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魯特營

清代厄魯特營是清朝在新疆駐防軍的一部分,厄魯特營的人員組成比較複雜,大體上由三部分人組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厄魯特營
  • 國家:清代
  • 成立:1767年7月
  • 性質:駐防軍
人員構成,組織結構,駐防職責,畜牧業的開發,農業的開發,

人員構成

一是投附內地的準噶爾人,其中大多數是原準噶爾二十一昂吉的達什達瓦部屬,1764年春,500名攜眷之厄魯特達什達瓦官兵奉命來到伊犁,被安置於特克斯河、察林河及塔瑪哈一帶(今昭蘇縣境內)。1765年達什達瓦部眾被編為一昂吉,為厄魯特營左翼。
二是清朝出兵準噶爾汗國時逃入哈薩克、布魯特部遊牧地後又陸續返回的準噶爾人,及被清廷贖回的曾給維吾爾族當奴隸的準噶爾人。1760年後,少部分劫後餘生的逃入哈薩克、布魯特遊牧區等地的準噶爾人不堪為奴,陸續投靠清朝,對此,清廷實行了招撫和安置政策。1762年有6個佐領,次年置一昂吉,設定了總管、副總管、佐領、驍騎校等官,並頒發了關防印記。1765年此6個佐領編入厄魯特營右翼。直到1772年投清的準噶爾人有1408人,其遊牧區為崆吉斯河、哈什河及大小霍諾海等地,現尼勒克縣、特克斯縣及新源縣境內。
第三部分為1771年隨土爾扈特部東返的大喇嘛羅卜藏丹增屬下的沙比納爾(門徒們之意—作者)。據清代滿文檔案載,其沙比納爾有1200餘戶,1817年被編為4個佐領,歸厄魯特營右翼碩通管轄,其牧地為特克斯河下游(今特克斯縣境內)。
由此可見,準噶爾汗國滅亡以後,劫後餘生的準噶爾牧民成了清帝國轄下的屬民,厄魯特營的設立使準噶爾一詞作為部落名已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厄魯特”一詞。

組織結構

1767年7月,厄魯特營按八旗編制,左翼被編為三旗,即鑲黃、正黃、正藍,稱“上三旗”,置6個佐領,右翼置5個旗,即鑲白、正紅、正藍、鑲紅、鑲藍,稱“下五旗”,有佐領8個,1770年8個佐領擴編為10個佐領。加上沙比納爾4個佐領,共有14個佐領。上三旗在特克斯河流域遊牧,下五旗在諾海(即霍諾海)空吉斯(即崆吉斯)一帶地方遊牧。
由於準噶爾部是屬於反抗清朝統治,而被清朝征服的蒙古部,因此,和察哈爾營一樣實行的是總管旗制。左右兩翼各設總管1員,上三旗設副總管1員,下五旗因佐領多,設副總管2員,又設沙比納爾副總管職銜1員。總管、副總管辦理八旗事務。每佐設佐領、驍騎校各1員,領催4人,管理佐領軍事、生產、訴訟各事,各翼還置空藍翎(輪住卡倫)2至3人,額設挑補卡倫侍衛,委筆帖式(書記官)1至2人。厄魯特營設領隊大臣1員,總攬邊防要務,大都由滿族人擔任。另據《新疆識略》載,厄魯特營還有世襲雲騎尉1職,上三旗有2員,下五旗有3員。下五旗還有拜唐阿1員。

