡ,目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已基本完成StageⅡ改造以控制加油排放。
國五標準修訂過程中,專家對此進行了研究,認為在引入ORVR技術之前,需完成對該技術的全面評估,包括實施後的環境影響、成本效益分析、實際試驗驗證等內容。以現在情況來看,雖然評估工作已經開始,但完成尚需時間,而國五標準的發布較為緊迫,因此未規定ORVR要求。
問:北京市地方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點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北京Ⅴ階段)》與國五標準是什麼關係?
答:經國務院批准,地方可以制定嚴於現行國家標準的機動車地方排放標準。有研究表明,機動車已經成為北京市大氣污染物的主要來源,排放了全市58%的氮氧化物、40%的揮發性有機物和22%的細顆粒物。北京市出於改善區域空氣品質的迫切需求,先行制定了北京V階段標準。同時,北京市已解決了低硫燃油的供應問題,具備實施第五階段輕型汽油車排放標準的條件,經國務院批准,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先行實施北京V階段標準,在國五標準發布後,立即廢止北京V階段標準,改為提前實施國五標準。
(來源:新華社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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