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度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施行以來,我局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2008年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建立領導和工作機構
《條例》頒布後,我局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確定局辦公室作為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成立了由王林波任組長,楊銳、胡然等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工作小組,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分別由局辦公室負責指導推進全市(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信息中心負責平台搭建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由登記視窗負責建設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等。各縣局、分局、直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明確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和主管部門,成立或指定相應機構和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初步建立起市局和各二級機構單位的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體系。
二、開展《條例》學習和培訓
1.認真學習、調研。市局先後派員參加市政務公開辦公室和國務院法制辦等單位舉辦的《條例》培訓和研討會。
2.開展集中培訓。局政務公開辦連續舉辦5期培訓班,對全系統15個單位和13個部門的同志進行集中培訓,講解《條例》內容和意義、編制公開指南和目錄的有關要求和軟體使用方法等。廣泛深入的學習培訓,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三、推進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結合我局實際,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了《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編制工作方案》,明確了編制原則、主體、內容、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開編碼規範指南》有關原則,為各單位集中安裝了“合肥市政府信息公開系統軟體”,從而使各涉及的單位和部門可以使用統一軟體,按照統一編碼規則,分別組織錄入信息並上網發布。
2.強化指導督查。編制工作小組督促各單位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分管領導、工作機構及具體負責人(聯繫人),建立工作聯繫制度;抽調精幹力量集中辦公,進一步加大對編制工作的組織和協調力度,及時提供政策諮詢和技術支持,進行現場指導。
各部門按照要求,認真組織清理政府信息,並繪製主要行政職權或辦事流程圖,經審核後上網發布。
四、建立相關工作機制
轉發了國家、省和市貫徹《條例》的6個有關檔案,並結合實際,建立相關的工作機制。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發布協調、保密審查和依申請公開等多項制度,並在市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和局登記大廳設立依申請公開受理點。同時,建立信息公開審批等具體工作流程,採取電話受理、網路平台受理以及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增設依申請公開受理點等措施,明確分工、細化步驟、最佳化流程,確保政府信息及時主動公開,信息公開申請及時辦理反饋。
五、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渠道
1.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網。在市政府信息公開網設有我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其中“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機構”、“政府規範性檔案”等共5個子欄目。初步形成目錄規範、編碼統一、結構合理、層次清晰、覆蓋面廣、易於監測的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體系。在本單位入口網站的顯著位置,設定了與政府信息公開網的連結。
2.建設信息查閱場所。行政服務中心工商視窗按照《條例》要求,已辟出專門區域,添置查閱、複印等設備,設定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方便公眾查閱。
3.完善傳統公開方式。我局還通過在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印製紙質材料等形式公開重點信息;通過新聞媒體和新聞發布會將重大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豐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六、營造實施《條例》的良好氛圍。積極參加了“省(市)政務公開宣傳月”活動,通過現場諮詢、網上互動、印發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條例》的內容和意義。活動期間,我局發放資料近千冊,現場接待民眾諮詢近300人次。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局共公開發布信息334條,目前,政府檔案從生成到上網公開平均需要15個工作日,最長需要20個工作日;其他信息從生成到上網公開平均需要12個工作日,最長需要15個工作日。
2008年,我局沒有收到社會民眾或組織的信息公開申請。
目前,我局沒有政府信息不予公開的內容。
在此期間,我局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0件,行政複議0件,行政訴訟0件。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局政務公開工作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思想認識還要進一步提高;二是業務培訓還要進一步強化;三是工作制度還要進一步落實;四是公開工作的質量還要進一步提高。
2009年,我們將按照國家、省和市裡的要求,繼續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認識,強化工作網路建設,為深化公開工作提供有力的組織保障;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全系統公開工作的水平;三是強化工作制度建設,保障工作有序開展;四是強化措施,開展督促檢查和考核工作,確保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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