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辦發〔2016〕12號印發《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加強戲曲保護與傳承、支持戲曲劇本創作、支持戲曲表演團體發展、支持戲曲演出、改善戲曲生產條件、建立戲曲藝術評價體系、完善戲曲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加大戲曲普及和傳承、加強組織領導10部分27條。
總體目標是: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健全以川劇為代表的四川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傳習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工作者紮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大幅提升戲曲藝術服務民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於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環境,形成全社會重視戲曲、關心支持戲曲藝術發展的生動局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川辦發〔2016〕12號
- 印發時間:2016年2月19日
簡述
意見
戲曲具有悠久的歷史、獨特的魅力和深厚的民眾基礎,是表現和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以川劇為代表的四川戲曲是巴蜀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體現著四川人的性格和情感,是四川的文化符號與標識之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辦發〔2015〕52號)精神,促進我省戲曲藝術繁榮發展,弘揚優秀傳統文化,豐富人民民眾精神文化生活,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二為”(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雙百”(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原則,堅持揚棄繼承、轉化創新,保護、傳承與發展並重,堅持振興川劇,更好地發揮以川劇為代表的四川戲曲藝術在四川文化建設和精神家園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二)總體目標。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健全以川劇為代表的四川戲曲藝術保護傳承工作體系、學校教育與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傳習相結合的人才培養體系,完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體制機制、戲曲工作者紮根基層潛心事業的保障激勵機制,大幅提升戲曲藝術服務民眾的綜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於戲曲活起來、傳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環境,形成全社會重視戲曲、關心支持戲曲藝術發展的生動局面。
二、加強戲曲保護與傳承
(三)開展地方戲曲劇種普查。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地方戲曲劇種普查。挖掘、整理、研究、出版地方戲曲資料,並利用現代手段進行地方戲曲數位化音像資料製作,建立地方戲曲劇種資料庫和信息共享交流網路平台。
(四)實施地方戲曲振興工程。加強四川地方戲曲保護與傳承,振興戲曲藝術,將其納入四川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省財政加大地方戲曲振興投入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通過設立戲曲專項資金等方式,扶持本地戲曲藝術發展。戲曲院團和戲曲藝術家們要自覺擔負起振興戲曲藝術的責任和義務。支持川劇、藏戲、燈戲、木偶戲、皮影戲、儺戲及京劇、豫劇、曲藝(曲藝劇)等劇種保護傳承和健康發展。鼓勵不同藝術形式相互借鑑、融合發展、與時俱進。鼓勵將符合條件的地方戲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實施搶救性記錄和保存。
(五)堅持“振興川劇”。加大對“振興川劇”工作的支持力度,引入社會力量支持川劇發展,加大川劇作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與傳承力度,辦好“中國川劇節”和四川省青年川劇演員比賽,推動川劇藝術事業傳承和發展。
三、支持戲曲劇本創作
(六)加大劇本創作扶持力度。健全以劇目工作室和創作辦公室為主體的省、市、縣三級創作網路。實施四川省舞台藝術創作源頭工程,堅持開展“四川省重點劇本簽約”工作,積極爭取中央支持開展的“三個一批”優秀戲曲劇本創作扶持,通過“徵集創新一批、整理改編一批、買斷扶持一批”,調動全社會戲曲劇本創作積極性、主動性,推出一批優秀戲曲劇本。
(七)建立優秀戲曲劇本論證制度。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四川省《舞台藝術劇目創作生產論證評估辦法》。
(八)加大優秀劇本立上舞台的扶持力度。結合四川省重點劇本簽約和“三個一批”創作扶持工作,舉辦作品推介會,為好劇本立上舞台、最大程度實現其藝術價值,搭建交流、溝通和推介平台,努力實現一度創作和二度創作無縫對接。將搬上舞台的“三個一批”扶持劇本和重點簽約劇本納入公共文化服務購買範圍。
