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關於加強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關於加強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四川省人民政府1998年9月11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府關於加強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川府發[1998]65號
  • 發布日期:1998-09-11
引言,具體內容,

引言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一日川府發〔1998〕65號)

具體內容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的決定》(國發〔1996〕29號)、《國務院批轉財政部關於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開展有專項財務檢查報告的通知》(國發〔1997〕4號)精神,現就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企業職工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女職工生育保險基金、大病醫療統籌基金、補充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社會保險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採取有力措施,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清理,在清理的基礎上,務必在1998年10月底之前,把社會保險基金全部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單位及個人均不得擠占、挪用和突擊花錢。
二、為有利於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支付和管理,財政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相對集中的財政專戶,徵收後全額納入財政專戶。在國家基金管理規定未出台前,收支管理暫按現行預算外資金管理辦法執行。總的原則上加強財政監督,提高工作效率,方便支付。各級審計、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三、各級政府要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領導,各級監督檢查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擠占、挪用、揮霍浪費社會保險基金的要嚴肅查處,限期清退,以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各級人事、勞動、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共同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四、社會保險基金實行財政專戶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有關具體事宜,由省財政廳商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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