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畜牧獸醫局

根據自治州黨委辦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博州黨辦發〔2011〕36號)精神,設立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畜牧獸醫局(以下簡稱自治州畜牧獸醫局),機構規格為正縣級,為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事業單位,派出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現任領導

局長:巴音布魯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畜牧業的法律、法規;擬訂自治州畜牧業、飼料業、草原保護建設、畜禽品種改良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開展獸醫醫政、獸醫藥政、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飼料生產經營、畜禽遺傳資源、牧草種子、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動物產品安全、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草原監督管理工作。
三承擔提升自治州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責任。
四指導全州畜牧業生產、防災保畜工作;承擔對自治州國有牧場的業務指導、服務及協調工作。
五指導全州草原蟲鼠害防治測報、草原防火滅火工作。
六組織全州畜牧業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協調組織畜牧業重大科技項目聯合攻關。
七組織實施自治州定居興牧工程建設和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自治州畜牧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的日常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依法行政、組織人事、固定資產、財務、檔案、保密、信訪、老乾、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效能建設等工作;承擔畜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畜牧獸醫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畜牧草原科。
負責擬訂畜牧業綜合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扶持畜牧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州畜禽品種改良、畜牧產業化、抗災減災、牧民定居、草原建設和保護、種畜禽管理、國有牧場管理、規模化和標準化養殖等工作;依法落實草原承包責任制;指導草原蟲鼠害測報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的實施;負責全州畜牧業生產統計和畜牧業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畜牧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查處畜牧行政執法方面的違法案件;承擔科技興牧、科普宣傳、畜牧業人才隊伍培訓、畜牧業信息化平台建設等工作。
三獸醫科。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州動物疫病防治、撲滅規劃、應急預案和計畫;負責全州動物防疫、檢疫、疫情監測以及獸醫醫政、獸醫藥政、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動物產品安全、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及獸藥行業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州獸醫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和奶業工作。
紀檢(監察)組: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指導畜牧獸醫系統的黨紀、黨風和行政監察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州畜牧獸醫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縣級領導職數4名(含紀檢組長、首席獸醫官),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按規定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2名。

事業單位

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動物衛生監督所。相當於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管理。內設辦公室、動物衛生監督科、動物衛生檢疫科3個科室。列全額事業編制15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縣級1名、正科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構編制方案另行文)
二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動物疾病控制與診斷中心。相當於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管理。內設辦公室、動物疫病監測科、獸醫技術服務科(獸醫藥械供應科)3個科室。列全額事業編制12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縣級1名、正科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構編制方案另行文)
三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工作站(蝗蟲鼠害防治測報站)。相當於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管理。內設辦公室、業務科、蝗蟲鼠害防治測報辦公室3個科室。列全額事業編制14名,其中:領導職數2名(副縣級1名、正科級1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6名。(機構編制方案另行文)
四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草原監理所(草原防火辦公室)。相當於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9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副縣級1名、正科級2名)。
主要職責:負責全州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落實和禁牧、草畜平衡工作的監督管理;承擔草原資源與生態監測和預警系統的建設、管理;開展草原防火安全教育,組織草原火情隱患監測預報和防火滅火工作;承辦草原使用證的審核、發證工作,監督管理草場利用,核查各類草場載畜量,依法處理草場糾紛,查處非法開墾草場、採挖收購野生藥用和經濟植物的違法案件;依法監督牧草種子的生產和經營,查處經營過程中使用假冒偽劣牧草種子的違法案件。
五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畜牧工作站。相當於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管理。列全額事業編制10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畜禽品種改良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自治州畜禽品種改良發展規劃、計畫以及畜禽飼養管理技術標準;承擔種畜禽質量安全監督與管理、畜牧業良種和技術推廣;承擔飼養管理技術推廣服務、畜禽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畜牧技術支撐體系建設以及公益性事業職能;負責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和畜牧業產業化建設工作,實施畜牧業公共服務信息平台建設。

派出機構

阿拉山口口岸畜牧獸醫分局(動物衛生監督所)是自治州畜牧獸醫局的派出機構,行政和業務上受自治州畜牧獸醫局和阿拉山口口岸管委會的雙重管理。相當於科級,列全額事業編制5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主要職責:負責轄區內畜牧獸醫草原行政執法工作;監督管理轄區內動物防疫檢疫、飼料生產經營等工作;負責轄區內畜牧獸醫技術服務及相關協調工作。

其他事項

一將“自治州畜禽品種改良站”更名為“自治州畜牧工作站”。
二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畜牧獸醫局負責統一管理自治州動物衛生監督所、動物疾病控制與診斷中心、草原工作站(蝗蟲鼠害防治測報站)、草原監理所(草原防火辦公室)、畜牧工作站和阿拉山口口岸畜牧獸醫分局(動物衛生監督所)的人事工作。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中共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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