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海損是共同海損的對稱。指在海上運輸中因遇難及其他意外事故而發生的不能列入共同海損的部分損失。單獨海損只涉及船舶和貨物各自利益的損失(如由於駕駛人員的疏忽致使船舶擱淺、船底受損; 貨物被竊、焚毀等),由各自利益方承擔,如已投保,由承保人代替對造成損失有責任的一方承擔(只涉及標的物的滅失或損害,不包括任何費用)。單獨海損有船舶的單獨海損、貨物的單獨海損、運費的單獨海損。保險人對此保險責任往往有一些特別的規定,例如英國海上保險單曾規定,如果保險雙方沒有特別約定,則保險人對單獨海損的責任要受附註條款的限制,這種限制的內容有: 對某些列明貨物的單獨海損不賠; 某些貨物的單獨海損必須超過約定的免賠率; 船舶和運費必須超過約定的免賠金額。目前,隨著保險人對保險責任的擴大,這種附註條款的限制逐漸取消。單獨海損與共同海損均屬部分損失,但二者有嚴格的區別,單獨海損是海難及其他意外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失,無人為因素; 共同海損是為了防止或減輕前者而發生的、有人為的主觀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