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來歷,生活方式,實質,現狀,宗教文化,宗教起源,性與宗教,色情雕塑,簡要介紹,具體內容,創作介紹,歷史文化淵源,文化追溯,性力崇拜,歡喜佛,代表性建築,卡久拉霍性愛神廟,哈瑞·奎師那神廟,相關傳說,故事一,故事二,故事三,文字記載,
基本介紹
來歷
印度有一種與其歷史一樣古老的傳統――印度聖女源自印度的一項古老的傳統,來自貧困家庭女孩進入青春期後,就被迫賣身於寺院,成為印度教高級僧侶和婆羅門長老的性奴隸,因此被稱為“聖女”。由於性生活的不檢點,印度聖女已成為愛滋病的高發人群。這些地位低下的鄉村女孩10歲時便不得不放棄傳統的婚姻模式,將自己一生幸福都獻給了當地的神,為本村的村民進行宗教儀式和做祈禱。剛剛進入青春期,她們便在儀式和慶典上嫁給寺院,然後與寺院僧侶或長老共度洞房花燭夜。
生活方式
聖女一般與家人生活在一起,在衰老之前一直為寺院服務。然後,就如同歐洲妓
院老鴇的命運一樣,年老的聖女開始退居幕後,為下一代聖女出謀劃策。
在印度,“聖女”可不是個體面的稱呼。儘管人們對她們恭敬畏懼,磕頭碰地;但是,誰都清楚,那些高高在上的姑娘,究竟在充當什麼角色。所謂“印度聖女”,既不是女王,也不是女明星;反倒是命運最為悽慘的苦孩子。但凡家裡有條件,誰肯把親閨女送出去,受人凌辱呢?這話聽起來彆扭,說到底,還是印度古老的文化傳統使然。
實質
遵照傳統,“印度聖女”全部來自賤民家庭,她們剛剛進入青春期,就被迫賣身於寺院。人前,有個光鮮的名字遮羞——聖女;背後,不過是印度教高級僧侶和婆羅門長老們免費的“性奴隸”。這種醜事兒瞞不了人,所以,走進寺院,向神靈獻身的少女,注定要出賣青春和肉體,也注定要過一輩子沒有婚姻的奇特生活。
現狀
據印度媒體稱,目前在孟買、果阿等許多紅燈區里的妓女都曾出身“廟妓”。印度各邦在20世紀90年代先後制定法律,宣布組織女孩加入“廟妓”是非法行為。但實際上,法律只是讓這樣的活動走向地下,尤其是卡納塔克邦北部一些地區,這種習俗仍舊在秘密地改頭換面進行。在一些窮苦人家,重男輕女的父母一方面希望送走女兒能夠給家裡帶來好運,另一方面則輕信女兒嫁給神靈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公眾呼籲“救救孩子”
許多印度民眾相信,儘管政府為禁止“廟妓”制定了各種法規,但一些地區的法律部門對此仍採取熟視無睹的態度,甚至暗地裡默許類似行為的發生。卡納塔克邦一名記者就曾報導稱,時至今日每年至少仍有1000多名女孩因貧困而被迫加入“廟妓”行列,這也是當地警方在宣布事件調查結果後,許多媒體並不相信的主要原因。
《印度教徒報》援引班加羅爾一位社會問題專家的評論稱,卡納塔克邦“關於保護婦女和兒童權益的法律仍停留在紙面上”,在“廟妓”盛行的北部地區,有關拐賣婦女兒童的案件明顯增多。時至如今,這種惡習更有從地下走向前台的趨勢。“廟妓”死灰復燃也讓印度多數媒體痛心疾首,“新印度快訊”網站在持續追蹤報導女孩被逼成為“廟妓”事件時不由得發出呼籲,“讓我們想辦法救救這些孩子吧!”
宗教文化
宗教起源
性與宗教
古印度文化中,性與宗教是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有一種信仰體系——坦陀羅,它不但不拒絕塵世的享樂,相反還要盡力去挖掘這種享樂體驗。
這個性寺廟注重性能量和性信仰,依靠性來達到獲取快樂的目的。最著名的儀式是數對男女出席的“五種享樂”,前四種為魚,肉,酒,穀物,第五種就是大家一起性交。男女在極樂中融為一體,體驗天人合一的境界。因為他們認為性交是悟道的最大助力, 所以他們一面性交,一面口頌經書,或者運練瑜珈。參加這種活動的人,為了強化效果,經常交換伴侶,可以說這是最早的換妻形式。
又據古代阿拉伯旅行者《中國印度見聞錄》中的記述,在印度也有類似的聖娼,稱為“佛陀之娼”: 一個婦人,如果事先許了願,那么,當她生下一個美麗的女孩以後,就要帶著女兒,去到佛陀面前,把她獻給佛陀。此後,這個母親還要在街市上為她找一間房子,掛上彩簾,讓她坐在椅子上,等待來客。不論是印度人,或是外國人——如果他們所奉宗教的教義可以容許這種行為的話——只要付出一筆賞錢,就可以玩弄她。這個女子,靠了此等營生,把每次積攢起來的金錢,送去給寺院的方丈,作為資助寺院的費用。
寺廟妓女的性交不僅是為了樂欲,而且也是為了敬神。這些女人把自己當作是所伺候的神的娘子,因而她們的淫蕩不受公眾的指責。況且有許多妓女並非本人樂意賣淫,而是因為年幼時就被父母送給寺廟而被迫淪為娼妓的。
色情雕塑
