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2013年度福州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2013年度福州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通知》是2013年3月由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實施辦法
  • 發布時間:2013年3月31日
  • 發布單位: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地區:福州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精神,2013年我市將在五城區嚴格實行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和差別化信貸稅收政策,堅決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要加大住房用地供應量,2013年度全市住房用地供應計畫約160公頃,比過去五年實際平均供應量增長15%,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應。要加強商品住房預售管理,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應確定明確合理的交房時限和違約責任。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堅決查處未批先售、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規行為。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銷售明碼標價和一房一價報備制度,引導開發企業理性定價,自覺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保持我市商品住房價格基本穩定。
2013年我市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低於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幅度。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房地產調控的各項政策,採取有力措施,在增加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有效供應的同時,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保持本地區房價基本穩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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