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民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範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駐吉中直有關部門、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動民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 發布單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吉林省民航發展“十四五”規劃》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民航業建設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我省民航業高質量發展,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高質量運輸服務需求,支撐全省深度開發開放,強化區域協同合作,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力吉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一主六雙”高質量發展戰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按照“一二三三四”民航總體工作思路,踐行機場建設圍繞平安、綠色、智慧、人文的高質量發展理念,進一步完善“一主多輔”機場布局,最佳化航線網路體系,積極推動臨空經濟發展,培育壯大通用航空產業,實現全省民航業優先、高質量發展,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吉林提供堅實有力的航空保障。
  (二)基本原則。
  ——科學布局,高質發展。堅持需求導向,進一步明確機場功能,主動承接和服務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舉措。著眼航空業長遠發展,同步兼顧省內實際,強化全省樞紐、支線、通用機場協同發展,整體推進與重點突破並舉。
  ——創新驅動,培育動能。樹立創新發展理念,探索打破體制機制障礙,最佳化服務結構,拓寬服務領域,提升服務品質。培育創新平台,提升創新能力,圍繞三次產業發展新需求,打造高質量航空產業結構。
  ——統籌協調,全面推進。注重多式聯運服務,加強民航與其他交通運輸方式的銜接,突出機場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樞紐作用。以“四型機場”建設為引領,打造安全運行保障有力、生產管理精細智慧型、旅客出行便捷高效、環境生態綠色和諧的機場體系。
  ——強化引導,共贏合力。以高位推動強化軍地協同、政企協同,開展跨行業、跨領域合作,充分發揮政府在規劃引領與資源整合方面的優勢,促進軍航、民航深度融合發展,進一步最佳化配置空域資源,強化與航空公司戰略合作,積極爭取各方大力支持。
  (三)發展目標。到“十四五”末,“一主多輔”機場群體系更加完善,實現民航年旅客吞吐量2500萬人次,年貨郵吞吐量16.3萬噸,樞紐機場基地航空公司達到2家以上,國際通航點達到20個,國內通航點不少於150個。基本建成長春臨空經濟區,產業初具規模,年生產總值百億元以上,啟動其他城市臨空經濟區規劃工作。通用航空產業體系逐步健全,延伸服務競爭能力顯著增強,形成相對完善的產業體系。到2035年,全省機場綜合保障能力大幅提高,空域資源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機場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基本建成“輻射東北亞、服務東北地區”的區域機場群,打造功能完備、高效運作、安全綠色,具有核心競爭力和重要影響力的東北亞區域航空樞紐,服務吉林省對外開放和高質量發展,促進內陸開放和現代化城市建設,推動成為驅動區域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源。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機場布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1.進一步明確機場功能定位。統籌最佳化“一主多輔”機場定位,將長春機場發展成為具有核心地位和重要影響力的東北亞區域航空樞紐。將延吉機場發展成為日、韓、俄重要的門戶機場。將長白山機場打造成為全域旅遊的航空平台和東北亞重要的集散中心。圍繞紅色旅遊、人文風光、自然景觀、冰雪經濟等,結合地域優勢及特色資源,實現全省各運輸機場和通用機場差異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長春機場競爭能力。破解長春機場三期擴建工程軍民航空域矛盾、資金籌措等問題,全力推進項目前期工作進程,儘快開工,儘早投用。提高服務質量,縮短旅客值機、安檢排隊時間,在發布航班信息、完善延誤航班的服務保障方面不斷改進。進一步最佳化航班時刻和航線網路,整體提高長春機場整體保障水平、運輸服務質量、機場運行效率和通達能力,提升長春機場在國際機場中的競爭力,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引領全省機場快速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文化和旅遊廳、長春市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3.完善支線機場網路。發揮地區政府主體作用,推動省地聯動、軍地聯動,科學謀劃,合理確定建設時序,全力推進遷建延吉機場、改擴建通化機場和吉林機場、新建四平機場等支線機場項目前期工作進程,按照支持地方經濟開發和社會發展、特色產業帶及城市發展空間布局需求,改善提升支線運輸機場基礎設施保障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4.補強通用機場網路。加快推進和龍、農安、九台、長嶺等一批通用機場項目建設。結合區域通用航空市場發展需求及空域條件,分類分級推進中部、東部、西部三大通用機場群建設,打造區域通用航空網路重要節點,逐步構建以運輸機場和綜合性機場為骨幹,規模適度、結構合理、功能協調、兼容互補的區域通用機場網路。