中世紀印度寺廟裡充斥著大量色情雕塑。這些獨特的藝術在整個印度的色情藝術中極具價值。這些根據史詩時期各種傳說創作的傑作,一直為後人所推崇。寺廟的牆上,到處都雕塑著以各種姿勢性交的男女,有的是一對男女性交,有的則一大群人群交。
作品中還有許多異常的性交方式,如口交,肛交等等。男人代表英雄,女人代表美麗漂亮的女神。這些女神是天堂中的高等妓女,人們常常認為她們是神的女僕,一般是生活在寺廟附近的歌女、舞女和寺廟妓女的化身。這些妓女在世時常參加寺廟的各種儀式。在特殊情況下,她們也為神事活動歌舞,或者通過賣淫為寺廟掙錢。
簡要介紹
在千年之前,印度人就把這些各種性愛姿態的雕像坦然的展現在世人面前,讓所有的人對於性這個人類最基本的本能有著認知,女人和性在這裡達到了最完美的體現,這些雕刻不僅僅體現了印度古代高超的雕刻藝術,更體現了印度人對美的追求。印度人把性作為了哲學,更是作為了宗教予以崇拜,在他們看來,這是世界獨一無二的愛,也因此就有了印度著名的“愛經”(KamaSutra)。據說未婚的印度女孩是要受《愛經》薰陶的,印度人對於性既保守又大膽,遊走其間,卻絲毫沒有任何的不和諧。一切仿佛是那么的自然,一切都是順理成章的。印度的女孩骨子裡散發出的那種狐媚與妖嬈是不是得益於《愛經》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印度對於夫妻生活的重視卻是極少國家能與之比的,儘管他們極力的提倡禁慾,甚至很多印度男性三、四十歲以後就徹底禁慾了,近代歷史上極受崇敬的聖雄甘地,37歲那年斷然立誓禁慾,此後一直沒有性生活,最後修煉到與年輕的侄孫女同床就寢亦無邪念的地步。印度前總理德賽在81歲時誇耀說,他自33歲就沒有過性生活了。但是印度人對於性愛與禁慾就如同一個硬幣的兩面,一面性視為一種虛幻,一種宗教超越的障礙。另一方面實行禁慾的人被視為是有崇高道德力量的人,受到社會的高度評價。在兩良種截然相反的理論觀念中平衡而相安無事,恐怕又是印度文化的另一個特色。另一方面也印證了,一個不開化,思想行為不自由的禁錮中的民族是否能產生燦爛的文明,是值得我們深思的。
具體內容
流傳甚廣被印度奉為三大經典的《愛經》中,更是用哲學的形式詮釋著性愛,它強調的容忍、溫柔、精英主義、濫情和無情抽象混合等,都是印度的獨特社會形態和思想所塑造出來的。該書偏重性愛時的心理描述,在談“性”之前花了很大的篇幅先談論了關於“愛”的問題。書中說“愛”是身體、心靈和靈魂的體驗。相愛的人更需要用心靈去彼此感應,用純潔的靈魂去忠貞,而用身體去體驗天地合一的美好境界。書里詳細描述了各種性交技巧和調情藝術,其中更是融合了當時社會的各種風情,把古印度的藝術愛好者在詩歌,音樂,繪畫,雕刻等方面的才藝用一種非常柔和與美的方式一一呈現,為後人揭示了愛不僅僅是一門藝術,還是一門渲染了濃厚宗教色彩的學科,而非赤裸的肉慾。這本書的目的是為了女性取悅於男性,書中說妻子應該掌握各種技能,如唱歌跳舞、裁剪、手工、巫術、鬥雞和賭博等共64項外能,還應該掌握64項內能,如八種擁抱,八種接吻,口交的八個階段,抽動陰莖的八種方式等,把性愛的姿勢,技巧與性愛的和諧用藝術表現形式栩栩如生的給人們描繪出來。而這裡有一個非常有意思的現象就是,幾乎所有的印度關於性愛的技巧中,都並不歧視女性,中國古代很多房事典籍中,都以女下位為主,強調男性的地位,男性在性愛中占主導地位,女性只是附從,儘管印度的性愛也是讓女性取悅於男性,但是並不強調男性的主動權,而是認為男女平等,甚至女性占有更多的主動,讓女性帶動男性,所以大多的圖畫,雕刻,女下位的姿勢比較少見,一般都是站立,或者摟抱,或者女上位。
創作介紹
《愛經》的作者犢子氏是在嚴格的禁慾之後才在公元四世紀左右完成的這部著作,他認為性愛是建立在男女雙方共同需求和滿足的基礎上才能完美和諧,並不單單是男性的一種生理髮泄,而女性在性愛中呈現出比男子更大的激情,從而獲得超過男性更多的快樂。他也認為性愛不是情慾的泛濫,而是要自我克制的,性愛的最高境界就是無我無他無情無欲渾然忘我的狀態中。
印度人雖然撰寫了第一本集“愛”與“性”為一體的《愛經》,但他們卻總是將“愛”與“性”完全分開,認為真正的愛應該是無師自通的人類本能,無需任何指導;相反“性”卻需要強調技巧。因而,印度關於性問題的書籍中常常用最主要的篇幅來介紹“無愛的性技巧”,即使《愛經》一書也明顯反映出這一傾向。
歷史文化淵源
文化追溯
