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印發關於建設軟體產業強省的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吉林省政府印發關於建設軟體產業強省的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是2001年7月5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政府印發關於建設軟體產業強省的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
  • 發布文號:吉政發[2001]13號
  • 發布日期:2001-07-05
  • 生效日期:2001-07-0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背景,內容,

檔案背景

黨的十五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加快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軟體業作為信息產業的核心,在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軟體產業已經成為信息產業中增長最快的產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先導產業。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吉林省軟體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充分發揮吉林省人才和技術優勢,把吉林省建設成為軟體產業強省,使軟體業成為帶動全省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重要動力和突破口,在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國發〔2000〕18號檔案)精神的基礎上,結合吉林省的實際,特制定本配套政策措施。

內容

一、努力把吉林省建設成為軟體產業強省。要抓住機遇,加強政策引導,鼓勵人才、資金等資源投向軟體產業,充分發揮我省的人才和技術優勢,使軟體產業率先實現跨越式發展。到2005年前後,使軟體產業研究開發居國內先進水平,優勢軟體產品在國內占有較大市場份額,一些優秀軟體產品占領部分國際市場,軟體行業的龍頭企業躋身國內先進行列。
二、重點建設好長春、吉林兩個軟體園。“十五”期間重點搞好長春軟體園的建設,使之儘快發展成為我國主要的軟體產業研究開發和生產基地之一;積極扶持吉林市軟體園的建設,使之在“十五”期間有較大發展。
三、大力培育名優軟體產品。省計委、經貿委、科技廳、信息產業廳在安排年度計畫時,要重點支持具有優勢和特色的軟體產品的研究開發與產業化項目,努力培育一批有特色的名牌軟體產品和重點軟體企業。
四、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對軟體產業的投入。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充分利用扶持高科技新產品開發、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基金和高科技風險投資,優先扶持軟體產業。同時,要廣開資金渠道,大力吸引社會資本,積極吸收國內外風險投資,建立軟體產業投資體系。
五、為軟體企業在國內外上市融資創造條件。對於重點軟體企業,只要符合上市公司標準的,不分所有制性質,有關部門都應積極支持,為其在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融資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六、充分發揮現有投資公司和擔保資金的作用。省市政府組建的高新技術產業投資擔保公司和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要積極為軟體企業籌資提供擔保。鼓勵和引導以民間資本為主的擔保機構為軟體企業貸款提供擔保。
七、金融機構要強化對軟體企業的信貸服務。各類金融機構要優先支持列入國家、省、市計畫的軟體產業化項目。對於省內重點軟體企業,各級各類商業銀行要對其提供積極的信貸支持,各級政府要給予適當的貸款息金補貼。
八、商業銀行、外經貿機構、海關等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軟體企業的發展。有關商業銀行要對軟體出口提供必要的信貸支持。需要國家出口信貸支持的軟體出口企業,外經貿機構要積極協助爭取國家信貸支持;海關要為出口軟體產品的開發生產提供便捷的服務;簡化軟體人員國際交流手續,對於從事軟體開發國際合作與交流的人員,出國審批時要優先辦理;軟體企業要加強自身建設,積極承接國際項目,增強企業的可信度和競爭力;有關主管部門要積極引導和支持軟體企業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和CMM(能力成熟度模型)認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