(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5.全力推進“四型機場”建設。在機場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全過程中,充分體現平安、綠色、智慧、人文理念。提高機場安全運行水平,加大安全能力投入,加強安全生產防控,強化應急處置能力,持續提升全省民航安全總體水平。統籌推進環境友好型機場建設,全面推進套用節能產品和節能技術,實現資源節約。綜合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技術,收集、融合、統計和分析各類數據,實現數據共享、協同高效、智慧型運行。充分體現人文關懷,逐步提升機場人文品味,持續提高服務品質。(省政務服務和數位化局、省應急廳及相關地區政府、民航吉林監管局、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6.最佳化綜合交通體系。機場所在地城市要科學規劃,按照應聯盡聯原則,加強規劃銜接,最佳化接口設計,合理設定多種交通方式的停靠點,統籌構建機場與公路、捷運、城際鐵路有機連線,空中、地面、地下相互呼應的多種交通方式協調聯運的交通體系,為機場客貨集疏運提供高品質聯運服務。(省交通運輸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7.支持配套建設公路相關基礎設施。統籌考慮公路與機場布局,規劃建設與機場、臨空經濟區、航空產業集聚區連線的公路。積極組織開通公共運輸服務,加強機場、臨空經濟區、航空產業集聚區與外部聯繫。(省交通運輸廳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最佳化航線結構,提升運輸服務能力。
  8.科學開發國際航線網路。提升長春機場、延吉機場國際、國內覆蓋能力,以首爾、曼谷、東京、符拉迪沃斯托克等重點城市為節點,進一步拓展與日、韓、俄遠東地區及東南亞地區直飛航線,適時開通洲際直飛航線,爭取長春機場、延吉機場成為國內城市與東北亞航線的重要中轉樞紐,打造輻射東北亞的區域性國際航空網路,實現長春機場航線網路24小時覆蓋全球主要城市。適時開通長白山機場、通化機場國際航線。(省文化和旅遊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9.持續完善國內航線網路。推動長春機場航線網路基本覆蓋國內所有省會城市、計畫單列市、重要旅遊城市及經濟發達城市,實現4小時基本覆蓋國內主要城市,一次轉機12小時覆蓋國內全部機場。持續推進精品快線建設,打造“經長飛”品牌航班中轉產品,鼓勵樞紐、支線、通用機場共同發展通用航空短途運輸。(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積極增加運力保障。鼓勵現有航空運輸企業、通用航空公司持續增加過夜運力投放,改造現有機型,根據航空公司布局戰略,在長春機場建立2-3家基地航空公司,提高全省航空運力保障數量。深化與航空公司戰略合作,通過調整航班起降頻率、最佳化航班時刻等方式,進一步最佳化運力結構。(省文化和旅遊廳、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多元創新發展,壯大臨空經濟規模。
  11.壯大發展長春臨空經濟區。發揮長春機場樞紐優勢,圍繞智慧型交通裝備製造業、高端疫苗產業、航空物流貿易業、現代服務業等行業,高質量打造長春臨空經濟產業集群。提升對外開放合作水平,完善航空口岸功能,加快建設物流保稅區、臨空製造區、教育科研區、商務辦公區和生態農業區五大功能區,打造引領東北全面振興的臨空經濟示範區。(長春市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積極打造吉林臨空經濟區、延邊臨空經濟區。在吉林市納入全國首批26個通用航空產業綜合示範區的基礎上,以國際市場為導向,發揮吉林市航空製造和維修、航空駕駛員培訓、通用航空、航空貨運服務等優勢,推進吉林市臨空經濟區建設。通過提升延吉機場定位,吸引跨國公司、世界500強企業,重點發展航空物流、高端製造、現代服務、國際旅遊、高端醫療美容等產業;發揮琿春周邊臨港、臨空優勢,大力發展無人機製造、飛行器組裝、航空物流等產業。推動吉林臨空經濟區、延邊臨空經濟區與長春臨空經濟區互動發展。(吉林市政府、延邊州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建設現代航空物流體系。發揮長春機場多式聯運優勢,支持快遞企業在長春機場設立分撥中心,將長春機場打造成為東北地區航空快件集散地。謀劃引入或成立貨運基地公司,建立以長春機場為核心的航空物流網路,滿足吉林老工業基地轉型升級物流運輸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商務廳、長春市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拓寬產業領域,培育打造新動能。
  14.提升通用航空整機及關鍵部件研發製造水平。圍繞無人機產品整機、關鍵部件製造,載荷系統配套、套用服務等方向,積極引進國內外通航飛機、輕型運動飛機、直升機等製造和配套項目,支持重載荷智慧型化物探專用無人直升機產業化,推動固定翼、多旋翼無人機發展。(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5.發展飛機維修與改裝。深化與航空工業集團合作,推動航空檢修基地建設,拓展多型號飛機檢修,打造中國北方航空綜合維修保障中心,加強與國內各大航空公司開展合作,探索開展大型民機航空檢修業務。積極布局飛機改裝市場,提升通用航空裝備製造服務水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6.推動航空模擬訓練裝備發展。發揮我省航空模擬器研發人才技術優勢,整合相關資源,建設航空模擬器研發製造服務基地,針對軍事飛行訓練作戰需求,開展模擬器多機型技術創新、研製生產和維修服務,同步構建產業鏈供應鏈配套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全面拓展通用航空業務。支持運輸機場規劃建設通用航空運營基礎設施,開通通用航空業務。深度挖潛通用航空在農林、電力等方面傳統業務,鼓勵開展低空旅遊、航空運動、駕駛員培訓等航空新興業務,探索開展通用航空短途運輸、應急救援等。支持成立各級航空運動協會、俱樂部,舉辦各類展會、競賽、營地等活動,支持有條件的滑雪場逐步完善航空營地建設,拓展體驗式等航空運動服務,推動通用航空產業成為內生新動力。