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有財產是區別於信託財產,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出處《信託法》第16條的規定。性質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的區別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的區別主要在於受託人對這兩部分財產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是不同的,主要區別有:一是財產的...
同時,法律也禁止將信託財產以任何名義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其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因此,當受託人進入破產程式時,信託財產不應列入受託人的破產財產,而由委託人對信託財產行使取回權。參考文獻 1. [英]費奧娜·拖米:《英國公司...
信託財產分別管理義務是受託人必須遵守的財產管理原則。主要有: ①受託人必須將接受的信託財產與自己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兩種財產不得混淆、不得交換,受託人也不得自己購買自己管理的信託財產。②接受的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也必須分別...
《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基金財產獨立於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不得將基金財產歸人其固有財產。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因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人基金財產。基金管理人、...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第十七條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
B.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受託人所有的財產)相區別。受託人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固有財產區別管理,分別記賬,不得將其歸入自己的固有財產。C.信託財產獨立於受益人的自有財產:受益人雖然對信託財產享有受益權,但這只是一種利益請求權...
按照前款規定存入專門賬戶的投資者參與資金,獨立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銷售機構的固有財產。非因投資者本身的債務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凍結、扣劃或者強制執行存入專門賬戶的投資者參與資金。第三十一條 集合資產管理計畫成立應當...
信託計畫財產獨立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計畫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信託公司因信託計畫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信託計畫財產;信託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的...
(一)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的保管與處分 1.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為信託財產,其債務由資產管理計畫財產本身承擔責任,投資者以其出資為限對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的債務承擔責任;2.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獨立於管理人和託管人(如有)的固有財產,並獨立於...
第四條 資產管理人從事特定資產管理業務,委託財產獨立於資產管理人和資產託管人的固有財產,並獨立於資產管理人管理的和資產託管人託管的其他財產。資產管理人、資產託管人不得將委託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資產管理人、資產託管人因委託財產...
第三條 支持計畫作為特殊目的載體,其資產獨立於基礎資產原始權益人、受託人、託管人及其他為支持計畫提供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其他服務機構)的固有財產。原始權益人、受託人、託管人及其他服務機構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
第三條 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也不屬於信託公司對受益人的負債。信託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第四條 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信託檔案的約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受益人...
第三條 專業管理機構管理運用債權投資計畫財產,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切實維護委託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條 債權投資計畫財產獨立於專業管理機構的固有財產。專業管理機構因管理、運用或者處置債權投資計畫財產...
第四條 私募基金財產獨立於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託管人的固有財產。私募基金財產的債務由私募基金財產本身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投資者按照基金契約、公司章程、合夥協定(以下統稱基金契約)約定分配收益和承擔風險。第五條 ...
第四條企業年金基金必須存入企業年金專戶。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
第二十四條 受託人管理和處分慈善信託財產,應當按照慈善信託目的,恪盡職守,履行誠信、謹慎管理的義務。第二十五條 受託人除依法取得信託報酬外,不得利用慈善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第二十六條 慈善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相區別,...
第三條 信託計畫財產獨立於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公司不得將信託計畫財產歸入其固有財產;信託公司因信託計畫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歸入信託計畫財產;信託公司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等原因...
信託登記是公告某項財產為信託財產而非受託人固有財產以對抗第三者的方法。是進行信託公告的方法。對於國家法規明確規定應登記或註冊的財產權,在信託時如不進行或不按要求進行登記或註冊,則無法對抗第三者。日本信託法規定,對於股票和...
投資計畫財產獨立於受託人、託管人、獨立監督人及其他為投資計畫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受託人因投資計畫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應當歸入投資計畫財產。第六條 受託...
(3)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信託一經有效成立,信託財產即從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而成為一獨立運作的財產。信託財產的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①信託財產與受託人(信託機構)的固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受託人...
投資人認購信託計畫後的信託財產不再屬於投資人自有財產,並與投資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有所區別;而信託財產雖然可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或運用,但也獨立於信託公司所有的財產,即信託公司的固有財產。信託財產不受信託公司財務狀況的惡化、...
第八條 職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機關事業單位、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託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職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
50 如何理解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委託人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40)51 如何理解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41)52 如何理解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託管人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42...
第四條 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形成的財產,應當獨立於投資機構、託管機構和其他相關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投資機構因投資、管理或者處分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應當歸入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財產。第五條 ...
第五條 投資計畫財產獨立於受託人、託管人、獨立監督人及其他為投資計畫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者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受託人因投資計畫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和收益,應當歸入投資計畫財產。第六...
這種費用主要表現為因信託財產所負擔的稅金與管理費,正常維修信託財產所必需的費用,以及因實施信託行為中規定的各項行為所必需的費用等等。在許多情況下,這種費用均是受受託人用自己的固有財產來墊付的。除此而外,在信託執行的過程中,...
(六)配備足夠的具有專業能力的人員進行投資分析、決策,以專業化的經營方式管理和運作資產管理計畫財產;(七)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本資產管理計畫財產與其管理的其他資產管理計畫財產、管理人的固有財產相互獨立,對所管理的不同資產...
第四條 企業年金基金必須存入企業年金專戶。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人、賬戶管理人、託管人、投資管理人和其他為企業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務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企業年金基金財產的管理、運用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