四、支持戲曲表演團體發展
(九)支持和保障全省現有戲曲表演團體的生存和發展。對目前尚保留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的戲曲表演團體,應深化內部改革,強化服務功能,增強發展活力,使其達到藝術創作、生產、演出及保護、傳承地方戲曲藝術的能力;對原有戲曲專業技術人才分流到其他文化單位,目前仍具備戲曲創作、演出能力的團隊,若有條件可恢復其表演職能,進行戲曲藝術生產。
(十)重點資助基層和民營戲曲表演團體。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縣級以下(含縣級)轉企改制國有戲曲表演團體和民營戲曲表演團體,根據其演出場次和發展前景,在購置和更新服裝、樂器、燈光、音響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
(十一)實行財政配比政策。鼓勵地方財政參照中央財政做法,對地方國有戲曲表演團體捐贈收入實行財政配比政策。
(十二)落實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轉企改制戲曲表演團體有關優惠政策。落實暫免徵收部分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以及免徵部分小微企業教育費附加、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各項已出台的稅費優惠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戲曲表演團體發展。
(十三)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支持戲曲表演團體。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通過興辦實體、資助項目、贊助活動、提供設施、建立專項基金等形式參與扶持地方戲曲傳承發展,營造有利於社會力量支持戲曲藝術表演團體的良好環境,發揮政府引導和社會參與的綜合效益。
五、支持戲曲演出
(十四)加大政府購買力度。根據當地民眾實際需求,將我省地方戲曲演出納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目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組織地方戲曲表演團體到基層(農村、學校、社區、軍營、工礦等)為民眾演出。每年為每個鄉(鎮)送戲曲數量不少於2場。支持優秀劇目開展駐場演出和巡演活動。根據演出的採購成本,實行差異化採購。把下基層演出場次列為地方戲曲表演團體考核指標內容。
(十五)爭取資金渠道多樣化。鼓勵、引導社會資金進入戲曲演出市場。支持優秀劇目申報國家藝術基金,推動四川戲曲演出市場發展。
六、改善戲曲生產條件
(十六)改善戲曲創作生產場地條件。原有劇場的院團要對劇場進行改造升級,提升完善服務功能。把簡易戲台建設納入“幸福美麗新村(社區)文化院壩”和“農民工文化驛站”“留守兒童文化之家”等新型文化陣地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範圍。在城鎮建設和舊城改造中,合理布局文化特別是戲曲演出空間,注重保護、利用古戲台,鼓勵有條件的歷史建築、工業遺址等,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相關保護法律規定的前提下,通過合理利用成為特色鮮明的戲曲演出聚集區。縣級以上(含縣級)的群藝館、文化館建設按照國家頒布的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綜合設定戲曲排練演出場所。鼓勵群藝館、文化館(站)等,通過資源共享、項目合作等方式,為戲曲表演團體免費或低價提供排練演出場所。繼續安排資金支持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設施建設,增加戲曲類保護利用項目的比重。鼓勵採取靈活的產權形式,或建立專門的戲曲教學排練演出場地,或以政府購買演出場所的演出時段、提供場租補貼等形式,幫助戲曲藝術表演團體解決演出場所問題。對已有教學排練演出場所的戲曲表演團體,應對其排練演出場所進行物權確認並依法登記。
(十七)實行差別化的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政策。進一步完善有關用地標準和建設標準,提出戲曲教學排練演出場所建設要求。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獨立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以劃撥方式提供。支持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建設,在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在確保滿足教學排練演出需求的同時,對現有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改造可兼容一定規模的商業、服務、辦公等其他用途,並按協定方式補充辦理用地手續。嚴格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供後監管,需改變契約約定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其中單獨建設戲曲教學排練演出設施用地應在用地契約和劃撥決定書中明確,改變用途應由政府依法收回後重新供應。
七、建立戲曲藝術評價體系
(十八)完善戲曲評價體系。加強全省戲曲評論與研究職能單位建設,從健全體制機制入手,構建相對完整、合理的省、市、縣三級戲曲藝術評價體系,以貫徹執行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為職責,以服務戲曲藝術家和引導戲曲創作方向為宗旨,整合社會資源,聚集批評和研究人才,建立戲曲藝術評論機制和第三方評估機制,倡導專業批評精神。
