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關於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是2009年哈爾濱市公安局戶政處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關於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
- 發布單位:哈爾濱市公安局戶政處
- 發布時間: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 實施時間:二〇〇九年七月七日
《哈爾濱市關於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是2009年哈爾濱市公安局戶政處發布的通知。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穩定和維護校園秩序,避免和減少因大量學生戶口重複遷出、遷入所造成的巨大人力和行政浪費,進一步方便、快捷地為學生服務。中文名 哈爾濱市關於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 發布單位...
一、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及普通中等專業學校錄取具有本市戶口的新生,入學後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農業戶口學生,在學籍註冊後,由招生學校填寫統一式樣的《xxxx院校本市農轉非學生名冊》、《北京市普通高等院校錄取學生辦理農轉非證明》或《北京市...
教育部、公安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證明(錄取通知書)用章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一、從2000年起,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證明(錄取通知書)必須蓋學校公章,不再加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新生持錄取證明到...
為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簡化大中專院校學生入學手續,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從2003年起,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和中等專業學校(以下簡稱在杭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杭州地區生源新生取消辦理戶口遷移。
56.根據《河南省公安廳關於我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錄取新生不再辦理戶口遷移的通知》(豫公(通)〔2002〕85 號),我省普通高校錄取的本省新生,入學後一律不再辦理戶口遷移。錄取新生屬農業戶口的,憑錄取通知書和戶籍部門要求的...
二、北京地區的普通高等學校(含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技術學校)、職業高中(職業中專)學校2003年1月1日以後招收的具有本市戶口的新生,入學後不辦理戶口遷移。持本市農業戶口的新生,可自願申請辦理“...
為此,省廳歸納了近幾年來下發的有關學生戶口管理的檔案,就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生辦理新生入學、在校以及畢業後戶口遷移等若干問題通知如下: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新生入學戶口遷移 凡考取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生...
一、自2003年8月7日起,凡考取普通高等學校(含成人高校普通班)、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新生,入學時可以自願選擇是否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二、要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根據蓋有廣東省招生辦公室錄取專用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辦理《...
《西安市關於進一步簡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錄取新生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 市公安局,駐市區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各科研究所: 為切實做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中等專業學校和科研院所(...
學校錄取新生戶口管理 第四條 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招收本省生源的學生,一律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被軍事院校錄取的學生,按徵兵入伍規定辦理。第五條 省內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省外學生,或外省普通高等學校、中等...
滬教委學〔2006〕89號 各普通高校,各區(縣)教育局、浦東新區社會發展局: 根據教育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證明(錄取通知書)用章和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通知》(教學〔2000〕9號)精神,為做好本市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2]19號)和省公安廳治安管理局《關於重申普通高等學校、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含技校)學生辦理戶口若干問題的通知》(廣公(治)字[...
關於高校畢業生(結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見附屬檔案六)將戶口遷往原戶口遷出地(入學前原是農業戶口的,可保留其非農業戶口性質),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警署)、糧管所憑上述證明和《戶口遷移證》、《糧食關係轉移證明》直接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