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豬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辦法》是唐山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唐山市生豬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唐山市生豬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辦法》是唐山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唐山市生豬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辦法》是唐山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8年2月26日唐山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8年2月2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2號公布 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證生豬產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河北省生豬定點屠宰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生豬產品銷售、加工及其...
生豬定點屠宰的具體規定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唐山市生豬屠宰管理辦法》執行。居民個人自宰、自食自用畜禽及其產品的,不適用定點屠宰管理的規定。第六條 禁止未取得畜禽定點屠宰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經營性畜禽屠宰活動。禁止轉讓或者出借...
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三條 國務院...
據了解,2009年我省出台《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辦法》,以政府規章形式對豬牛羊雞實行定點屠宰許可管理,對推動全省畜禽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人民民眾食用豬牛羊雞屠宰產品質量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民眾生活...
在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可以設定僅限於向本地市場供應生豬產品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三條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
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及其駐場官方獸醫要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畜禽屠宰檢疫規程,認真履行屠宰檢疫監管職責,有效保障出場畜禽產品質量安全。要全面落實屠宰檢疫制度,嚴格查驗入場畜禽產地檢疫合格證明和...
本辦法所稱生豬產品入市是指生豬產品由本市市區外進入到本市市區。 第四條 市畜牧獸醫行政部門負責生豬產品入市管理工作。 工商、服務、衛生、質監、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共同做好生豬產品入市管理工作。 第五條 本市對生...
《鞍山市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業經2009年6月29日鞍山市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3日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產品流通管理,建立統一開放、公平競爭、管理有序的市場體系,...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生豬產品,是指生豬屠宰後未經加工的鮮(凍)胴體、肉、臟器、血液、頭、尾、骨、脂、蹄、皮等。第四條 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市生豬定點屠宰活動和生豬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工商、衛生、畜牧、質監、食品藥品監管、...
為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切實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貴州省生豬屠宰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一 總 則 第一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
第三十一條 牛、羊屠宰和牛、羊產品流通管理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7 年2月1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六、《貴陽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一)第四條修改為:“市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生豬屠宰...
拉薩市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發布單位是拉薩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發布日期是2009-12-21。法規頒布 拉薩市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試行)食品藥品 2009-12-21 法規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生豬產品流通的監督管理,規範生產經營行為...
為保障生豬市場秩序的穩定,《鄭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業經2002年9月5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簡介 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07號 《鄭州市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流通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公布,根據2011年5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6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生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並重新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
市場開辦者對本市場經營豬肉產品負管理責任。嚴格實行市場準入制度,對入市銷售豬肉產品實施查證驗票、索證索票和建立台賬工作,嚴格執行憑“兩證兩章”入市經營;建立經營零售商違反經營退市制度。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打擊生豬私屠濫宰工作。(...
第三條 凡在特區範圍內從事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活動的,適用本規定。第四條 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實行定點屠宰、集中檢疫、統一納稅、分散經營的管理辦法。第五條 市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特區內生豬屠宰和生豬產品銷售的行業管理...
蘇州市生豬屠宰銷售管理辦法(2004年修正本)(2004年7月14日蘇州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7月22日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9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豬屠宰和銷售管理,保證生豬產品質量,保障...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進入我市動物及動物產品的市場準入和經營秩序,確保市民食肉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國務院《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商品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