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要深化執法規範化建設,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構建完備的執法體系、規範的執法辦案體系、系統的執法管理體系”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發揮標準化對行政執法的指導作用,更好地服務四川高質量發展,按照四川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到2021年,初步建成規範有序的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的工作要求,根據《四川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四川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相關部署,開展了《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的制定工作。
編制進程
2019年7月,成立“標準起草工作小組”,設定管理機構,明確分工和聯繫人。完成標準的前期預研和論證工作,主要對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的現狀和問題進行調研和分析。
2019年7月,工作組召開標準啟動會,正式啟動了《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地方標準的編制工作。會議明確了標準編制的基本思路和計畫進度安排,組建由四川省司法廳、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崇州市司法局、四川川達律師事務所、四川安全技術中心和四川鑄創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組成的標準編制組。
2019年8-9月,起草工作小組完成資料收集及分析研究工作。經過內部討論,確立了標準的基本技術內容,形成標準內部討論稿。
2019年10月,對相關文獻進行深入研究,對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編碼情況進行實地調研,多次與相關行業專家進行交流,形成了標準初稿,並提交工作組審議。
2019年10月,召開標準內部編輯討論會,針對標準初稿進行逐條審查確認,會上編制組和專家對標準初稿進行逐條理解、反覆推敲,完善標準初稿,形成標準內部徵求意見稿,並完成本稿標準的編制說明。
2020年12月17日,地方標準《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DB51/T 2721-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司法廳提出、歸口並解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1月1日,地方標準《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DB51/T 2721-2020)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四川省司法廳、
成都市司法局、崇州市司法局、四川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技術中心、四川鑄創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劉志誠、王飆、余越峰、劉鵬、袁霄、龔利萍、陳再東、崔浩學、楊成毅、鄭艷、趙爽、黃敬、蔡正委、劉生龍、秦培均、周玉竹、李甜甜、張超、張淑奩、趙豪。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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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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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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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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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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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執法流程圖繪製及編碼規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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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行政執法流程圖示例及流程圖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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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規範性)行政執法事項流程基本編碼示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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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B(規範性)行政執法流程圖的擴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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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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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DB51/T 2721-2020)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許可為例,規定了各類行政執法行為的執法業務流程、執法流程描述規範、行政執法事項流程編碼規則的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在四川省行政執法事項管理及系統建設中對行政執法事項的流程和流程圖的管理,及對應文書的索引查詢。
引用檔案
GB 1526 檔案編制符號及約定中的信息處理、數據流程圖、程式流程圖、系統流程圖、程式網路圖和系統資源圖的檔案編制符號及約定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四川省行政執法流程標準》(DB51/T 2721-2020)的制定主要為建立行政執法領域工作規範,構建全中國一流的行政執法標準體系,全面提升四川省行政執法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水平。該標準的制定積極回響《四川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和《四川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相關部署,同時也為解決同一行政執法類別執法流程情況不一致的問題,為實現四川省規範有序的行政執法標準化體系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該標準的發布實施不僅有利於全省各個行政執法部門對行政執法流程的管理和有效使用,而且有利於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持續提升行政執法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