(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供政策支撐,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18.加快項目前期工作進程。鼓勵項目法人加快推動各類機場項目前期工作。涉及國家部委、軍方相關單位的,省直相關部門要積極協調推動,採用超前開展、同步推進、壓茬實施等方式縮短審批周期。對納入我省規劃的改擴建運輸機場(增建跑道除外)、新建通用機場,以及需要我省審批的既有機場設施設備更新和建設等非複雜項目,直接批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及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松原查乾湖機場管理有限公司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強化資金支撐。鼓勵各級政府以股權投資或其他補助方式支持省內機場項目建設。“十四五”期間,對省級規劃內新建、改擴建運輸機場項目,除國家補助資金外,其餘由省、市(州)或省、縣(市)按5∶5比例分擔;異地遷建運輸機場項目,優先使用原機場土地開發收益資金,積極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如仍有不足,省級可給予適當支持;對省政府批准的規劃內且市縣政府安排資本金的新建通用機場建設項目,省級按市縣政府資本金投入的50%給予資本金支持,但最高不超過通用機場建設批覆總投資的10%。繼續安排航線開發與培育補貼資金,最佳化調整補貼範圍和標準,加大對航空公司參與我省航空市場運營的吸引力。將通用航空短途運輸納入航線補貼範圍,研究對低空旅遊、航空運動等方面給予支持。發揮各類專項資金作用,切實加大對航空相關企業支持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體育局、省供銷社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提供有力土地保障。對納入國家和省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機場建設項目用地,不涉及違法用地的,統籌保障用地計畫指標。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的機場建設項目中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以及確需動工建設的其他工程可依法報批先行用地。對列入國家機場建設規劃的機場項目,納入省政府重大項目用地服務清單,安排專人負責,定期調度,加快推進項目用地組卷報批。(省自然資源廳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1.給予稅收保障政策。各級政府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加強對機場及設施建設和發展的支持力度,臨空經濟區所在的地區,合理確定市級與示範區收入劃分政策,提高示範區稅收分成比例,對符合要求並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鼓勵國內航空運輸企業在機場新增設立基地子公司或分公司運營,落實辦公用地和用房及新建機組酒店等優惠政策。(省稅務局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機場建設和航空經濟發展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提供政策性融資支持。鼓勵各地研究設立通用航空發展基金,支持通用機場建設和通航產業發展。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多元化融資,深化與各類金融機構的戰略合作。充分利用現有產業投資基金,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鼓勵金融機構以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保險資金等依法合規通過認購基金份額方式合理有效參與。支持臨空經濟區因地制宜制定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吉林銀保監局、吉林證監局及相關地區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23.強化人才保障。加強科技創新人才、專業技術技能型人才引進,合理利用好現有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機場和航空公司運營、航空經濟、通用航空高級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術人才等引進給予優惠政策。加強與各類院校交流合作,做好人才儲備工作。(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中省直有關部門、相關地區政府、省民航機場集團以及軍方有關單位共同建立聯席會議、協調溝通工作機制,加強對促進全省民航業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民航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管理職責。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主動作為,將民航業高質量發展納入本單位重要議事日程,完善職能,強化力量,形成上下貫通、運行高效的組織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三)強化軍民融合。加強與軍方相關單位溝通協作,爭取軍方支持,通過空域調整、精細化管理、飛行程式最佳化等方式,緩解軍民航空域使用矛盾問題,提高空域使用效率。
  (四)強化輿論宣傳。發揮我省全域旅遊行銷平台作用,做好航線宣傳工作。依託長春航空展等大型展會,進一步擴大我省航空領域文化、教育、製造業等方面影響力。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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