公元前2300年至公元前1750年印度人就在印度河流域創造了十分發達的古代文明哈拉巴文化。公元前1500年左右開始歐印語系的雅利安人逐漸侵入印度,摧毀了早期的古印度文明,他們在印度建立了新宗教文化和主教。印度的現代宗教和歷史,就是源於這種宗教文化--吠陀經。從現在殘存的古建築遺蹟中我們發現了性愛和宗教的關係。在印度男性的生殖器官叫“林伽”(lingam),在一些古老的印度小雕塑中,你經常可以看見有一個雕刻著三個臉的半人半獸半植物的有角人,整個身子一絲不掛的在那裡做著瑜伽姿勢,他的陰莖直直地勃起,堅挺而有力,他代表的就是生育與創造,印度人認為這極有可能就是後來印度教中傳說的濕婆神。而另一些動物的雄性生殖器也經常被雕刻在各種古老的建築或者雕塑中。與“林伽”相對應的還有“瑜尼”(yoni)。瑜尼是佩戴腰帶、項鍊和漂亮頭飾的裸體女人,她們健壯而豐腴,充滿了活力和激情。有懷孕的也有抱著嬰兒的,但是無論怎樣的形態,這些早期的女性雕像,都象徵著人類的繁衍,也是代表掌管生殖的濕婆神之妻——帕威蒂女神。這可能就是最早的 “林伽”(lingam)崇拜。據專家考證,林伽崇拜起源於遠古的印度河文明時期。當時印度的原始居民達羅毗荼人盛行對男根的崇拜,摩亨殊達羅出土的印章反映出這種原始崇拜的痕跡。男根代表著繁衍生命的生殖能力,濕婆神也是從部落神祇演變而來的。實際上,林伽在印度教徒的心目中已不僅僅是生殖器官而是象徵著濕婆神的繁衍生命、創造萬物的無限潛能。濕婆既是苦行之神,也是縱慾之神,既是毀滅之神,也是創造之神。
性力崇拜
印度大多的宗教中對於性愛的態度是健康的,是泰然自若的。印度教中有一派崇拜性力(shakti)密教神秘主義的宇宙論認為:人體是宇宙的縮影,宇宙生命是男性本原布魯沙或男性活力濕婆與女性本原普拉克里蒂或女性活力沙克蒂(Shakti:性力)結合的產物,因此男女兩性的交媾就隱喻著宇宙兩極的合一。它創立了一些獨特的方法,用祈禱和朝拜代替了原來的獻祭儀式,與印度教中其他門派相比性力派是種行動體系。和印度教所有的教派一樣,他們也尋求解脫,但不在來世,而在“此生”,它不禁絕塵世中的各種享樂,反而去盡力地挖掘種種聲色之娛及“山神”經驗,它依靠性來達到獲取快樂的目的。他們認為修行的最終目的是克服兩極對立達到非二元狀態,獲得靈魂解脫的極樂或歡喜。通過想像的或真實的男女兩性的交媾(密荼那),認為性是最大的創造性能源,通過性交可以使人類靈魂和肉體中的創造性能源激揚起來,與宇宙靈魂的大能合流,達到一種最高的精神境界。這種性儀式或性瑜伽被看作靈魂解脫的捷徑。性力派特別重視性能量和性信仰儀式,他們也同樣信仰儀式圖、神秘符號和公式,為此他們直接把性交本身作為一種宗教儀式,通過性交可以使男女變成一對男女神,這種儀式稱為“輪寶供養”。它是在三更半夜由已婚或未婚的數對男女出席舉行“五種享樂”。前四種是魚、肉、酒、穀物和飲食,最後一種是性交。在性交之前需冥想和其他準備儀式,並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情,然後以多種形式進行性交,男女在極樂中溶為一體,體驗個人靈魂與宇宙靈魂合一的情景,性交並非取樂,而是藉助性來達到更高的精神境界。其最著名的方法就是口呤噢母嗎呢帕德米呋母--意思是“寶就在忘憂樹中”,並且名正言順地公開披露男女性器官的接觸。他們認為性是最自然,最美好的事情。
掌管生殖與毀滅的濕婆更是以勃起的陰莖“林伽”(lingam)作為其另一個化身的象徵,在濕婆派的神廟裡供奉的林伽是一根約有半米長、黑色、禿頂的石柱,有的林伽上還雕有四面濕婆頭像,放在狀如磨盤、石雕的“瑜尼”上,象徵著陰陽交合而產生的生殖力量。傳說中“林伽”(lingam)的來由是這樣的:有一天濕婆(Shiva)的妻子Kamakshi和他鬧著玩兒,用手蒙住了Shiva的雙眼,沒想到這使世界陷入了黑暗!Shiva為了懲戒kamakshi,讓她用泥土為他做這個Lingam。當她做完以後,發現她無法搬動。這時,洪水來了,沖毀了Kanchipuram整座城市和神廟,唯獨Lingam還留在原地。Kamakshi因為死死的抱住了Lingam才沒有被沖走。而因為抱得過緊,她在Lingam上留下了她乳房和手鐲的形狀。“林伽”(lingam)在很多地方都被供奉,每個去朝奉的印度婦女都會在它面前獻上一把花瓣,合一下掌,然後再在它的圓頂上摸一摸。而在印度宗教中,如印度教,耆那教這些都是信奉濕婆神的,所以他的“林伽”(lingam)幾乎隨處可見,這代表的就是創造和重生。
歡喜佛
大多的宗教儘管互不相干,卻也在長期的歷史沿革中不斷的吸收和相互的影響著。如佛教中的密宗,其中就有一個歡喜佛。在笈多王朝(320年-600年)以後,佛教在印度本土日益衰微,幾乎沒有立足之地,印度教日趨強盛,幾乎控制了印度大部分地區,尤其是在南印度,基本都是印度教的勢力範圍。儘管在古印度帕拉王朝(750-1150年)的庇護統治下,佛教又保存了一段較長的時期,但是為了發展和延續,不得不吸收了大量印度教的內容,衍變為密宗。密教也稱坦多羅教,坦多羅tantra(密咒)的詞根tan的原義就是生殖、繁衍。在密宗中,彼岸的超驗智慧“般若”代表女性的創造活力,另一種修煉方式“方便”代表男性的創造活力,分別以女陰的變形蓮花和男根的變形金剛杵為象徵,通過想像的陰陽交媾和真實的男女交歡的瑜伽方式,親證“般若”與“方便”融為一體的極樂涅槃境界。這就是“歡喜佛”的宗教寓意。佛教密宗里男女雙修就是印度教性力派影響下的產物。
