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博州黨辦發〔2011〕36號)精神,設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以下簡稱自治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機構規格相當於正縣級,隸屬於自治州農業局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農業技術推廣的法律、法規;擬訂農業技術推廣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主要農作物和特色農作物先進栽培技術及科研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組裝集成。
三負責農作物病蟲草鼠害趨勢的調查、分析、預測及防治指導工作。
四組織開展科學施肥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
五負責州內植物資源的檢疫、保護等工作。
六承辦自治州農業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設7個內設機構(相當於科級):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單位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組織人事、固定資產、財務、檔案、保密、信訪、老乾、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單位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效能建設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農業技術推廣站。承擔糧棉油糖等農作物先進栽培技術及科研成果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和組裝集成工作;指導縣市農業技術推廣站開展農業技術推廣工作。
三植物保護站。承擔農作物病蟲草鼠害趨勢的調查、分析、預測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自治州重大植保推廣項目;負責州內植物資源的檢疫、保護等工作;指導縣市農業技術推廣站開展植物保護工作。
四土壤肥料工作站。負責肥料試驗、示範、推廣工作,指導農民科學施肥;開展農田地力監測;指導縣市農業技術推廣站開展土壤肥料工作。
五化驗室。承擔土壤、肥料、植株、水樣等分析化驗工作;開展土壤肥力動態監測;指導縣市農業技術推廣站開展分析化驗工作。
六經濟作物試驗站。擬訂經濟作物生產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園藝、特色農作物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
七情報資料室。負責蒐集、整理國內外農業科技文獻材料和各級農業科技項目資料,組織編髮《博州農業科技信息》、農作物優質高產栽培技術模式及主推技術要點等。

人員編制

自治州農業技術推廣中心列全額事業編制68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3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4名。

附則

本方案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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