八、完善戲曲人才培養和保障機制
(十九)加強學校戲曲專業人才培養。對中等職業教育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實行免學費。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切實落實大中專戲曲職業教育生均撥款制度。鼓勵戲曲表演類民間藝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參與戲曲職業教育教學,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雙向進入”機制,設立技藝指導大師特設崗位,鼓勵有條件的戲曲職業院校成立大師工作室。支持戲曲表演團體與戲曲職業院校合作,建立學生藝術實踐基地及人才培養基地。
(二十)完善戲曲表演團體青年表演人才培養機制。實施“名家傳戲——戲曲名家收徒傳藝”計畫,支持各級各類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學校、研究機構採取“一帶一、一帶二”等方式傳授代表性劇目。建立戲曲院校青年教師與戲曲表演團體青年骨幹“雙向交流”機制,支持戲曲表演團體青年表演人才進入高校進一步深造,為培養新一代青年戲曲拔尖人才創造良好條件。面向基層舉辦川劇傳習班。舉辦以傳承川劇優秀劇目和流派代表劇目為宗旨,以基層地方劇團青年演員為對象的川劇傳習班,邀請我省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傳授代表劇目,進行示範教學。
(二十一)加強戲曲創作人才和理論人才機制建設。堅持辦好多種類型的戲曲創作、評論培訓班,構建戲曲創作與評論人才培養常態化機制。全方位為年輕一代戲曲創作和理論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學習條件,幫助他們開闊創作視野、拓寬創作思維,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方向,培養具有優良品性、德藝雙馨的戲曲領軍人物。
(二十二)暢通引進優秀戲曲專業人員通道。保留事業性質和劃轉為研究類、傳承保護類機構的戲曲藝術表演團體,在公開招聘戲曲專業技術人員時,可按照國家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和戲曲專業人員特點,注重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和藝術成就,通過考核招聘的方式引進符合政策規定的優秀專業人員。
(二十三)進一步改革職稱評審。注重完善戲曲人才評價體系、評價標準、評審條件,改進評價方式,科學制定戲曲人才評價方法,增強評審的專業性、公正性、準確性。
(二十四)切實保障戲曲從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戲曲表演團體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有條件的可購買商業保險,切實維護戲曲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鼓勵社會團體、社會資本等對戲曲武功傷殘、患職業病等特殊人員進行救助,有條件的可以發起設立戲曲從業人員保障公益基金會。
九、加大戲曲普及和傳承
(二十五)加強學校戲曲通識教育和普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指導學校根據學校實際和地域文化特點,在音樂、美術課中加強戲曲內容教育,大力倡導學校建立戲曲社團和興趣小組,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由文化主管部門和專業戲曲團體派出戲曲專家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擔任學校兼職藝術教師,指導學校戲曲活動,開展校園戲曲講座,有條件的學校可申請授予“戲曲特色學校”。大力推動戲劇進校園。各級財政進一步加大對“四川省戲劇進校園”演出活動支持力度,支持戲曲表演團體到各級各類學校演出,爭取每年讓學生免費欣賞一場優秀的戲曲演出。有條件的大專院校應建立地方特色戲曲研究中心,開設專業課程,深化地方戲曲研究、傳承。讓以川劇為代表的四川戲曲藝術成為中小學生的興趣課,普通類文科高校的選修課,藝術類大專院校的必修課。
(二十六)擴大戲曲社會影響力。以公共文化服務資金購買的劇目,要以培育觀眾、培育市場為目的,體現低價惠民理念,以低價撬動戲曲演出市場、擴大戲曲社會影響力。實施優秀經典戲曲劇目影視創作計畫,鼓勵開設、製作宣傳推廣戲曲作品、傳播普及戲曲知識的欄目節目。鼓勵電影發行放映機構為戲曲電影的發行放映提供便利。四川電視台開設戲曲文化欄目,四川日報開設戲曲宣傳和評論視窗。依託“網際網路+”建立“空中劇場”戲曲傳播模式,充分發揮微博微信等新興媒體作用,採取大眾網上評戲評選、觀眾評戲評選等互動形式,讓更多人特別是年輕人參與到戲曲藝術中,擴大戲曲在基層民眾中的影響力和傳播力,使看戲評戲成為一種時尚。
十、加強組織領導
(二十七)抓好貫徹落實。各市(州)人民政府對當地戲曲保護、傳承與發展負有主體責任,要加強指導、精心部署,做好政策落地和督查工作。省政府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關於支持戲曲傳承發展的各項政策,積極推進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各級文化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意識,認真抓好具體實施工作,各級文聯協助做好實施工作,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