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行政化

去行政化

去行政化,簡單地說,就是淡化行業、職業或某項工作的行政色彩,儘可能地突破行政的束縛,突出行業、職業的主導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去行政化
  • 外文名:non-administration
  • 高校的行政化:過多過細,大包大攬
  • 表達方式:去行政化與教授治校
定義,治理機制,爭議,

定義

高校的行政化:行政部門對於高校的管理過多過細,大包大攬。在學校里是以一個權利為中心,而不是以學術為中心。
行政化不僅是一個習慣的問題,行政權力往往還代表真切的利益和話語權。去行政化的精髓,不僅是取消行政級別,更在於規範行政權力,督促權力恪盡職責、恪守邊界。
6月6日頒布的我國第一個中長期《人才規劃綱要》,再次提到備受關注的“去行政化”問題: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取消科研院所、學校、醫院等事業單位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據新華社6月6日電)在近兩萬字的綱要中,媒體顯然對這一條情有獨鐘,很多報紙和網站都把它單獨拎出來,置於頭條位置。
“去行政化”,在2013年兩會期間和教改規劃綱要公布時,曾激起激烈的討論。多數意見都認為,過度行政化已經成為諸多教育問題的總病根,必須儘快革除。不少大學校長也直言,並不在意學校和本人的行政級別;但也有一些高校中人對此持保留意見,認為在泛行政化的社會環境下,高校無法單獨去行政化,否則將面臨無法與社會接軌的尷尬。
此次,《人才規劃綱要》從建立科學的人才管理制度、人才選拔制度出發,重申去行政化。可見,過度行政化現象不僅在大學存在,而且在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也廣泛存在,已經影響了我國的人才戰略。綱要中明確,事業單位都要摘除“官帽”,表明中央在這一問題上已有了共識,並開始向過度行政化宣戰。
不過,去行政化的方向雖然正確,但“無法接軌”的擔憂也非常現實。統一取消行政級別或許容易,但去行政化卻非一日之功。
首先,長期形成的“學而優則仕”、“官本位”的思想基礎依然深厚,很多人還喜歡以“官位”和“級別”來衡量一個人是否成功。哪怕離行政權力很遠的部門,也熱衷往官本位上靠。以至於最不應該行政化的學術和科研單位,也愛上了官位。很多專業技術人員也喜歡在名片上印上“相當於正處級”,還有人推導出院士相當於什麼級別、主任醫師相當於什麼級別,真不知道是對學術的抬舉還是矮化。其他諸如奧運冠軍“集體當官”等信息,也在不斷強化這種社會思維。
最關鍵的,行政化不僅是一個思維習慣的問題,行政權力往往還代表真切的利益和特權。在高校、醫院或科研單位,行政權力不僅掌握科研項目、經費分配,還可以判定學術水平的高低。行政權力一家獨大,缺少制衡,整個社會自然要按照行政的邏輯來運轉。
其實,行政權力原本不應該成為一個“貶義詞”,大學等單位一刻也離不開行政管理。之所以要去行政化,是因為行政權力超出了一定邊界,在所有領域都成了支配力量,這樣的趨勢很可怕。權力如果越界,不受制約,缺乏規範,就會放棄自身的服務職能,明火執仗謀取私利,甚至會成為傷人的猛獸。
人才規劃綱要》指出,改進人才管理方式的主要任務,是規範行政行為。因此,去行政化的精髓,不僅是取消行政級別,大家肩膀一般齊,更在於規範行政權力,督促權力恪盡職責、恪守邊界。同時,在學術領域,還要建立一套獨立於行政權力之外的評價體系,讓學術按照自己的標準分出高低,以其對人類的貢獻贏得尊重。這樣,學術才能擺脫行政權力的束縛,“去行政化”才能獲得有力支撐。
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孫霄兵28日在“教育部高等學校章程建設情況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制定、核准高等學校章程是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深化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東南大學副校長林萍華表示,章程制定有利於解決學術權力與行政權力交織、行政權力泛化等問題。
事實上,中央和政府對事業單位“去行政化”改革早有要求。1985年我國就提出“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2010年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也都明確學校等事業單位“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許多教師都是持美國綠卡或國籍的“海歸”,但國家對公派出國規定必須持公務護照才能報銷,一張“綠卡”就卡住了教授們的國際交流;沒有行政級別就沒有事業編制,也沒有養老金,需要給工作人員發一種事業年金,但這一制度還沒有得到上級批准……

