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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及任務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
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以切實推進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完善政策措施、精準核定對象、嚴控建房面積、加強技術服務、保障民眾利益,精準排查鑑定、逐戶建立台賬、加快工程進度、嚴密組織實施,倒排工期,壓實責任,確保2020年6月底全面解決我區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
二、主要政策
(一)政策範圍。農村危房改造實施範圍為全區農村地區,中心城區範圍內不予安排實施,風景名勝區要按照景區規劃管理要求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必須符合《土地管理法》關於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分配及使用的規定。
(二)補助對象。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農村危房改造對象應在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以下簡稱4類重點對象)中,根據住房危險程度確定。
1.補助對象認定。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以區扶貧部門認定為準;低保戶和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身份識別以區民政部門認定為準;貧困殘疾人家庭身份識別由區殘聯商區扶貧或民政部門聯合認定,應為具有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等身份的殘疾人家庭。
2.根據住房情況分為危房戶和無房戶。危房戶是指其自有住房經技術鑑定為C、D級危房,且無其他自有房屋的農戶(D級為整棟危房,C級為局部危房)。房屋危險程度鑑定,由區住建部門根據省住建廳《關於轉發〈農村住房安全性鑑定技術導則〉的通知》(贛建村〔2020〕6號)檔案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農房安全鑑定辦法,組織專業人員逐戶開展房屋安全鑑定,對於結構安全情況複雜、難以簡易判斷的農房,聘用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經費由區財政保障。無房戶指無自有房屋的農戶,由農戶申報、村級評議、“鄉村兩級公示”等措施認定。對於危房戶和無房戶無改造意願、自願通過其他方式解決安居問題的,在履行確認改造意願程式後可不納入危房改造範圍。其中,危房戶必須提醒其拆除或不得使用危房。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C級危房應實施維修加固,D級危房且無維修加固保留價值的應拆除重建,新建房屋應以就地就近建設和農戶自建為主,也可通過購置村內閒置安全農房解決安居問題。對無自主改造能力、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特別貧困戶,鄉(鎮)政府和村集體要通過兜底幫扶措施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異地建房的,要及時拆除危房、並將原宅基地交還村集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不得用於支持購買城鎮商品房和敬老院建設,享受了城鎮
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移民搬遷政策的,不得列為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
2.改造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要遵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術導則的通知》(建辦村函〔2018〕172號)中的改造質量安全要求:房屋維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險構件全部甄別鑑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項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達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補助資金單獨進行粉刷、裝飾等與提升住房安全性無關的改造行為;新建房屋要在確保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築風貌、室內外環境等設計和施工。建房面積要嚴格執行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農村建房審批部門要對建房面積實行事前、事中、事後的嚴格管控,堅決防止超標準建房。
3.兜底保障解決特困農戶安居問題。對自籌資金和勞動能力極弱的特困農戶,要採取有力措施解決安居問題:一是區住建、扶貧、民政、殘聯部門要重點從自籌資金能力和家庭勞動能力等方面,制定特困農戶的認定標準、程式等細則,嚴格精準認定特困農戶,絕不擴大範圍。二是可通過提高補助標準、由村集體組織安排幫建代建、實施“
交鑰匙工程”、修繕加固現有閒置公房、置換或長期租賃村內安全的閒置農房等方式解決特困農戶安居問題。“交鑰匙工程”要堅持解決最基本居住的功能定位,面積嚴格執行省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嚴控農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積的通知》(贛農房辦字〔2019〕5號)要求,即1-2人戶建築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3人戶不超過50平方米,3人以上戶不超過60平方米。項目標準上嚴格執行相關規定,不得使用財政資金購置家電、家具等設施,絕不“拔高標準、吊高胃口”。要科學合理安排項目實施,做好存量去化。
(四)資金籌集與撥付
1.資金籌集。根據省財政廳、省住建廳分解下達計畫資金情況和省、區兩級財政配套要求落實資金。各鄉(鎮)要做好涉農資金統籌,鼓勵發動社會幫扶和引導農戶自籌等渠道籌措資金。鄉(鎮)政府按程式要求及時將資金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上。實施“交鑰匙”工程或代建(維修)的,經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業人員驗收合格後,補助資金由鄉(鎮)政府撥付至指定的第三方賬戶。
2.補助標準。根據不同對象類型、不同改造方式等不同情況,我區2020年度4類重點對象分類補助標準如下:
重建(新建)房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每戶補助3.5萬元,低保戶每戶補助2.5萬元,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三類對象具有殘疾人身份(含軍殘證人員)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每戶可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00元補助資金;維修加固房屋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每戶補助0.65萬元,低保戶每戶補助0.5萬元,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三類對象具有殘疾人身份(含軍殘證人員)的貧困殘疾人家庭,每戶可在上述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000元補助資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和其他風貌管控重點區域的維修戶,補助標準可根據實際酌情提高。按照上述標準安排資金仍有結餘的,應將其追加安排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等特別困難農戶或根據財政部門扶貧資金統籌使用管理規定與其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
