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東出生登記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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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出生登記業務

辦理地點

新生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辦理時間

周一到周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使用〈出生醫學證明書〉、〈死亡醫學證明書〉和加強死因統計工作的通知》

收費標準

內頁0.5元/張。省物價局、財政廳《關於公布公安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的通知》(蘇價費224號、蘇財綜90號)

所需材料

出生醫學證明書、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驗核生育證(未婚生育或計畫外生育的需填寫無生育證明生育子女情況登記表)

辦理程式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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