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無線電管理收費實施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9-11-2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無線電管理收費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89-11-25
- 生效日期:1990-01-01
四川省無線電管理收費實施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9-11-25。
四川省無線電管理收費實施辦法,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9-11-25。檔案來源四川省無線電管理收費實施辦法(1989年11月2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一條根據國家無線電管理委員會、國家物價局、財政部發布的《無線電管理收費暫...
四川省無線電管理辦法 (2024年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61號公布 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無線電業務正常進行,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實施辦法(2011年修訂)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設定、使用無線電台站...
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辦法是2009年8月6日財政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頒布的。辦法通知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無線電管理機構:為了進一步規範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國家無線電事業的健康發展,財政...
第二十九條 非郵電企業和單位經營國務院或郵電部批准放開經營的郵電通信業務,應向省郵電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取得經營許可證或批文並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後方可經營;申請經營無線電通信業務的,還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省郵電管理局應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予以答覆。禁止...
四川省無線電監測站成立於1988年4月,是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直屬事業單位、四川省無線電管理的技術保障機構,也是四川省民兵通信保障大隊電磁頻譜管理分隊的掛靠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主要開展空中電波監測、無線電干擾查找、無線電設備技術...
四川省信息產業廳主管全省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通信業、信息服務業和軟體業,推進全省經濟和社會服務信息化工作。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信息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我省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省電子信息產業發展戰略和促 進電子信息產業發展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規;負責信息產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
第二十四條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應當保持暢通。有關部門和單位對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所需的地下管孔、電路和信道給予保障,警報控制專用線路按國家規定減免使用費。無線電管理部門對國家規定免費使用的人民防空專用頻率給予保障。第二十五條人民防空警報設施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組織安裝,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方便條件,不得...
《廣東省無線電管理實施辦法》在1997.07.11由廣東省人民政府頒布。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電管理,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有效利用無線電頻譜資源,保證各種無線電業務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我省的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在我省行政...
不起訴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1990年1月1日起執行。1988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發布的《貴州省無線電管理收費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本辦法所稱的運營單位,是指依法獲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獲準在本市建設移動通信網路,並向社會公眾提供移動語音、數據、圖像業務和其他增值電信業務的單位。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公眾移動通信系統基站(以下簡稱基站)的設定、使用和管理活動。第四條 四川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攀枝花管理處負責...
由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05年7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05年7月29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對《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實施辦法》作如下修改:...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和其他儀器、裝置,不得對通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的正常使用產生干擾。通用航空無線電專用頻率受到干擾時,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應當立即採取排查措施,及時消除;無法消除的,應當通報機場所在地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有關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採取措施依法查處。第三十五條 ...
《四川省罰款和沒收財物行政處罰管理辦法》(第22號令)將第十九條中的“依據國務院《關於違反財政法規處罰暫行規定》處罰”修改為“依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處罰、處分。”十三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94號令)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的,應當向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