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澗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辦發〔2015〕17號),設立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正科級,為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將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職責劃入南澗彝族自治縣財政局。
(二)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和外事聯絡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承辦州人民政府檔案、指示由我縣貫徹落實的行文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報告、請示的擬稿和審核工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及省州部門和縣委、人大、政協轉縣人民政府辦理的事項。
(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請示縣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對縣人民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進行協調並提出處理意見,報縣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各部門對縣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縣人民政府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分解、下達縣人民政府年度主要工作目標任務,組織開展目標督查考核,督促、落實、反饋政府自身建設推進情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指導政府系統目標管理督查工作。
(七)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八)根據縣人民政府領導安排,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政府系統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交由縣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辦理的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縣人民政府應急值班工作,及時向縣人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指示。
(十一)負責全縣電子政務和政務信息工作,管理和維護南澗縣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做好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縣人民政府法制、外事聯絡、僑務和駐昆辦等工作。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其中南澗彝族自治縣法制局、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南澗彝族自治縣外事聯絡辦公室為正科級機構;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督查室、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為副科級機構。
(一)機要秘書股
組織對經濟社會發展中重大問題的綜合分析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各類文稿、各種文電的起草和校核;負責文電收發、分發、運轉、公文核稿、文印、清退、銷毀工作和印鑑、檔案管理;負責辦公室保密、機要工作;負責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的批示和簽發的重要文電;指導行政機關公文處理的有關業務工作。
(二)行政後勤股
承擔縣人民政府會議和活動的會務工作;負責財務、後勤、接待等行政事務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務車輛管理、調配和駕駛員管理及安全教育工作;負責公務車輛檢修保養、日常維護工作;辦理公務車輛年檢、繳費等相關手續;負責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黨建、黨風廉政和綜治維穩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管理辦公室(總值班室)
負責縣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人民政府領導有關指示;指導政府系統值班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指導全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協助縣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室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上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四)信息技術股
負責為上級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及辦公室領導提供政務信息服務,收集、整理和上報政務信息,完成政務信息考核任務,編輯全縣政務信息;指導、培訓、考核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電子政務協同辦公系統和移動辦公系統的推廣套用,管理和維護全縣電子政務協同辦公系統機構設定及人員變動;負責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內部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更新、技術保障和計算機網路的安全保密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視頻會議室會議保障以及政府有關會議多媒體服務工作,對鄉鎮電子政務視頻會議提供技術指導服務。
(五)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負責制定僑務工作規劃,督促檢查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開展僑情調查,向上級僑務辦公室和縣委、縣人民政府提供僑務信息,負責向涉僑部門通報工作情況;協助縣人民政府領導辦理僑務事項,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指導鄉鎮僑務工作;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和華僑華人在縣內合法權益的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參與涉僑捐贈監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指導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指導、推動涉僑宣傳、僑務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六)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上級黨委、政府領導有關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縣委、人大、政協領導有關重要批示的辦理落實情況;負責督促檢查縣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重點項目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督辦縣人民政府領導交辦的重要批示和指示事項;負責提出、分解和督辦政府工作報告中需要督查的目標任務;負責督辦縣人民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重要檔案中需要督查的重大事項;督促落實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辦理的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根據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縣委、縣人民政府的部署開展督查調研。
(七)南澗彝族自治縣法制局
承擔監督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依法行政的工作職能,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協調、指導、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縣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查、備案和清理、彙編工作;負責鄉鎮人民政府、縣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登記和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責任制推行工作,對縣人民政府所屬部門和各鄉鎮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綜合類法律法規的培訓,申辦和管理行政執法證件和法制督察證。承辦對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複議案件,承辦縣政府的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承擔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在政府階段的調研、起草、論證等工作。負責省、州以及縣人大常委會徵求縣政府意見的法規、規章等草案的辦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室日常工作,辦理法律事務,提供法律諮詢。負責指導全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行政機關的法制工作;承辦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駐昆明辦事處
負責做好省委、省政府和省級各部門、州駐昆辦事處和南澗縣在昆同鄉的聯絡工作;宣傳南澗經濟社會發展取得的成就、投資環境和招商引資政策;收集投資項目和信息,為縣委、縣人民政府爭取資金和招商引資提供服務;做好南澗縣上昆出差人員和辦事民眾服務工作。
(九)南澗彝族自治縣外事聯絡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外事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處理涉外事項,拓寬對外交流合作渠道;負責辦理縣內因公出國(境)人員的報批手續,收集整理出訪成果;負責受理國外來賓的投訴,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縣委、縣人大、縣人民政府、縣政協的接待工作,指導部門和鄉鎮接待工作;配合宣傳部門開展對外宣傳活動,做好對外政策、外事紀律、涉外保密和對外禮節禮儀等宣傳教育工作。

其他事項

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掛靠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

附則

(一)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南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以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南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最新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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