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震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根據市地震局信息公開情況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務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本年度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6年,市地震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市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規章制度,始終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推進各項工作、加強與民眾聯繫、增強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業形象的重要渠道,紮實推進,狠抓落實。完善工作機制,擴大公開範圍,創新公開載體,豐富公開內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務信息,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一)完善組織,健全政務公開工作領導機制
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我局印發《合肥市地震局關於調整有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的通知》(合震〔2014〕66號),及時調整了局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了以黨組書記、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辦公室為主管處室,專門負責局政務公開的領導工作,並確定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及時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按時完成公開辦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保證政府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和實效性。
(二)健全制度,建立政務公開工作長效機制
我局結合實際工作,先後制定了《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發布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澄清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考評制度》、《合肥市地震局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制度》等制度,進一步完善了我局政務公開工作制度,不斷提升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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