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租租賃

回租租賃亦稱 “回租”、“售後回租”。在企業急需籌措資金用於新的設備投資時,可以先把自己擁有的設備按現值 (淨值)賣給租賃公司 (需要簽訂銷售或購買契約),再作為承租人向租賃公司租回原設備繼續使用,並按期向租賃公司交付租金,直到用租賃費用付清賣出設備的價款之後,再以少量的代價辦理產權轉移,設備仍歸企業所有的一種租賃。回租實際上是一種緊急融資的方式。作為租賃物體的設備就是企業在用設備,未作任何轉移,其銷售只是形式。承租人既保留了原有設備的使用權和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又能使這些設備所占用的資金轉化為增加其他設備的投資的資金需要,使企業固定資產流動,可以提高資金利用率,便於企業轉移投資,調整產品結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回租租賃
  • 外文名:Leaseback rental
  • 租賃業務:主要用於已使用過的設備
  • 優點在於::承租人擁有設備的使用權獲得資金
  • 別稱:回租、售後回租
回租租賃的優點在於:一是承租人既擁有原來設備的使用權,又能獲得一筆資金;二是由於所有權不歸承租人,租賃期滿後根據需要決定續租還是停租,從而提高承租人對市場的應變能力;三是回租租賃後,使用權沒有改變,承租人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對設備很熟悉,可以節省時間和培訓費用。
設備所有者可將出售設備的資金大部分用於其他投資,把資金用活,而少部分用於繳納租金。回租租賃業務主要用於已使用過的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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