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檔案的通知

《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檔案的通知》意在為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00〕30號檔案精神,切實做好精簡會議和檔案的工作,就有關事項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檔案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2000-11-01
  • 生效日期:2000-11-01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80702
【發布文號】吉政發[2000]40號
【發布日期】2000-11-01
【生效日期】2000-1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檔案的通知
(吉政發〔2000〕40號)

具體內容

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日前,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精簡會議和檔案的通知》(國發〔2000〕30號),為認真貫徹落實國發〔2000〕30號檔案精神,切實做好精簡會議和檔案的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管理,精簡各類會議
(一)繼續大力壓縮會議,能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今後,由省政府各部門承辦的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仍嚴格按計畫管理,由省政府辦公廳編制年度會議計畫,並履行呈報審批手續;確需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計畫外會議需提交政府常務會議審定。以部門名義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每年一般不得超過1個。因特殊原因必須超過1個的,要在開會前10天報送省政府辦公廳審批,並在報批中說明理由。
(二)要從嚴控制會議層次,省政府各部門召開的會議,原則上只開到市州,必須開到縣(市、區)的會議,要報經省政府秘書長審批。嚴格限制邀請地方政府的領導同志參加會議,確需邀請市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或分管領導同志參加會議的,要報省政府批准。
(三)儘量壓縮會期,提高會議質量。會議主題必須明確,準備要充分、要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必須召開的會議要儘量壓縮會期,減少與會人員。凡以部門名義召開或部門承辦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的全省性工作會議,除全省計畫會議、全省經貿會議等少數會議外,會期一般不得超過2天,與會人員一般不得超過150人。幾個會議時間相近、參加人員相近的,一般情況下要採取捆著開、套著開的方式進行,會期不得超過3天。
(四)改進會議方式,提高會議效率。凡屬沒有討論內容的會議都要以電視電話會議的形式召開;貫徹國家會議精神的會議,原則上也要以電視電話形式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可以直接開到基層,避免層層開會,層層傳達。
(五)大興勤儉之風,反對奢侈浪費。各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得超標準使用會議經費,不得擠占其他經費,不得攤派和轉嫁經費負擔;不得發放會議紀念品;儘量減少在外地開會,不得到國家明確的12個風景名勝區和省內的風景名勝區開會;不得在會議期間或會議前後組織公款旅遊活動;會議場所要儘量安排使用機關內部賓館、招待所和禮堂。本部門沒有內部賓館、招待所或不具備會議接待條件的,應到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的賓館召開,不得租用四星級以上(含四星級)豪華賓館和高級飯店開會。
(六)嚴格控制以省政府名義召開會議。應由各部門召開的會議,不得要求以省政府的名義召開。一般不要邀請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部門會議。以省政府名義召開由部門承辦的會議,如邀請省政府領導同志出席,要在會議方案中明確,履行呈批手續。
二、採取有效措施,大力精簡檔案
(一)要繼續貫徹執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精簡省政府發文的通知》(吉政發〔1992〕32號),嚴格控制發文升級,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嚴格控制重複性發文,減少例行公文。可發可不發的檔案,堅決不發。
(二)要充分發揮《吉林政報》這一政府檔案標準文本的作用。省政府規章、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無密級的普發性檔案,全部在《吉林政報》上刊登。按規定印發的少量文本,只發市州、縣(市)政府和內容涉及的省政府有關部門一份。
(三)要加大電子公文傳輸的力度。今後需翻印的國務院及國務院辦公廳檔案和省政府辦公廳《內部情況通報》、《參閱檔案》除帶有密級的外,均通過電子公文形式傳輸下發,取消紙質發文。
(四)各部門要在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和減少審批事項上多下功夫。在此基礎上,採取有力措施,堅決把本部門的發文總量減下來。要嚴格控制向地方政府發文。除與地方政府商洽工作、徵求或回覆意見外,未經省政府批准,各部門不得向各市州、縣(市)政府發文。
(五)嚴格控制部門內設機構發文。部門內設機構不得對外行文。代表吉林省行使行政管理職能的、冠有“吉林省”字樣的部門內設機構,可以對外行文,但必須嚴格限定在職責範圍內。各部門要加強對內設機構發文工作的監督檢查,發現擅自對外的行文,要立即予以撤銷。
(六)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凡本部門許可權範圍內能夠解決或通過部門間協商能夠解決的事項,一般不要請示省政府;凡本部門發文或幾個部門聯合發文能夠解決的,不得要求省政府批轉或省政府辦公廳轉發。
(七)要認真做好各種簡報的清理、整頓工作。各部門應根據工作需要,大力壓縮簡報的種類和數量。一個部門應集中力量辦好一種簡報。簡報的內容要言之有物,實事求是,反對空話套話,力戒形式主義。要儘量利用信息報送渠道反映情況,凡可以通過網路傳遞的,不再以紙質形式傳遞。
三、加強監督檢查,促進工作落實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精簡會議和檔案的工作,嚴格把關,從源頭上控制和解決“文山會海”問題。今後,各部門應於每年的1月底以前將上一年度召開全省性會議和印發檔案的情況向省政府作出專題報告。省政府辦公廳要對各部門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對各部門召開全省性會議和印發檔案的有關情況予以通報。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參照本通知精神,對本地區精簡會議和檔案的工作,做出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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