在歡喜佛圖像中凶神惡煞的明王和明王妃合抱交媾,明妃摟抱其頭,一足圍繞其腰,就是“大樂”形式。與明王合為一體的嫵媚多姿的明妃,是明王修行時必不可少的夥伴。在佛經上叫做“先以欲勾之,後令入佛智”,她以愛欲供奉那些殘暴的神魔,使之受到感化,然後再把他們引到佛的境界中來。這就是供奉歡喜佛所謂修煉的“調心工具”和培植佛性的“機緣”。對著歡喜佛“觀形鑒視”,時日久了則習以為常,慾念之心頓消,利用“空樂雙運”產生了悟空性,達到“以欲制欲”之目的。
密宗認為他們對女性的崇拜是一種無私的行為,是一種真正意義上的愛:無愛,也就是《愛經》所詮釋的性愛的最高境界。因此,密宗儀式中的性事並不表現為激情,而是一種非個性化的行為,一種無狀態的心靈狀態和渾然一體的自我,沉浸於其中的是徹底的自我和自我的解脫。正是在這種解脫的意義上,禁慾與縱性、苦行與性力奇特地化為一體,成為同歸的殊途。這也就是為什麼在許多的寺廟中你都可以看見精美絕倫的性愛雕像的緣由,在今天,當我們漫步在印度諸多神廟中,你感受到的不是性的羞澀隱晦而是一種自然的原生態的美,那種源於生命本質的,是最持久的,也是永恆的。
11世紀金德拉國王維迪亞達拉的孫子基爾蒂瓦爾曼,梵語戲劇家克里希納米斯拉(Krishnamisra)在梵語諷喻劇《覺月升起》中,提到丹伽、甘達、維迪亞達拉等金德拉諸王的大臣們,曾舉行坦多羅教支派考拉·卡帕利卡的狂歡儀式。在這種性儀式中男性修行者構想他本人就是男神,而他的女性配偶則被構想成女神。
代表性建築
卡久拉霍性愛神廟
卡久拉霍(Khajuraho)性愛神廟是印度性文化最集中最完美的代表,也是千年前印度雅利安建築藝術的傑出代表。卡朱拉霍的神廟目前僅存25座,分東、西、南三大群落。在公元9~13世紀,卡朱拉霍曾是印度很有勢力的昌德拉王國(Chandela)的都城,印度教在北方的重鎮。王國的開國君主是納努克(Nannuk),其他有影響力的君主包括瓦卡帕提(Vakapati)、丹加·提婆(DhangaDev)和耶輸跋摩(Yashovarman)。公元950-1050年是王國的鼎盛時期,在方圓10公里的範圍內建有85座壯觀的印度教和耆那教石雕神廟。14世紀外族異教勢力入侵併控制整個印度次大陸時,反對偶像崇拜的莫臥兒王朝摧毀了昌德拉王國,同時對以人物造型為主的印度教神廟大肆破壞。與其他印度神廟的命運比較起來,這裡多少算是幸運的了,這個沒落於沙漠中的小山村,與世隔絕的地理位置讓它逃避了很多戰火的摧殘以及宗教衝突的迫害,讓我們今天能欣賞到印度中世紀最完整的寺廟性愛文化。這些神廟因其獨一無二的造型藝術在1986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登錄為世界文化遺產。
哈瑞·奎師那神廟
薩哈巴為此曾考察了數百座印度教寺廟,最後確定以含苞欲放的荷花為外形,以此象徵宗教的聖潔、超欲出凡,走向清淨的大同境界。全堂共4層,上面3層為荷花形(荷花是印度的國花),由27朵花瓣組成,每層9朵。第一層花瓣開放,第二層半開,最頂層欲放,富有立體動感。底層每片段預告瓣之間修建了一個個橢圓形水池,注滿清水,用於調節溫度,又好像池塘正在把花托起。在可容納幾千人的大廳里放置了一排排木椅,背面雕刻成波浪形,象徵湖水漣漣。在二、三層花瓣的空隙,陽光從此射人,設計十分巧妙,別具一格。其建築結構與悉尼歌劇院很相似,故也有人稱其為“第二個悉尼歌劇院”。蓮花廟外層用白色大理石貼面,通體雪白,純潔無暇。整個工程耗資1億盧比(184萬美元),每天有不少各種膚色的教徒來此參謁。
廟裡有各種各樣的雕刻來記述宗教的歷史,可以在這裡領略到世界宗教大融合的特色,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們都可以來這裡懺悔、冥想。這裡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們來朝拜全印度最美麗的神像之一茹阿妲·奎師那神像;還有這裡的博迦梵歌、摩哈帕拉達、博物館,在這裡你可以深入的了解印度神秘悠久的歷史和宗教。“奎師那”(Krishna)是至尊主的一個名字,意思是“最具吸引力”。“哈瑞”一詞是呼喚奎師那的神聖能量。而奎師那的教義的核心,就是強調愛的奉獻,只有愛才能拯救世界。在這個白色蓮花的廟裡,供奉著一對相愛的情人,所以奎師那的哲學也被稱為“奉愛瑜伽”。它認為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一種非常甜美的兩情相悅”,身在這愛的廟宇中,你會被周圍的虔誠的印度人感染,會很自然地重新審視自己對愛、對性、對人生、對他人的態度。