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吉林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吉林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是吉林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2007年4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4月16日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公布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
吉林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第一條為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低收入及其以下(以下稱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稱...
《吉林市廉租住房配建管理辦法》是吉林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一則管理辦法。修改決定 吉林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實現立法與改革決策相銜接,維護法制統一,市人民政府對現行政府規章進行了清理。經過...
本辦法所稱配建,指在新建商品房、城市棚戶區(危舊房)改造項目中,按照總規劃建築面積的4%比例配套建設廉租住房。建成後由政府按當年建安成本回購,用於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第三條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是廉租住房配建...
第一條為解決我縣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建立和完善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和《吉林省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省政府第204號令)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應當以發放租賃住房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租金核減為輔。本辦法所稱租賃住房補貼,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本辦法所稱實物配租,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向...
延吉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是一項政府頒布的檔案。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滿足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下簡稱低保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國家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稅務總局聯合頒布的...
第一條 為規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機制,根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0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市、...
長春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交易管理辦法是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規範檔案,在長春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公開發布。長春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交易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吉林省廉租住房按份共有產權實施管理辦法》(吉建保〔2009〕5...
租金標準原則上由房屋的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因素構成,並與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具體租金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享受租賃補貼的家庭,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計算。
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範圍內的租金予以適當減免。第三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12月31日發布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20號)同時廢止。
《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已於,經2003年11月15日建設部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03年12月31日由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第120號令《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當日廢止。檔案全文 第一條...
《固始縣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是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固始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詳細內容 固始縣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我縣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
雞西市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解決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建立和完善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根據《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廉租住房主要解決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按中國統計年鑑採用的城鎮家庭收入分組方法,最低收入家庭占城鎮家庭總戶數的10%。這種方法只能測算出最低收入家庭的大致數量範圍,無法提供具體...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我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和《納雍...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關於印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的規定,為規範...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城鎮住房保障制度,加強廉租住房管理,嚴格廉租住房的準入、退出機制,有效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廉租住房保障是指政府對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
以下簡稱低保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等九部委第162號令)《青海省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青政[2007]55號)...
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05]26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核、公示和輪候的具體辦法,並向社會公布。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人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 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
各級民政部門具體負責住房保障收入認定、住房救助對象資格認定,以及保障對象變化的動態管理工作,並向住房保障部門提供住房救助對象資格認定情況、新申報和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人員、收入變化情況。如:結婚、離異(法院判決的除外),收入...
第一條 為支持財政困難地區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強中央補助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統計局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認定辦法 為規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為促進廉租住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貴州省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和《銅仁地區行政公署關於印發銅仁地區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銅署發〔2009〕12號)的規定,結合...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縣城(含低收入住房困難戶較多的獨立工礦區、鄉鎮,下同)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的實施和管理。本實施辦法所稱城鎮低收入家庭,是指符合當地統計部門當年公布的城鎮居民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的家庭。...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我縣城鎮廉租住房管理制度,保障我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20號)和《安徽省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皖政[2001]...
《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廉租住房保障方法》是2007年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編寫組。內容提要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