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根據《中共大理州委辦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澗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大辦發〔2015〕17號),設立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正科級,為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州、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交通運輸發展戰略、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擬訂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意見。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相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監督指導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公共汽車、軌道交通的運營和汽車租賃。負責轄區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及航道有關管理工作。
(四)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及實施細則、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養護、市場和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路政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
(五)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航道管理養護、船舶與港口設施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指導本縣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港口、碼頭、水運的行業管理。
(六)監督指導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照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七)指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行情況,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綜合統計,提供信息和諮詢服務。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教育培訓、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協調中央、省、州垂直管理的路政、總段、民航、郵政等涉及地方的有關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國防交通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國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劃國防交通路網布局,提出國防交通的建議,參加有關交通工程設施的勘察、設計鑒(審)定和竣工驗收;擬訂國防交通保障計畫;組織管理國防交通專業保障隊伍;組織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交通保障;負責民用運力國防動員;制定和實施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指導、檢查、監督國防交通工作,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及州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黨支部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工作、工會工作和婦代小組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機要、政務信息、督辦、接待和行業電子政務工作;負責組織重要會議,編寫史志,起草重要報告及綜合性檔案;組織辦理議案、提案;擬訂公路、水路行業及下屬單位體制改革與結構調整方案;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承擔行業網路管理工作;負責對外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牽頭負責行業規劃的擬訂、實施,負責協調對接上級規劃在本區域內的布局。負責縣級交通工程建設的技術審核工程,負責擬訂會商重大工程的規劃、變更、設計及方案,負責審核重大工程施工方案的審核工作和技術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業預測、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收集整理長短期公路運輸網路、水上運輸網路規劃的圖文、表冊等資料,收集上報各類工程進度、各種自然災害、交通事故信息,以及下屬單位、掛鈎單位等的有關資料並及時提供領導分析決策。擬訂行業財務會計、資產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指導行業財會改革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基礎設施財務管理工作;監督交通規費資金的使用;承擔預決算、政府採購及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監督下屬單位財務工作。
(三)基本建設規劃管理股
承擔公路、水路基本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基本建設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工程設計審批、施工許可、造價管理、招投標管理、實施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基本建設行業資質審查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設工程環保設計、施工和驗收工作;負責農村公路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承擔中央投資、中央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利用外資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承擔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的布局規劃工作,行業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統攝工作。
(四)質量監督股
履行全縣農村公路建設及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和造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村公路養護及養護工程的質量監督及考核工作,負責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組織工程建設的交竣工質量檢測及交竣驗收,負責處理交通工程質量事故。參與縣內其他交通工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五)法治路政管理股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擬訂實施意見;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初審工作;負責相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研究提出交通運輸發展政策措施;擬訂公路、水路行業及下屬單位體制改革與結構調整方案;負責交通行業精神文明與行風建設;負責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加強農村公路路政管理,保障農村公路的路產、路權。
(六)安全監管與運輸管理股(應急辦公室)
擬訂有關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監督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承擔有關公路、水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有關抗震救災工作;承擔城鄉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制度和運營規範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擬訂綜合運輸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運價政策;承擔運輸線路、營運車輛、樞紐、運輸站場等管理工作;承擔車輛維修、營運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機構和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工作;承擔公共汽車的運營、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的指導工作;承擔許可權範圍內汽車出入境運輸、國境河流運輸有關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

其他事項

(一)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牽頭,會同南澗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南澗彝族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南澗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南澗彝族自治縣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協調綜合運輸計畫的實施。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改局等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並負責公路、水運行業管理,編制專項規劃,組織項目建設實施及運營安全管理。
(二)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南澗彝族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規劃和建設。兩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城市公共運輸整體規劃的有效銜接。
(三)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對通航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南澗彝族自治縣水務局對通航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和堤防安全負責,南澗彝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南澗彝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參與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水務局牽頭的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參與編制通航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通航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一)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二)本規定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式辦理。
(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以南澗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南澗彝族自治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最新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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