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再生育審批指南

吉首收養登記由吉首市計生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法定期限:30個工作日
  • 承諾期限:15個工作日
  • 事項名稱:再生育審批
  • 辦件類型:承諾件
許可條件,許可程式,提供材料,

許可條件

湖南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第十五條 夫妻雙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第一個子女有殘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雙胞胎、多胞胎均有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二)無子女,依法收養子女後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另一方無子女的;
(四)雙方均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雙方均系歸國華僑或者在內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的。
第十六條夫妻雙方系農村居民,除適用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只有一個子女且為女孩的;
(二)一方兩代系獨生子女只有一個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級以上殘廢軍人只有一個子女的;
(四)男到獨女家結婚落戶,只有一個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農村居民,只一人具備生育能力,且只有一個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養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行政部門確定的病殘兒醫學鑑定組織鑑定,其子女均為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

許可程式

一、受理
(一)崗位責任人:鄉鎮街道計生辦計生專乾
(二)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三)時限:1個工作日
二、審查
(一)初審
1、崗位責任人:吉首市人口計生局法規股初審人員。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3、時限:1個工作日
(二)複審
1、崗位責任人:吉首市人口計生局再生育證審批領導小組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和標準,對申辦材料及初審意見進行複審;
(2)按照標準審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查驗初審人員審核意見,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同意的書面審核意見,經領導小組商議決定;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同意的書面意見及理由,與申報材料一併退回初審人員。
3、時限:5個工作日
三、決定
1、崗位責任人:統計股領導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1)按照許可條件及標準對申辦材料及實地核查報告進行審定;
(2)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同意的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署不予許可的意見及理由。
3、時限:1個工作日
四、辦結告知
1、崗位責任人:鄉鎮街道計生辦計生專乾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3、時限:5個工作日

提供材料

相關材料
再生育審批表 1份
相關材料
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協定書或離婚判決書、調解書)原件及複印件 1份
相關材料
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其它證明材料,1份
相關材料
戶口簿,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及其複印件,1份
相關材料
1寸免冠近照,2份
相關材料
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1份
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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