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中共巢湖市委辦公室、巢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和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巢辦發[2010]14號)精神,組建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主管部門:和縣政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職能調整

(一)將原縣經濟委員會(縣中小企業發展局)職責、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信息化建設及縣信息化辦公室職責,整合劃入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加強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推進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信息資源整合與開發利用。
(三)研究提出縣工業發展戰略規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的擬訂及組織實施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濟、信息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與工業化融合。
(二)參與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並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技術改造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提出行業投資布局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及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並對重點項目進行監管和督查;指導企業開展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推動企業技術創新;指導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推廣套用,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產學研聯合。
(六)負責對各種經濟成份企業實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研究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投融資工作;提出企業股份制改造有關意見。
(七)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產業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和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環保產業的發展。
(八)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促進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參與全縣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的指導工作。
(九)負責推進全縣工業信息化工作,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工作有關政策措施並協調工業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承擔工業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研究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管理人員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智力引進,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指導企業職工教育培訓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鹽業行政管理、民用船舶行業管理、民用爆炸物品及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伋興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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