他們認為人不是物質的實體,都是靈性的、永恆的、不可毀滅的絕對者的僕人。在絕對真理自性的最圓滿的展示中,茹阿妲·奎師那和哈瑞·奎師那兩者是統一的絕對真理的永恆展示。茹阿妲·奎師那是被支配的一半,而奎師那則是支配的一半。古時的聖人宣告:只有通過淨化了的感官,一個人才有可能引起主的注意。因此,奉獻者只有通過“奉愛瑜伽”的途徑才能到達他那裡。茹阿妲·奎師那是奎師那的完美崇拜者。她的奉愛榜樣鼓舞著所有的奉獻者,尤其是那些深愛與主具有高潔和秘密關係所吸引的奉獻者。這種關係就是:在情侶心態中的超然、甘甜的奉愛服務。因此有千萬化身的哈瑞·奎師那便有了成千上萬的妻子,而可以用自己的各種化身與每個妻子保持親密聯繫。
相關傳說
故事一
在印度史詩《羅摩衍那》中有一段“恆河的起源”:傳說印度教大神濕婆和烏瑪交媾,一次就達100年之久,中間從不間斷,眾神對濕婆的生殖能力感到驚慌,就央求濕婆把他的精液傾瀉到恆河之中,孕育了古老燦爛的印度文明,這就是恆河之水從天而來的原因。而我們知道恆河在印度是被稱為母親河、聖河,由此不難發現,在印度性是崇高而神聖的。
故事二
故事三
據史料記載,印度廟妓,來自一個傳說。十六世紀時,一位南部君王,發現妻子與人通姦,盛怒下叫兒子把她的頭顱砍掉了。這君王見兒子聽他的話,問他要什麼賞賜,兒子說想要母親回來。可是,他母親的頭顱已不知哪裡去了。那時,一個屬於賤民的女子葉藍瑪願意獻上她的頭,作為接駁。從此,葉藍瑪和妹妹荷妮伽瑪得以歸入印度眾神的行列,成為女孩子獻身作神仆的對象。許多年後,神仆變成妓女。目前,在印度卡瑪塔克邦北部,有為數多達十萬的廟妓。印度為人詬病的妝嫁制度,促使許多貧民將女兒獻為廟妓。而且,沒有兒子的父母,把女兒獻出後,習俗上這女兒可以代替兒子供養他們。利益所在,許多父母便不惜犧牲女兒的幸福。
文字記載
《佛說四十二章經》云:“佛言:人懷愛欲不見道。”又說“人繫於妻子寶宅之患。甚於牢獄桎梏鋃鐺。”故出家為沙門者,不得近女色、蓄妻子。
兩晉以前,中國人出家為僧尼者極少。兩晉以來,出家僧尼人數猛增。僧尼“斷婚姻、無子嗣、棄孝養、絕宗祀”的問題成了社會關注的問題。東晉孫綽(314~371年)《喻道論》引時論云:“周孔之教,以孝為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故子之事親,生則致其養,沒則奉其祀;三千之責,莫大無後;體〔得〕之父母,不敢夷毀……而沙門之道,委離所生,棄親即疏;刓剃鬚發,殘其天貌;生廢色養,終絕血食;骨肉之親,等之行路。背理傷情,莫此之甚!”對此,佛教徒不得不作出回應。東晉慧遠指出,僧尼為“方外之賓”,“遯世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變俗,則服章不得與世典同禮;遯世,則宜高尚其跡。”強調僧尼出家的意義在於“拯溺俗於沉流,拔幽根於重劫;遠通三乘之律,廣開天人之路。”所謂“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1] 此後,佛教理論家的抗辯一直持續不斷。到唐代,儘管佛教理論家依然堅持僧尼不近女色教義,嶺南地區卻“間有一二僧,喜擁婦食肉”,[2] 四川成都也有“剔髪若浮屠者,畜妻子自如”[3] 的現象;到宋代,連京城開封著名佛寺相國寺也發生了僧人反色戒的事,陶谷《清異錄》載:“相國寺星辰院比丘澄暉,以艷娼為妻,”時人譏稱“梵嫂”。上述記事,一方面披露了不少地方確有僧人近色的事實,另一方面,記述者無不對這種現象表示抨擊。武后時,內史狄仁傑上疏指斥僧人“身自納妻”;[4] 中宗時,左拾遺辛替否上疏亦指斥僧人“蓄妻養孥”,[5] 以至官府不得不出面干預。唐文宗太和年代,李德裕為成都尹、知劍南西川節度事,曾對“剔發若浮屠者蓄妻子自如”的現象下令禁止。[6] 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頒令“禁……僧人置妻孥”;[7] 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罷僧官有妻者”;[8] 元順帝至元元年(1342年)詔“凡有妻室之僧,令還俗為民”;[9] 明代律令則規定:“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還俗,女家同罪,離異;寺觀住持知情,與同罪……若僧道假託親屬或僮僕為名求娶,而僧道自占者,以奸論。”[10]
