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山鎮\x22110\x22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

天目山鎮“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目山鎮“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實施方案
  • 發文單位:天目山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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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為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規範“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機制,更好地發揮“110”社會應急服務聯合行動工作的職能作用,提高各職能部門快速處置社會服務緊急救助的能力,提升我鎮公共救援救助保障水平,根據《臨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和改進“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的意見》(臨政函﹝2016﹞40號)精神,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檔案內容

工作目標

組織領導加強,指揮構架完善;成員單位明確,工作職責落實;預案制度健全,網路平台完整。全面建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聯動、順暢高效”的社會應急聯動工作體系,實現社會應急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的全面提升。

組織領導

成立由鎮長劉周洲任組長,鎮黨委副書黃向鋒、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部長王偉為副組長,鎮各職能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的天目山鎮“110”社會應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全鎮社會應急聯動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天目山鎮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站,王偉兼任工作站主任,徐文武、楊勇任副主任,鎮各辦公室負責人為工作站成員,抽調各辦公室部分成員成立應急救援分隊,設立各村“三員合一”人員為村應急聯絡員。

工作制度

1、應急值守。鎮機關依託原有的值班制度,由鎮領導帶班,落實24小時值班備勤制度,嚴格執行定值班場所、定專門隊伍、定職責任務的“三定”制度,確保及時高效地回響聯動中心指令,確保指令傳達反饋24小時暢通,平台指令簽收率達100%。
2、處置程式。應急處置過程中,緊密聯繫各自聯動處置力量,及時收集、跟蹤和掌握情況,並根據要求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對市應急聯動中心下達的聯動事件指令,簽收時限為5分鐘,指令反饋時限為24小時,信息上報要及時準確,指令的簽收、反饋可在值班對講機及鎮黨政辦101室電腦桌面的應急聯動系統中操作。對指令需要赴現場處置的聯動類事件,應急聯動處置工作人員必須按照職責分工和先期處置的要求,迅速組織救援、救助和處置行動,一般不得少於2名工作人員,應配備與事件性質、緊急程度、規模範圍等相適應的專業裝備。
3、處置原則。對“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進行推諉,延誤搶險和救助時機。對於一時性質不清、職責交叉、區域不明的求助,實行“首接負責制”,按照“先受理、先處置、後移交”的原則先行處置,並將情況及時反饋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待情況查清後再轉至有關單位。屬特別重要的緊急救助,市“110”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可直接指令聯動單位的下屬部門派員前往現場處置,並及時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
4、經費保障。天目山鎮應急聯動工作站建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通訊、交通、專業裝備及應急物資儲備等經費由本鎮財政保障。轄區其他有關部門根據上級要求,各自落實人財物的保障。
5、檢查考核。鎮建立天目山鎮社會應急聯動工作督查、考核、問責制度,由鎮紀委組織開展不定期檢查考核工作。工作實績列入機關全員維穩責任制考核和村綜治工作年度考核。同時建立評比制度,每年對貢獻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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