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8月29日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04年2月7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4年12月24日哈爾濱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2005年4月8日黑龍江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哈爾濱市地名管理條例〉等十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爾濱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條例(修正)
- 頒布單位: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4.28
- 實施時間:200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