在史上,有女人的和尚中最著名的人物,應該是與真諦、玄奘並稱為中國佛教三大翻譯家的十六國時期高僧——鳩摩羅什。鳩摩羅什就有2個兒子10個女人......好吧,他是被迫的,你相信不?這是中國佛教界著名的“破戒事件”,為不少“近女色”的出家人津津樂道。
一代宗師都如此,小和尚便更不在乎規矩了。在某段時間,和尚有“妻”成風,且不乏和尚與尼姑結合的事例。此時與以後,和尚的女人也有了專門的稱呼——“梵嫂”,小和尚則敬稱之為“師娘”,而若和尚本人死去或者另有女人,就遂為眾和尚與長老德范者所有。太武帝拓跋燾打叛軍西至長安時,在寺院內發現有大批藏匿的弓矢矛盾,以及僧人淫亂的密室,遂大怒,下令殺戮沙門,查抄寺院。
但是在後來,“出家人不能有女人”還是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態度。到了唐代,法律上雖然沒有禁止和尚不可以有女人的條款,但在實行執行過程中,是不允許和尚有的。如果置女交友被發現了,和尚要被罰去做苦役的。在武宗發動的一系列滅佛運動中,僧尼就達26萬之多,其中收寺院奴婢為兩稅戶就高達15萬人,沒收寺院財產無以計數,全國寺院占有良田數十萬畝,形成了一個又一個相對封閉的莊園,而這15萬奴婢就供僧尼驅使取樂。中國歷史最早從法律層面禁止和尚娶妻的,出現在宋朝。宋時期,中國本土化的佛教禪宗日益興盛,新興寺院不僅擁有大量財物和田地山林,而且還經營商業、從事手工業兼放高利貸,並享有多種朝廷賦予的特權,在這一社會背景下,佛教世俗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許多來源於天竺的繁瑣的宗教儀式和戒律被禪宗僧人所摒棄,本應長居寺院深研佛法的僧徒,在鬆動的戒律面前,生活日趨多樣化。他們或寫詩作畫,或花鳥品茶,甚至食肉飲酒人所不拘,“花和尚”們也趕上好日子應世而生了。
宋初陶谷《清異錄·釋族·梵嫂》載,時有相國寺星辰院僧人澄暉,“以艷倡為妻,每醉點胸曰:‘二四阿羅,煙粉釋迦。’”又自詡“沒頭髮浪子,有房室如來。”生活過得“快活風流,光前絕後。”後有一個無賴少年來謁,願意埋單擺酒,只要讓他一睹這位“梵嫂”的芳容,澄暉沒同意。隔日,澄暉所居僧院的牌額被人蒙上新紙,上面調侃地寫著:“敕賜雙飛之寺”,一時為笑。當時還有道士與尼姑結為夫婦的,進士楊何“父本黃冠,母嘗為尼,”好事者傳為笑談:牝驢牡馬生騾子,道士師姑養秀才。
而在宋代的嶺南地區,因為距離中原遼遠,禮教束縛較弱,民風原始野俗,加之當地海上貿易發達,商業及高利貸業非常興盛,寺院資產普遍比較雄厚。因此當地富裕僧人“例有室家,”多有娶妻者。早在唐末,高州刺史房千里所著《投荒雜錄》中有:“南人率不信釋氏,......間有一二僧,喜擁婦食肉,但居其家,不能少解佛事。土人以女配僧,呼之曰師郎。”到了宋代,宋初鄭熊隨軍平定南漢,所著《番禺雜記》還曾記載番禹一帶和尚娶妻,人們稱之為“火宅僧。”南宋時人莊綽《雞肋編》中記載,“廣南風俗,市井坐估,多僧人為之,率皆致富,”以致“婦女多嫁於僧,欲落髮則行定,既剃度乃成禮。”這甚至使得當地的僧帽製作有自己的獨特工藝,制帽時“止一圈而無屋”不加帽頂,以便僧人新婚時“簪花其上。”當時有位北方人參加富商之女與某寺僧人的婚禮,場面熱鬧賓客眾多,等新郎出見,“視之,乃一僧也。”驚奇過後他即興題詩一首:“行盡人間四百州,只應此地最風流。夜來花燭開新燕,迎得王郎不裹頭。”
這一現象在江南民間也有流行,《雞肋編》曾載,當時的“兩浙婦人皆事服飾口腹,而恥為營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費,皆縱其私通,謂之‘貼夫’,公然出入,不以為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貼者皆僧行者,多至四五焉。”可見當時江南僧人公然“包二奶”,卻不為世俗所非。
宋代僧人還是妓院娼館的常客,這在當時的史料記載中多有出現。《笑林廣記》曾記載了一個宋代和尚宿娼的故事:杭州靈隱寺有僧瞭然,常宿於娼妓李秀奴家,並在自己手臂上刺字:“但願生從極樂園,免教今世苦相思。”不久衣缽一空,秀奴與他絕交。瞭然依然迷戀不已,乘醉往秀奴家,被拒之門外,他一怒之下竟殺了秀奴。當時的杭州知府蘇軾判瞭然死刑,還寫首《踏莎行》的判詞:“這個禿驢,修行忒煞,雲山頂上持戒。一從迷戀玉樓人,鶉衣百結渾無奈。毒手傷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這在《清異錄》、《揮壁三錄》、《輟耕錄》、《志雅堂雜鈔》、《西湖遊覽志餘》及趙葵《行營雜錄》等等書籍中所記尤多。
