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發西湖區\x22110\x22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於印發西湖區“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西湖區“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發文單位: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西政辦〔2016〕64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之江度假區管委會各單位:
《西湖區“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8月1日
西湖區“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聯動單位職能,全面推進我區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公共救援保障水平,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的意見》(浙政辦發〔2015〕11號)、《杭州市2016年度“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考核辦法》(杭聯指〔2016〕4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以“110”報警服務台為龍頭的社會應急聯動的整體效能,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區“110”社會應急聯動各單位對本級範圍內已經發生、正在發生或即將發生的需要緊急處置的各類急、難、險、災事件,以及需要聯動單位及時處理的各類非緊急事項,積極做好各項應急求助救援工作,幫助人民民眾排憂解難,促進社會公共事業發展,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民眾安居樂業。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孫國方任組長,區級有關聯動成員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西湖區“110”社會應急聯動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社會應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聯動指揮中心(設在區公安分局),負責統籌、協調社會應急聯動有關工作,具體受理日常報警、調度指揮、綜合分析、例會召集、情況通報、檢查考核等工作;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情況,提交工作意見和方案。各成員單位應建立相應的工作班子,制定受理社會服務的工作責任制和承諾制,並落實聯絡員,負責與區公安分局指揮中心的聯絡、協調。
三、聯動單位
(一)協調監督單位:區委辦、區政府辦(區應急辦)、區紀委(監察局)、區委政法委(綜治辦)、區考評辦。
(二)聯動處置單位:區公安分局、區民宗局、區信訪局、區人社局、區發改局(物價局)、區風景旅遊局、區住建局(區人防辦)、區農業局(林水局)、區教育局、區文廣新局、區衛計局(區疾控中心)、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局、區安監局、區司法局、西湖交警大隊、西湖國土分局、西湖環保分局、西湖運管處、區婦聯、區殘聯、之江經發局、之江建設局、之江環保局、之江國土分局、西湖移動公司、西湖電信分局、西湖華數網通公司、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單位設立應急聯動工作站。
四、工作職責
區公安分局負責做好“110”社會應急聯動信息系統維護工作,充分利用系統優勢,認真做好報警求助的接處警工作,為各聯動單位實施救援、救助和服務、處置工作提供便利與支持;保障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日常運作,收集匯總聯動數據;協助區考評辦制訂並執行考評辦法;定期召開各聯動單位例會進行研究會商,通報聯動工作情況。
區紀委(監察局)負責監督各聯動單位應急聯動組建和工作職責履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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