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明確決策責任,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2019年10月18日,省長簽署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公布《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發文字號: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
- 簽署日期:2019年10月18日
《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明確決策責任,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
2019年10月18日,省長簽署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公布《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是為了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明確決策責任,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規定。2019年10月18日,省長簽署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公布《吉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
第七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按照《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規定的程式進行。第八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重大事項作出的決議、決定,有機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執行情況書面報告省人民代表大會...
省政府全體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應按規定程式予以公開。對涉及公眾利益的電視電話會議應積極向社會公開。三十七、按照 “誰起草、誰解讀 ”的原則,各部門做好政策解讀工作。以部門名義...
本規定所稱的重大事項,是指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帶有根本性、全局性、長遠性的,須經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批准、討論決定和須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的事項。
第一條 為了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根據憲法、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等規定,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下稱決策機關)重大行政...
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條例,國務院為將重大決策的程式法治化而制定的法規性公文。制度背景 中國國現在的行政程式法在一系列單行法律中都有規定,比如說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和行政訴訟法。四中全會決定在推進依法行政這...
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實施行政管理的行政機關和組織均須遵守本規定。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應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一致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第四...
《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是為了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提高決策質量,保證決策效率而制定的法規。規定了重大行政決策的範圍,包括編制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內容簡介 《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是...
(一)超越法定許可權實施行政行為的;(二)違反規定程式實施行政行為的;(三)實施行政行為顯失公正的;(四)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或者監察機關、審計機關、行政複議機關作出的決定的;(五)違規委託、安排或者默許無行政執法資格主體履行行政...
(二)決策風險評估;(三)合法性審查;(四)集體討論決定;(五)決策評價糾錯;(六)決策責任追究。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國家有關檔案對作出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八條 重大行政決策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府公報、...
第二十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依照行政處罰法規定的程式進行。第二十一條 行政機關依法進行強制執行時,應預先書面通知當事人。第二十二條 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工作人員執行行政處罰或強制執行決定時,發現事實有出入或情況有變化的,...
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 (1994年3月18日省政府八屆六次會體會議通過)一、省政府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政府行使下列職權:(一)執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
第十四條 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行政機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核查情況應當記錄。第十五條 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內容進行審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齊全的,應當作出準予許可的決定...
有關單位對規範性檔案草案存在重大分歧的,起草單位應當進行充分協商;經過協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報請共同上級機關決定。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制定機關負責人批准,起草單位可以簡化本規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的程式:(一...
附錄 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 法務部負責人就《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答記者問 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 關於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範創建活動的意見 後記 ...
《吉林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在1997.06.18由吉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條 為了保證行政機關正確、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行使聽證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有關聽證程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舉行公開聽證的,應當按照行政決策聽證程式的規定辦理。第四章 審議決定 第十三條 決策備選方案提交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或者常務會議審議前,須報經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同意。第十四條 提交市人民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的政府重大決策...
對新出台和修改的法律、法規,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應當適時調整。3.嚴格規範和控制涉企收費權。凡確認具有執收權的,一是要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進行清理,進一步降低收費標準。二是要對經營服務性收費進行清理,按規定統一到物價部門對收費...
第二章 決策建議 第七條 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建議的提出和決策事項的確定,應當遵循下列規定:(一)市政府所屬工作部門或者下一級人民政府提出的重大行政決策建議,經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核後報市政府行政首長確定;(二)市政府分管領導提出...
第四條 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或者行政機關依法委託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正確,符合法定程式。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具備合法身份,執法時應當出示有效執法證件。行政處罰的...
總則包括: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重大事項決策行為,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強化決策責任,減少決策失誤,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湖南省行政程式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慶陽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經2015年5月27日慶陽市人民政府三屆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5年6月5日慶陽市人民政府令〔2015〕第1號公布。該《規定》分總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決策...
規定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規範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明確決策責任,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式暫行條例》和《遼寧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
因國家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確需增加投資概算的,項目單位應當提出調整方案,並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落實資金來源,按照規定的程式報原初步設計審批部門或者投資概算核定部門核定;涉及預算調整或者調劑的,依照有關預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