治理機制

高校“去行政化”與“教授治校”,這是一個問題的兩種表達方式,都是針對“大學治理機制”而談的。良好的、具有活力的、能夠自我創新的大學治理機制,必定不可能是“官僚化的管理體制”(亦稱“行政化”),這已經被大學千年的生成和發展歷程所驗證。
教育部近日首批核准了中國人民大學等6所高校的章程,去行政化傾向明顯。“去行政化”改革多年 副部級高校未減一所。
從我國現有高教體制改革歷程來看,大學面臨的最根本的一條規則就是幾十年計畫體制延伸下來的國家包辦大學和統管大學辦學事務,即所謂的“行政主導一切”。包括大學的辦學經費、建設計畫、教學課程、招生計畫、校長等官員的任命(引申出有些校長被定為副部級)等等。
國家層面的“行政主導”,反映到大學內部,就是行政部門在校園內的“行政做大”。因為行政權力掌管著教師的命運,包括職稱評定、科研經費申請、教學課程多少、研究生導師資格的獲得以及住房等等。這樣一來,大學運作與政府部門的運作一樣,其結果必然偏離其終極目標——學術自由、創造知識、培育人才、服務社會。
在筆者看來,討論高校“去行政化”,實為變“行政化”為“服務化”的問題。
而教授治校是大學運轉的體制保障問題,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內涵——治學和治校,這兩個方面同屬大學良性運轉的必備支撐條件,就像一駕馬車的左右車輪,須並駕齊驅,缺一不可。
首先,教授治學是從教授的職業而談的。大學教授是大學共同體中的主體,承擔著教學及科研等積累、發現和創造人類文明的職責,俗稱“做學問”,也可稱之為“治學”。如果教授不治學,就如同農民不種田,工人不在生產線上做工,漁民不去打魚,而都成了遊手好閒之輩,實為不務正業。正因為如此,“教授治學”的口號,自打它產生時起,就幾乎銷聲匿跡了。
“教授治學”這個職業過程有著獨特的存在內涵,最為鮮明的就是勇於打破各種框框和有形無形的限制,才可能逐步做好。它與追逐經濟利益、短期效益等行為有著鮮明對照,它要求有儘可能明晰和嚴格的程式以及權力控制。因此,“象牙塔”的運作才與眾不同,那就是儘量減少外在權力的干預,而由這個職業群體自己管理自己的學術事務,由此產生“教授治校”。
教授治校中的“治”,是明確指向“與大學教學和科研等相關的、遵循教育特殊規律的、積累發現和創造人類文明的”學術事務。只有教授群體才更好地懂得這一事務的內涵,就像漁夫清楚何時何地撒網捉魚,而圍觀者不能輕重不分地亂加指揮,否則不但魚兒不上網,漁船也有沉沒的危險。
誠然,任何一個群體組織,只要有共同的目標,集合在一起,就離不開支撐其運作的行政事務。教授治校不是教授群體給大學打一般行政瑣事的工,而是教授們真正擁有決定大學自身探究學問的決策權。這可能效率低,也可能有失誤,但它是做學問的本真,求實的必然,完全不同於“一切行動聽指揮”的追求“大效率”的政績工程。

爭議

高校要不要取消行政級別
【焦點】目前我國有30多所副部級大學,還有正廳級的公辦本科和副廳級的高職高專,其黨委書記、校長也相應為副部級、廳級幹部。高校該不該取消行政級別?
【觀點一】山東省政協副主席王志民代表:行政化是高校沒有活力的癥結之一。高校是學術單位,不該有行政級別。學校行政化的後果就是使行政權力凌駕於學術權力之上,限制了學術生產力,使創新人才“難產”,對學校科研和教學質量造成損害。按官階定地位、定待遇的結果,使不少教師千方百計擠進管理者隊伍,把當官看成追求的目標。
【觀點二】中國科技大學原校長、南方科技大學校長朱清時委員:大學行政化的表現是一切運作都以行政權力為主導,做什麼事都是靠行政命令,誰權力大誰說了算,而不是通過學者、科學家討論。學校的學術委員會、學位委員會,應該代表教授的聲音,現在成員多為各個系的主任、院長甚至校長。
【觀點三】中國人民大學校長紀寶成代表:高校行政級別不是現在有的,中國人民大學以前是副總理級,“文革”後變成司局級,上世紀90年代以後,因為考慮到大學跟社會的交往問題,才把級別提高到副部級。把學者放在一定的行政崗位上,恰恰不是行政化,是尊重教授。從學術評價看,任何學術權力都是行政權力,把兩者截然對立是不對的。當社會習慣於以行政級別來衡量其社會地位時,取消高校的行政級別就是貶低教育。現在我可以找北京市長、副市長,取消以後我肯定找不到了。大學校長應該是社會名流,但我們國家還做不到這一點。
【觀點四】復旦大學黨委書記秦紹德代表:有人說高校行政人員太多,什麼事情都是行政人員說了算,這不符合事實。高校工作有學術和行政兩大類,行政為學術服務,大學裡的行政工作必須要有,這些工作包括人財物的分配、安全保衛、後勤等。
【點評】對高校行政化的詬病通常集中於行政權力過大,學術權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綱要把逐步取消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作為一個改革目標。當社會評價標準還未轉變時,高校行政級別即使取消,恐怕也將是一個相當長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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