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中證金邊中期國債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聯接基金是嘉實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嘉實中證中期國債ETF聯接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嘉實基金
- 基金管理費:0.30%
- 首募規模:13.41億
- 託管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088
- 成立日期:20130510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少量投資於衍生工具(國債期貨)、其他債券資產(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資產、現金資產、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在目標ETF開放申購贖回之前,本基金可通過特殊申購的方式用基金資產換購目標ETF份額,以進行基金建倉。
基金衍生品投資的目的是使基金的投資組合更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或複製標的指數的相關重要特徵,以便更好地實現基金的投資目標。本基金將主要投資於國債期貨,持有金融衍生工具風險敞口的絕對總額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的5%。基金的衍生品投資只能用於風險對沖而不能用於投機。
未來,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於其他與利率、標的指數、標的指數成份券或構成基金組合的其他非成份券相關的各種衍生工具,如遠期、掉期、期權、期貨等,以及其他投資品種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並更新和豐富基金投資策略。
收益分配原則
1. 由於基金費用的不同,不同類別的基金份額在收益分配數額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對各類別基金份額分別制定收益分配方案。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的1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進行計算;
3.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4. 基金收益分配後,可供分配利潤計算截至日的每份基金份額淨值扣減每份基金份額所派發的紅利後不能低於面值;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6.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
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選擇採取紅利再投資形式的,同一類別基金份額的分紅資金將按除息日該類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相應的同一類別的基金份額。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和分紅再投資形成的基金份額均保留到小數點後第2位,小數點後第3位開始捨去,捨去部分歸基金資產;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