宋初陶谷《清異錄·釋族·梵嫂》載,時有相國寺星辰院僧人澄暉,“以艷倡為妻,每醉點胸曰:‘二四阿羅,煙粉釋迦。’”又自詡“沒頭髮浪子,有房室如來。”生活過得“快活風流,光前絕後。”後有一個無賴少年來謁,願意埋單擺酒,只要讓他一睹這位“梵嫂”的芳容,澄暉沒同意。隔日,澄暉所居僧院的牌額被人蒙上新紙,上面調侃地寫著:“敕賜雙飛之寺”,一時為笑。當時還有道士與尼姑結為夫婦的,進士楊何“父本黃冠,母嘗為尼,”好事者傳為笑談:牝驢牡馬生騾子,道士師姑養秀才。
而在宋代的嶺南地區,因為距離中原遼遠,禮教束縛較弱,民風原始野俗,加之當地海上貿易發達,商業及高利貸業非常興盛,寺院資產普遍比較雄厚。因此當地富裕僧人“例有室家,”多有娶妻者。早在唐末,高州刺史房千里所著《投荒雜錄》中有:“南人率不信釋氏,......間有一二僧,喜擁婦食肉,但居其家,不能少解佛事。土人以女配僧,呼之曰師郎。”到了宋代,宋初鄭熊隨軍平定南漢,所著《番禺雜記》還曾記載番禹一帶和尚娶妻,人們稱之為“火宅僧。”南宋時人莊綽《雞肋編》中記載,“廣南風俗,市井坐估,多僧人為之,率皆致富,”以致“婦女多嫁於僧,欲落髮則行定,既剃度乃成禮。”這甚至使得當地的僧帽製作有自己的獨特工藝,制帽時“止一圈而無屋”不加帽頂,以便僧人新婚時“簪花其上。”當時有位北方人參加富商之女與某寺僧人的婚禮,場面熱鬧賓客眾多,等新郎出見,“視之,乃一僧也。”驚奇過後他即興題詩一首:“行盡人間四百州,只應此地最風流。夜來花燭開新燕,迎得王郎不裹頭。”
這一現象在江南民間也有流行,《雞肋編》曾載,當時的“兩浙婦人皆事服飾口腹,而恥為營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費,皆縱其私通,謂之‘貼夫’,公然出入,不以為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貼者皆僧行者,多至四五焉。”可見當時江南僧人公然“包二奶”,卻不為世俗所非。
宋代僧人還是妓院娼館的常客,這在當時的史料記載中多有出現。《笑林廣記》曾記載了一個宋代和尚宿娼的故事:杭州靈隱寺有僧瞭然,常宿於娼妓李秀奴家,並在自己手臂上刺字:“但願生從極樂園,免教今世苦相思。”不久衣缽一空,秀奴與他絕交。瞭然依然迷戀不已,乘醉往秀奴家,被拒之門外,他一怒之下竟殺了秀奴。當時的杭州知府蘇軾判瞭然死刑,還寫首《踏莎行》的判詞:“這個禿驢,修行忒煞,雲山頂上持戒。一從迷戀玉樓人,鶉衣百結渾無奈。毒手傷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這在《清異錄》、《揮壁三錄》、《輟耕錄》、《志雅堂雜鈔》、《西湖遊覽志餘》及趙葵《行營雜錄》等等書籍中所記尤多。
南宋統治階級提倡佛教,僧侶人數激增①。於是在唐五代高級僧侶早已成為殘暴的封建統治階級,他們以叢林為逋逃藪,度牒作護身符,明目張胆地作奸犯科,宿娼、蓄妾以及誘騙良家婦女的醜聞穢事層出不窮。不僅其中的僧人淫亂,世俗男女的密期幽約也多於寺廟中進行。所以宋朝為了佛門清淨從法律層面禁止和尚娶妻。
接下的元朝並沒有繼承這一法規,在元代,和尚是允許結婚生子的,如盜掘南宋皇陵的楊連真迦便有兒子。當年**當道,和尚娶妻比比皆是,“艷妻穠妾,污穢不羞,奪利爭名,奔竟無已,雖俗人所不屑為。”一直到了泰定年間,因為出現了異常的天災,朝臣認為是和尚有女人,穢瀆了天神,元朝“遂復申舊法禁之”,實際仍是一紙空文。元代的和尚更在政治上成為當權派的一部分,氣焰熏灼,他們不僅霸占美貌女人①,而且政府還特地設立了變相的妓院“明因站”供他們淫樂②。當時有一首詩:
近寺人家不重僧,莫道出家便受戒,
遠來和尚好看經。那個貓兒不吃腥!③
據《元史·哈麻傳》載,西蕃僧人伽嶙真善演揲兒法(即房中術),禿魯帖木兒將伽嶙真推薦給元順帝,帝習而喜之,“乃詔以西天僧為司徒,西蕃僧為大元國師。其徒皆取良家女,或四人,或三人奉之,謂之供養。於是帝日從事於其法,廣取女婦,惟淫戲是樂。又選采女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諸弟,與其所謂倚納者,皆在帝前,相與褻狎,甚至男女裸處,……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無所禁止,醜聲穢行,著聞於外”。可見,當時的宮妓,不僅要表演歌舞,侍奉統治者,還要充作君臣和僧徒們施行房中術的工具。
元代還有一個怪現象是和尚公開地蓄妓納妾。如《元史·星吉傳》載:“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命,恃寵橫甚,數以事凌轢官府,星吉命掩捕之,得妻女樂十有八人。”又元世祖曾命楊璉真加為江南釋教總統,他竟然“受人獻美女寶物無算”。江南的佛教白蓮宗、白雲宗的上層僧侶,更是在自己的寺院中蓄髮娶妻(自己的喔,好似家族世襲的私營企業,和現在日本某些宗派的家族寺院一樣,把宗教做成了買賣。壟斷教權),儼然一副大家族居家過日子的模樣。
