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恩-巴拿赫定理

哈恩-巴拿赫定理

在泛函分析中,哈恩-巴拿赫定理是一個極為重要的工具。它允許了定義在某個向量空間上的有界線性運算元擴張到整個空間,並說明了存在“足夠”的連續函式。定義在每一個賦范向量空間,使對偶空間的研究變得有趣味。這個定理以漢斯·哈恩和斯特凡·巴拿赫命名,他們在1920年獨立證明了這個定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哈恩-巴拿赫定理 
  • 外文名:Hahn Banach theorem
定理的最一般的表述需要一些準備。給定標量域(實數或複數)上的一個向量空間V,一個函式稱為次線性函式,如果:
可以很容易證明,V上的每一個範數和每一個半範數都是次線性的。其它的次線性函式也可以是很有用的。
哈恩-巴拿赫定理說明,如果是一個次線性函式,是V線性子空間|子空間U上的一個線性泛函,滿足:
那么存在φ到整個空間V的一個線性擴張,也就是說,存在一個線性泛函ψ,使得:
以及:
擴張ψ一般不是由φ唯一指定的,定理的證明也沒有給出任何求出ψ的方法:在無窮維空間V的情形中,它依賴於佐恩引理——選擇公理的一個表述。
我們可以把的次線性條件稍微減弱,只需要:
這揭示了哈恩-巴拿赫定理與凸性的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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