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規章,是指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參考並仿照規章有關規定的精神,但不能在法律文書中引用規章的有關條款。參照規章也包含著人民法院對規章的審查、規章作為行政機關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範性檔案,在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不能以規章為依據審理行政案件,只能參照規章。中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國務院部、委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制定、發布的規章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准的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制定、發布的規章,人民法院認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參照規章
- 出處:法學大辭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