更有甚者,當時的西番和尚竟敢公開入民宅姦污婦女,“泰定二年,西台御史李昌言:‘曾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姦污女婦。’”這當然是元代統治者崇信宗教,縱容番僧的結果。
明朝也是明文禁止和尚娶妻的,而且是歷史上規定最嚴厲的時期,這大概與開國皇帝朱元璋本人是和尚出身有關。在明朝,如果和尚娶妻被發現了,後果很嚴重的,可以“亂棍打死”的,術語叫“捶死勿論”。即便花了一筆錢,留下了活命,也要被削去做和尚的資格,趕出寺院。後來朱棣當皇帝時,進一步加重了對和尚娶妻的打擊力度,“有違者殺”,這是中國司法史上對和尚近女色行為,最為嚴厲的處罰手段。僧人、尼姑、道士和牙婆等,是社會上的浮游者,被當時社會視為穩定社會中的不安定因子。如婦女去寺中求子,婦女回去,果然便能懷孕,生下男女,且又魁偉肥大,疾病不生。因有這些效驗,不論士宦民庶眷屬,無有不到子孫堂求嗣。原來寺中僧人,外貌假作謙恭之態,卻到十分貪淫奸惡。那淨室雖然緊密,俱有暗道可入,俟至鐘聲定後,婦女睡熟,便來奸宿。那婦女中識廉恥的,好似啞子吃黃連,苦在心頭,不敢告訴丈夫。有那一等無恥淫蕩的,倒藉此為繇,不時取樂。如此浸淫,不知年代。因此僧人、道士卻是多種家訓中反覆告誡小心接觸的人群,甚至皇帝一方面出於政策的考慮對佛教持寬容態度,另一方面又對普通僧尼的舉動禁止。如乾隆二十七年對寺觀僧尼以善會為名開場演戲收取錢財加以禁止,將為首僧尼拿獲問罪。①從明代中後期開始,寺廟成為重要的遊樂場所之一,甚至有在寺廟中攜妓唱曲者。道光十八年,鎮國公綿順等帶妓女進廟唱曲受到懲處。②同治八年的上諭中對婦女迸廟燒香嚴加禁止,將護國寺、降福寺等列入禁止名單,表示要對相關廟宇僧尼人等從嚴懲辦,以挽回頹風,並對寺廟的神聖性公開表示懷疑。③ 至於地方法令和鄉村自治條規以及私家訓誡等,更對遊方僧尼持警戒態度。如明代的村規特別提到了禁絕游僧道士賣婆雜戲等進入村內,將僧尼與賣婆等相提並論,視為擾亂社會治安的重要因素。④各類通俗筆記描寫的僧人參與喪葬儀式,演唱佛戲,在現實社會的地方法令中也被禁止。如乾隆二十四年三月,江蘇風俗條約對在喪葬儀式上演出戲劇的僧道進行責處,根據此條約所述,當時有許多僧人將佛經編為戲劇,絲竹彈唱,“儼同優伶”,有不少尼姑為少婦幼女戴發修行,艷服男裝,勾引男婦,與娼妓無異,“又慣人富家演唱彈經,一切引誘淫蕩之事,皆尼庵之所有”⑤。有的地方文告中將寺廟與戲館、遊船、賭場、青樓等並提。⑥有的地方為查禁廟戲而出現過激行為,如河南一知府將觀看廟戲的婦女堵在廟中,令衙役告訴婦女:“汝輩來此,定是喜僧人耳,命一僧負一婦女而出。”此舉雖然引起批評,但是也說明了寺廟和僧尼在大眾心目中的位置。①清代紹興師爺傳抄的秘本《示諭集錄》指責僧人:“不持戒律,靜居僧舍,梵音作鄭、衛之聲,應赴道場,諷誦優伶之曲。”“男女雜沓,僧俗喧闐,嗟彼狂且,豈能死灰而槁木,顧茲少艾,將無火欲而水貪,似此風化所關,亦且佛門有礙。”許多閨箴警告女子不要進寺廟,因為許多邪淫皆由參僧禮道而起。② 之所以有如此想法,也是因為當時社會上不少姦淫案件與遊方僧人有關。明清兩代編寫的公案集中記載了許多與僧人有關的案件,如明代編輯的《包龍圖判百家公案》第二十回《伸蘭瓔冤捉和尚》,第四十五回《除惡僧理素氏冤》,第五十六回《杖奸僧決配遠方》等,都是寫和尚犯姦淫之罪的故事。另外一部案例集《郭青螺六省聽訟錄新民公案》中的《淨寺救秀才》、《和尚術奸烈婦》等案件都與僧人相關。《古今律條公案》將案例分成若干類別,其中一類為“淫僧類”,其中的案件如《蔡府尹斷和尚姦婦》、《張府判除游僧拐婦》等皆為淫僧姦淫婦女的案例。《國朝名公神斷詳刑公案》的“姦情類”、“奸拐類”、“威逼類”都收有一些淫僧故事。
近代皮定均回憶錄《鐵流千里》;有的地區的地主惡霸居然還保持著中世紀殘無人道的“初夜權”。少林寺的和尚也擁有大量土地,周圍幾十里內的農民大多是他們的佃戶,有些所謂“六根清淨”的和尚竟公開要挾佃戶說:‘有閨女的種水澆地,有好媳婦的種好地,有爛媳婦的種爛地,沒有女人的開荒地!’少林寺佃戶的閨女沒人家願娶,小伙子沒有人家願嫁,家家都有一篇慘痛的血淚史。
《郁達夫文集》中所述的浙江諸暨避水嶺西山腳下的石和尚,“從前近村人家娶媳婦,這和尚總要先來享受初夜權”。
因為在中國儒家道德倫理的強大,宗教屈居非官方信仰(核心是敬天法祖)所以不敢過於明目張胆.這些特殊時期出現的現象,其表現的方式也與印度聖女有所不同,但無一不是對廣大婦女的傷害。建國解放後已無此壓迫傷害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