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林業和園林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以及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年報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六個部分組成。本年報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市林業和園林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章制度,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務信息,讓政務公開成為民眾了解林業園林中心工作、掌握各項林業園林政策法規的便利渠道和主要途徑。
(一)強化組織保障。及時調整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落實2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政務公開的日常工作。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保證公開指南的完整性和時效性。按時完成公開辦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並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二)強化制度保障。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制定了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實行經常性公開和相對固定事項定期公開。加強制度建設,制定了重大決策預公開制度和政務輿情回應制度,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監督保障力度。同時按照原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內部審查及發布程式、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發布制度等8項制度內容,及時、規範地公開政府信息。
(三)強化平台保障。在局辦公室和林業園林視窗均設定查閱點,並在局網站顯著位置設定連結,保障公開目錄信息連結的有效性和查詢便利性。指導和推動局屬單位開通或維護網站,強化系統內辦事公開、信息公開。充分發揮政務微信等新媒體作用,進一步拓寬與民眾溝通的渠道。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我局累計公開政府信息560條,其中主動公開信息227條。開展季度統計數據填報工作,分別於1月、4月、7月、10月5日前按期完成上一季度信息統計表的填報。所有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我局都通過對外政務網站向公眾主動公開,接受社會各界查閱和監督。全年未發生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及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政府信息事件。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按期對機構領導、機構設定、人事信息、規劃計畫、政策法規、招標採購、財政資金、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公開目錄進行更新或調整。根據市里統一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開網欄目維護專項整改活動以及有關信息補錄工作,對新增的審計整改報告、精準扶貧、決策公開、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等欄目進行補充完善,逐步規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體系,以確保信息公開目錄提供的常規性信息的準確性。
(二)強化行政執法結果公開。根據2016年市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內容,調整我局15項行政權力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為14項,同時更新了行政審批指南,為民眾提供更明確的職權信息。認真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七天雙公示”工作,每七日在政府信息公開網上公開行政審批項目結果。2016年,共受理城市園林行政申請189件,綠化聯合竣工查驗85件,辦結率均為100%,無越權審批、違規審批的現象發生。
(三)推動重大事項決策公開。重大決策只要不涉及黨和國家秘密、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其決策預案、決策結果及實施情況都及時向社會予以公開。選擇廬江縣、肥西縣作為試點,積極爭取將合肥市納入全省政策性森林保險試點範圍;開展合肥市政府投資園林綠化重點項目預選承包商名錄申報工作,預審檔案、辦事指南、管理辦法等均已公開;推進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項目公開,如林蔭路的建設和申報、綠化管養意見的公布,為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奠定更堅實的基礎。
(四)拓展政策解讀渠道。根據局中心工作,以新聞發布會等為媒介,積極推動主要負責人對相關新出政策予以解讀。2016年,通過會議的形式,召集綠化企業,對合肥市政府投資園林綠化重點項目預選承包商名錄申報工作,從設立依據、申報條件、辦理程式及有關要求等方面進行政策解讀。進一步發揮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作用解讀政策熱點:一是在中國綠色時報、安徽商報、合肥日報等新聞媒體刊登相關報導,在合肥人民廣播電台每天早上7:30播出林業園林之聲,全面宣傳林業園林工作,解讀政策和熱點信息;二是局網站隨時更新動態信息,對社會化服務、綠化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預選承包商等政策均予以公開公示;三是認真做好合肥林園微信公眾號的維護工作,基本保持每日更新,實時發布林業園林行業動態和相關政策,目前,合肥林園微信公眾號發布各類信息累計800餘條。
(五)加強政務輿情回應。設立投訴舉報電話,認真辦理市長熱線、局長信箱等來信、來電、來訪件,虛心接受民眾監督評議。針對楊樹飛絮、美國白蛾飛防有害謠言等部分社會熱點問題及時解釋,不留盲點,引導社會輿論正確看待這些突發性事件。7月份洪災期間的應急舉措和災後恢復情況,我們也及時通過各種渠道予以公開。
三、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我局收到2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答覆格式予以了回復。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按照市政府公開辦的要求進行報備。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我局提供信息的辦理費為零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6年,我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更新速度不快,部分時間性較強的信息沒有做到及時公開;二是信息共享、互動性不強,部分信息的定性不夠明確;三是創新性不足,公開形式不豐富,尚需進一步加強。2017年我們將針對存在的問題,採取措施加以改進,主要有:
一是加強常態化管理,繼續完善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收集整理更加豐富的信息公開內容,認真做好主動公開、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類信息界定,對信息公開目錄進行充實完善,以滿足社會公眾的需求。
二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學習和培訓力度,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流程,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時效性。落實保密審查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按時開展監督、檢查、評議等活動。
三是大力推進電子政務,運用市長熱線、市長信箱、局長信箱做好網上諮詢回復、投訴監察等工作。通過網際網路平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公眾互動,廣泛徵集民眾的意見和建議,信息及時處理、及時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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