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損失是船舶從事航海時,所發生的與航運有關的船舶或貨物的滅失、損壞和相關費用的統稱。海上保險所保障的海上損失是專指由於保險事故引起的海上損失,但不包括承運人為收取運費應支付的有關費用及船舶自然磨損和正常途耗等。根據保險市場的一般解釋: 凡是與海上航運有關連的海陸運輸過程中,因事故或非常原因所發生的一切損害也屬於海上損失範疇。按其損失程度,可分為全部損失、部分損失; 按其損失性質,可分為單獨海損、共同海損。
基本介紹
損失內容,損失類型,全損,部損,
損失內容
損失類型
全損
全部損失(Total Loss)
1)實際全損(Actual Total Loss)
它是指被保險貨物(保險標的物)全部滅失或指貨物毀損後不能復原或完全喪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價值;或指貨物以無法挽回地全部被海盜劫走等。如貨物沉沒海底無法打撈或水泥被水浸泡後變質、完全喪失原有用途等。
2)推定全損(Constructive Total Loss)
部損
部分損失(Partial Loss)
1)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
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危難真實存在; 危難必須威脅共同的安全; 犧牲和費用必須是合理的、額外的; 挽救措施最後一定要有效果。 共同海損的分攤(GA Contribution)
2)單獨海損(Particular Ave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