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業經濟、信息化、無線電管理、民營經濟和軍民融合產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發展、引進國(境)外人才和智力、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無線電管理、民營經濟和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措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
二、負責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監測、分析,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鐵路運輸協調工作。負責縣級藥品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三、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擬訂電子信息、裝備製造、食品飲料、新材料、化工醫藥、大數據等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辦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全縣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並實施全縣工業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許可權監督管理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市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和建設管理工作。指導企業質量管理,推進實施品牌戰略。
六、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協調推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
七、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解決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節能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負責推進工業企業信用制度建設,指導工業企業多渠道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擬訂全縣工業企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
九、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企業培育工作。負責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工作,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十一、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影響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擔跨部門、跨地區和重要時期的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無線電管理工作,統一配置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縣際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三、負責全縣電力、通信設施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的監督管理。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加強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負責民爆器材的生產安全監督管理。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和區域經濟合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十五、牽頭促進全縣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的任務擬定、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及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維護。
十六、統籌推進全縣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基地建設。
十七、牽頭建立統一的全縣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組織擬訂縣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基金)並監督和實施。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八、編制全縣重大科技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
十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縣科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縣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二十、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技術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指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及產業化基地建設。
二十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農業農村、醫療衛生、生態環境、文化旅遊等領域的綜合科技工作。指導農業和社會發展相關領域平台、園區、基地規劃和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二、擬訂科學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並提出政策措施,負責科學技術普及工作,指導協調科普活動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管理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管理工作。
二十三、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和政策措施,配合參與開展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二十四、負責引進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擬訂全縣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外國頂尖科學家、團隊吸引集聚機制和重點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
二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六、負責組織科技顧問團對全縣重大項目和重大決策預案進行諮詢論證,圍繞全縣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發展領域的重大問題開展調研並提出建議。
二十七、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時間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現任領導
局黨委書記、局長王從富同志: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長曾波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科技發展規劃、科技項目、科技攻關、科技諮詢、成果套用、生產力促進、軍民融合發展、信息化建設、5G示範縣創建、城鄉社區治理等工作。分管局科技信息股(人才工作股)、科技信息服務中心。
副局長鐘一剛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協調生產要素保障;電力、成品油監管、鹽業行業管理;疫情防控、企業融資協調、信訪維穩等工作。分管局綜合服務股。
副局長賈科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全縣經濟運行綜合協調、統計,晨光園區跨江發展、民營經濟發展;縣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工業振興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等工作。分管局經濟運行股、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機關黨委書記張耀文同志:負責組織、意識形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關行政管理、目標績效管理、人事、機構編制、行政審批、政務公開、宣傳、統戰、群團、法治建設、脫貧攻堅、機關(企業)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分管局黨政辦公室。
局總工程師張曉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品牌創建、規劃編制、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等工作。分管局產業培育股。
局總經濟師李明同志:協助局長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企業治亂減負、安全、環保、淘汰落後產能、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工作。分管局綠色發展股。
內設機構
黨政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的黨風廉政、組織、宣傳、統戰、群團、精神文明、關工委、愛國衛生、計畫生育、國防、雙擁、思想政治、脫貧攻堅、行政效能建設、禁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和原國有工業停撤廠礦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工作。
綜合服務股負責電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氣等重要資源、物資配置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鐵路運輸協調工作;協調突擊性搶險救災和抗災保生產工作;組織協調解決企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和電力行業安全生產;負責全縣成品油監管工作,審轉全縣成品油經營資格和新建加油站;負責實施全縣鹽業行業管理、指導和協調,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級藥品儲備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工作;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承擔縣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具體工作;協調處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負責信訪及綜治維穩工作;承辦鄉村振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民營企業生產運行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的協調;牽頭搭建工業企業、民營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負責中小微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管理,負責企業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指導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對在電力設施周圍或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進行事中事後監管。
經濟運行股(民營經濟股)組織實施全縣工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擬訂工業經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對重大問題提出措施建議;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工作;負責工業經濟信息收集、處理、研究、發布工作;統籌工業大中小企業協調配套發展;負責工業企業培育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實施改組改造、資產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綜合協調工作;推進工業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指導開展工業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實施城鄉勞動力進入二、三產業轉移規劃,負責工業中小企業發展項目專項資金的申報、使用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縣民營經濟發展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科技信息股負責制定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科技項目的申報、評審、實施及軟科學項目的立項和管理;負責組織科技顧問團開展科技服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領域重大科技攻關計畫和科技創新工程以及信息、自動化、能源和新材料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負責組織實施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科技攻關計畫;指導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統計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中介機構的建設;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方案、指導科研機構改革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人才、智力引進及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企業信息化和物聯網發展、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檢查及保障體系建設;協助組織軍工技術轉民用和民口單位參與軍品科研生產,推進全縣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負責組織申報軍民結合發展項目;承擔縣委軍民融合發展辦秘書室日常工作。協助無線電管理工作。
產業培育股負責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項目庫建設與管理,牽頭負責對國家、省、市重大項目實施的協調服務,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和技術經濟合作;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參與指導品牌和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裝備製造、食品飲料、新材料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服務項目建設過程中的相關問題;負責指導、協調產業園區在規劃、建設、管理、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負責工業招商、投資促進工作。對技改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進行事中事後監管。
綠色發展股負責工業企業安全生產行業監管服務。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牽頭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民爆器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市、縣有關部門對工業企業發生的重特大因工傷害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健康工作。負責工業企業生態環保行業監管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宣傳貫徹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工作;負責牽頭配合環保部門開展工業污染防治工作,治理“散亂污”企業;擬定並組織實施資源節能的有關政策;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節能節水、清潔生產項目資金申報;組織指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產、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宣傳工作;負責工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省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自資金項目。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辦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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