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平房區城市管理局

哈爾濱市平房區城市管理局

哈爾濱市平房區城市管理局是哈爾濱市平房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平房區城市管理局
  • 機構性能: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落實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有關決策部署;編制城市道路橋樑、園林綠化、城鄉容貌和環境衛生、智慧城管、冰雪景觀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協調街、鎮城市管理工作。
(二)負責城市道路養護、維修和路政管理工作。執行城市道路維修養護標準、管理規範、操作規程。編制城市道路年度養護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管城市道路占用和挖掘管理。負責建立檢查井登記備案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或參與城市道路、橋隧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工作。
(三)負責城市綠化管理。編制城市綠地系統分期實施規劃和公園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綠線實施的管理,對城市綠化活動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執行城市綠化養護地方標準規範。承擔本區古樹名木和古樹後續資源的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城市園林植物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區屬公園、遊園的管理並進行監督。
(四)負責市區城鄉容貌管理。組織編制城鄉容貌專項規劃,制定全區城市容貌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戶外廣告設定及其相關管理工作,會同相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五)負責市區環境衛生管理。組織編制環境衛生專項規劃,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執行城市管理各行業養護作業及勞動定額標準。負責公廁清潔和管護的指導、監督工作。負責環衛作業人員安全保障的組織管理工作,制定環衛作業安全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清掃城市快速路、主次幹路、橋樑、公共廣場,以及未確定責任人的人行過街天橋和人行道的冰雪。擬訂災害性降雪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和餐廚廢棄物管理。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規劃,統籌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處置設施的布局、用地和規模。組織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辦法。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置應急預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應急處理系統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建築垃圾的管理工作,制定建築垃圾處置計畫,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負責餐廚廢棄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統籌數位化城市管理的規劃建設,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處置及相關行政處罰。
(八)負責燈飾亮化、冰雪景觀管理。組織燈飾亮化工程建設;組織冰燈、雪雕設計、製作、展出、開發工作的審查評定與管理。
(九)負責市政設施運行管理。負責道路橋樑設施、園林綠化設施、市容環衛設施等市政設施管護工作,保障市政設施安全高效運行;指導、監督、協調公共設施所屬權和管護單位(部門)對設施容貌日常管理與維護。
(十)負責行使法律、法規、規章及市、區授權的行政權力。
(十一)負責對街、鎮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承擔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行政複議工作。
(十二)負責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有關資金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監督;負責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系統裝備的管理。
(十三)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城市管理工作。
(十四)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承擔城市管理方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十六)完成區委(黨工委)、區政府(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市容市政環衛督辦科
園林景觀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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