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等有關事宜的通知》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2013年3月31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等有關事宜的通知
  • 發布時間:2013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 地區:呼和浩特
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各企業、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精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我市實際,現將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穩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各項巨觀調控政策,積極採取措施增加住房有效供給,防止新建商品住房價格過快上漲,將市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平均增幅控制在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以下。
二、進一步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科學編制年度住房用地計畫並按時公布,提高當年住房建設用地中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和建設比例,住房用地供應總量不低於過去5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並建立行政審批快速通道,加快推進項目供地、建設和上市,儘快形成有效供給。
三、進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設。要在繼續做好廉租補貼發放工作的基礎上,切實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建設任務。
四、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商品住房預售管理,落實商品住房明碼標價和銷售方案備案制度,正確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加強落實商品住房預售方案、執行一房一價規定的監督檢查,對於價格上漲過快商品住房項目,協調稅務部門及時清算、審核和稽查。
五、進一步加強市場信息披露與輿論引導。加強房地產市場信息統計、分析和監測,及時發布商品住房建設、交易及房價、房租等信息,正確解讀市場走勢和有關調控政策措施,大力宣傳房地產市場巨觀調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果,進一步穩定市場預期,引導居民住房理性消費。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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