駐防職責

駐守卡倫:1763年,伊犁地區開始設定卡倫,“東北則有察哈爾,西北則有索倫,西南則有錫伯,自西南至東南則有額魯特,四營環處,各有分地”。
開始厄魯特營駐守著格根、哈爾奇喇、特克斯色沁、根格色沁、都圖嶺等處卡倫,這些卡倫均設在伊犁通往天山以南的要道及與俄國接壤的邊界線上。1788年又添設了察林河渡口等處卡倫。厄魯特營所轄卡倫有32處,其中常設卡倫4處:特克斯色沁、敦達哈布哈克、伊克哈布哈克、察察;移設卡倫4處:特穆爾里克、烏弩古特、鄂博圖渡口、昌曼;添撤卡倫24處:特穆爾里克渡口、雅巴爾布拉克、鄂博圖、額爾格圖、札拉圖、庫圖勒、格根、鄂爾果珠勒、哈爾乾圖、齊齊罕圖、垓爾巴特、拜布拉克、博托木、綽羅圖(一作赤老圖)、那(納)喇特、博爾克阿滿(曼)、巴噶塔木(巴噶喀木哈)、察林河渡口、察林河察罕鄂博、格根西哩克、銅廠外、沙里(喇)雅斯、那林哈勒噶(一作那林哈布哈克)、哈爾奇喇。
厄魯特營除了駐守以上卡倫外,還派兵5至17名不等協助巴彥岱(惠寧)、錫伯、索倫、察哈爾等營領隊大臣駐守24座卡倫。
厄魯特營軍民不僅駐守以上卡倫、台站,而且又有派駐喀什噶爾、塔爾巴哈台換防,巡查哈薩克、布魯特邊界,駐守哨卡、向烏魯木齊及內地運送軍馬等項差事。
巡查哈薩克和布魯特遊牧邊界:吹、塔拉斯原為西蒙古牧地,清朝統一新疆初,這一帶暫作為“閒曠之地”,對此,1763年始每年派出一定數量的軍隊到、吹、塔拉斯地區稽查和巡邏,厄魯特營官兵也隨同前往。每年夏天特派領隊大臣1員,巡查布魯特邊界時,有兩滿營協領1員,大城(惠員)官2員,其中額魯特營有官2員,兵70名;每年秋季特派領隊大臣1員,巡查哈薩克邊界時,由兩滿營派協領1員,惠遠城滿營官2員,其中額魯特營有官2員、兵70名。屆時巡查官兵在邊界上會哨,巡查邊界,驅逐越界遊牧者。
在西北邊疆安內攘外的鬥爭中;維護內部的安定:19世紀20年代,大小和卓的後裔張格爾,在浩罕(烏孜別克人建立的封建國家)統治者的支持下,先後四次返回新疆進行作亂。但很快被平息了,這同新疆各族人民的通力協作是分不開的,在鎮壓張格爾的暴亂中,新疆的維吾爾、柯爾克孜、蒙古、錫伯等民族都為了維護祖國的統一,作出了貢獻。

畜牧業的開發

伊犁地區有著廣闊的牧區,土壤肥沃,水源充足,自古以來就是遊牧民族的遊牧、狩獵的休養生息之地。清朝統一新疆以後,為恢復和發展新疆地區遭受戰亂破壞的社會經濟,在新疆進行了一系列經濟開發活動。其主要的一項是興辦官牧廠。自1760年時,清政府先後在伊犁、塔爾巴哈台、巴里坤、烏魯木齊、設立官營牧廠。伊犁牧廠有孳生馬廠、孳生羊廠、駝廠、孳生牛廠。
伊犁牧廠設立之初,牲畜除了部分羊和牛有維吾爾族牧放、部分馬、牛有錫伯營牧放外,都有察哈爾、額魯特、索倫3營放養。駱駝廠全部由額魯特營經營。由於錫伯、索倫營兵丁不善畜牧,因此1773年後停止了索倫營經營馬廠、牛廠以及錫伯營經營牛廠,而到嘉慶初年,先後停止錫伯、索倫兵丁牧放伊犁牧廠牲畜,將其牧放牲畜,全部交給察哈爾、額魯特兩營。
以孳生廠為例,據1793年伊犁將軍保寧奏,馬廠總計有孳生本馬28569匹,其中厄魯特營上三旗牧馬7210匹,下五旗牧放9857匹;牛廠有孳生本牛11845頭,其中厄魯特上三旗牧牛2483頭,下五旗及沙畢納爾4佐領牧牛4065頭;羊廠,1772年至共有孳生本牛140695隻,厄魯特營上三旗牧放羊29742隻,下五旗及沙比納爾4佐領牧羊56666隻;1802年共收穫滋生駝2665峰,上三旗牧駝1833峰,下五旗牧駝2343峰。
備差廠即儲備牲畜以供差用,孽生廠取孽牲畜均入備差廠。據1816年統計,伊犁備差廠有馬17738匹,內厄魯特營上三旗牧馬2636匹,下五旗牧馬5242匹,牛廠有牛11573頭,內上三旗牧牛2463頭,下五旗牧牛4627頭,羊廠存羊32187隻,上三旗牧羊9500隻,下五旗牧羊12112隻。厄魯特營僅牧放伊犁牧廠的牲畜就有十幾萬頭。

農業的開發

由於額魯特營的“所有口糧,俱系自耕自食”。因此,其兵丁除放牧外,還種植農作物。厄魯特營上三旗6個佐領屯田4處:敦達察罕烏蘇、霍依圖察罕烏蘇、特爾莫土、哈牧哈;下五旗14個佐領屯田16處:昌滿、哈什春稽布拉克、蘇布台、渾多賴、袞佐特哈、庫爾庫類、呢勒哈、大濟爾噶朗、算珠圖、特勤克、特克斯塔柳、沙喇博果沁、巴哈拉克、弩楚袞。以上田地都位於河流域,因此都用河水灌溉。
厄魯特營的旗屯是清朝新疆屯墾事業的一部分,在當時歷史條件下起了積極作用。他們屯田所獲糧食,不僅自己食用,有時多獲糧食還上繳官府,為當地駐防軍提供軍糧。為開發伊犁農業生產做出了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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