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規定是一項由四川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政府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規定
- 發布單位:82102
- 發布日期:1989-09-29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四川省政府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規定是一項由四川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規定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89.09.29 實施時間 1989.09.29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使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工作規範化、科學化,提高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質量,根...
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規範擬定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規章...
第一條 為規範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以下簡稱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工作,提高地方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擬定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適用本規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訂和頒布地方性法規程式的暫行規定 頒布時間 1981年10月31日 實施時間 1981年10月31日 頒布單位 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六條...
第一條 為了使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規範化、制度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的通知》是2015年4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發給四川省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關於《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已經省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
二十二、省政府及各部門要堅持科學民主依法立法,不斷提高政府立法質量。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政府規章,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嚴格遵循有關立法程式,提高立法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完善政府...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是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印發的檔案。 1994年6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
第三十九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6月24日成都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4年7月26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程式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結合廣安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規章的立項、起草、...
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加強黨領導立法工作的意見,起草政治方面法律的配套法規規章草案,以及重大經濟社會方面的法規規章草案,按規定程式報請省委同意。認真貫徹執行新修訂的立法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省...
第二十一條 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應當加強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等各方面意見,並按照有關規定,將法規草案及相關說明材料向社會公布,徵求意見。新設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的,存在重大...
第十二條 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凡條文本身需要進一步明確界限的,由市人大常務委員會解釋;凡屬於具體套用問題,由法規授權機關解釋。第十三條 市地方性法規的修改或廢止,按照本規定的第五條至十二條規定的程式辦理。第十四條 本...
《四川省印刷刻字業治安管理辦法》(1985年11月27日省人民政府批准 1985年12月23日公安廳發布;1997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令第103號修改)。三 《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和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程式規定》(1989年9月29日省人民政府令第...
第一條 為規範市政府規章制定程式,促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保證政府立法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91號)等有關法律法規...
推動修訂《四川省人民政府擬定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程式規定》《四川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16.加大立法評估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立法評估制度,進一步規範立法評估的實施主體、程式步驟和報告內容。完善立法項目立項論證制度,持續開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其草案存在重大分歧意見的,起草單位應當做好協調工作;協調不成的,應當如實記錄分歧各方的意見和理由,報制定機關裁決。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規範性檔案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執行。...
《四川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規定》和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通過、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修正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規範性檔案,其草案存在重大分歧意見的,起草單位應當做好協調工作;協調不成的,應當如實記錄分歧各方的意見和理由,報制定機關裁決。工作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制定規範性檔案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執行。...
(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以下統稱工作部門)。 (三)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法律、法規授權組織)。 應當按照本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制定為規範性檔案的,不得以其他檔案...
(三)起草規範性檔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徵求意見的有關材料;(四)規範性檔案草案。工作部門制定規範性檔案,起草機構需要提供有關材料的,參照前款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規範性檔案制定機關的法制部門(機構)...
民主性、合法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和《自貢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自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三十一條機構編制管理事項統一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按照規定許可權和程式辦理,其他機構不得擅自調整機構編制事項。除專項的機構編制法規、規章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外, 行政機構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或者制定規範性檔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 關於廢止《四川省行政執法程式暫行規定》《四川省行政執法規定》的決定 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規範行政執法管理,現決定廢止《四川省行政執法程式暫行規定》(省政府令第14號)和《四川省行政執法規定》(省政府令第106號...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的其他事項。前款第(四)項規定不適用於省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定許可權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第十一條 政府規範性檔案,由政府指定一個部門起草;涉及兩個及以上部門職權的...
為促進政務服務的制度化、規範化,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法治政府、廉潔政府、服務政府的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2013年4月2日四川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
(五)不按規定程式制定、發布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第二十五條 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行政機關的規範性檔案發布後,行政執法監督機關應當監督下級行政機關及時修改或者廢止與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行政機關的規範性檔案相牴觸的規範性檔案...
本規定所稱規章,是指本溪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第三條 地方性法規草案的申請立項、調研、起草、提請審議等工作適用本規定。 規章的立項、調研、起草、審核、決定、公布、備案、解釋、清理等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 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