3.資金撥付。20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工程,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於印發<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8〕5號)檔案要求的時間節點完成驗收、資金撥付,竣工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驗收合格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資金撥付到戶,做到竣工一戶、驗收一戶、撥付一戶。為確保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和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6月底前全部整改落實到位,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6月15日前竣工、6月20日前完成竣工驗收、6月30 日前資金足額撥付到補助對象“一卡通”賬戶。由村委會和補助對象簽訂協定實施“交鑰匙”工程或代建(維修)的,補助資金由鄉(鎮)政府撥付至協定指定的第三方賬戶。
三、工作要點
(一)做好對象精準認定。原則上對摸排出的所有危房戶全數安排改造對象,改造一戶、銷號一戶。安排有改造意願的農戶填寫《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向村委會申報補助資格。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查程式逐級公示、審核,並在《審批表》中填寫審核評議意見。區民政局、區殘聯、區扶貧服務中心等有關區直部門對對象資格聯審後分別在《危房改造對象認定表》中填寫聯審意見並蓋章,最後由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審批表》中填寫縣級審批意見、確定其補助資格。對行動困難、文化程度低的農戶,要主動上門幫助其做好補助資格申報工作,確保“不落一戶”。區扶貧、民政部門要加強動態管理,及時按程式將新增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危房戶(無房戶)納入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範圍,由區住建局列入農村危房改造實施計畫全部實施。
(二)做好任務實施安排
1.確保建檔立卡貧困戶任務的實施。區住建、扶貧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對接,按照對象認定程式確認補助資格,並全數安排實施。
2.做好其他對象任務的實施安排。在核定底數的基礎上,可根據實際情況上報並組織實施其他對象改造任務。
(三)做好工程調度監管
1.加快任務推進。任務和對象確認後,要督促農戶抓緊開工。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已全部開工,6月15日前全部竣工;其他對象改造任務4月底前全部開工,6月30日前全部竣工。各鄉(鎮)要按此節點要做好工程組織調度,確保任務按時完成。
2.做好質量監管。區住建部門要加強農村建房管理隊伍建設,做好質量安全基本知識宣傳。要健全完善農村建房質量安全監管機制,一是明確責任。農戶自建房屋的,由農戶、施工隊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採用統建、代建方式的,由建設主體和施工單位對房屋質量負主體責任。二是加強監管。開展農房建設質量安全要點的簡化培訓,增強監管力量、提高監管水平,實行事前介入、事中監管、事後驗收,做到全面覆蓋,能夠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新建和維修加固房屋檢查情況要分別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質量檢查表》《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
3.做好掛牌標識。區住建局對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對象及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進行掛牌標識。2016年以來,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危險等級鑑定結果A級、B級的,直接懸掛“A級、B級”牌;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四類重點對象房屋全部懸掛“相應年度政府資助援建”牌,不懸掛“A級、B級”牌。
4.落實工程驗收。工程完工、達到入住條件後,各鄉(鎮)申報驗收,由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工程驗收。新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改造建房安全驗收表》,維修加固房屋驗收情況填寫《農村危房加固改造質量安全檢查表》。年度計畫脫貧戶的危房改造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需將
工程驗收表格等資料及時提交區扶貧部門。驗收合格並完成資金撥付的房屋,要在顯著位置懸掛“政府援建”標識牌。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工程驗收、資金撥付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春節前後,接受省級驗收暨績效評價。
5.加強督促指導。根據區脫貧攻堅農村危房改造掛牌督戰要求,加強對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指導,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
(四)加強建築風貌管理。農村危房改造要深化設計理念,在單體建設上,要在居住功能、外形風格、建築層數上引導和管控,體現美麗、特色、生態的良好風貌。此外,要嚴格執行農村宅基地制度要求,把拆舊還基和竣工驗收、資金撥付相掛鈎,通過加強農村危房改造風貌管理,著力打造鄉村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的優秀典範。
(五)做好資金運行監管。按照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於印發<江西省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贛財社〔2018〕5號)加強資金使用管理,嚴禁截留、擠占、剋扣、挪用、套取補助資金。對於日常監督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和典型案例要通報全區,涉嫌違法違規的線索,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六)做好政策信息公開和總結宣傳工作。
1.強化信息公開。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各鄉(鎮)要向社會公開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內容、操作程式、對象審批、實施結果等信息。要印發政策宣傳冊,組織人員進村入戶主動宣傳。要在鄉、村兩級公開公示危房改造對象審核情況,加強社會監督。要公布省、市、區三級農村危房改造專線電話,及時接受處理社會民眾政策諮詢、合理訴求。
2.做好總結宣傳。要全面梳理、深入提煉、全方位總結脫貧攻堅以來農村危房改造的特色經驗、工作成就,彙編文獻資料、音像圖文。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網路等各類媒體和政府入口網站等各種平台開展宣傳工作。聚焦農村危房改造主題持續發力發聲,積極配合參與到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各階段總結宣傳。
(七)做好農戶檔案信息管理。
1.做好農戶紙質檔案管理。要按照國家部委和省、市要求,實行一戶一檔。檔案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農村危房改造申請審批表(附屬檔案1)、對象認定表(附屬檔案2)、質量檢查表和工程驗收表(見附屬檔案3、4、5),農戶(夫妻)身份證、戶口簿和4類重點對象身份證件複印件和其他所需資料等。要加強農戶檔案資料管理,做到專人負責、規範齊整。
2.做好農戶檔案信息錄入工作。在所有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鑑定工作基礎上,健全完善住房安全工作檯帳,做到村村有台帳,戶戶有鑑定,及時將危房改造檔案信息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信息錄入省農村危房改造脫貧攻堅三年行動農戶檔案信息檢索系統,確保信息數據共享。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配備工作人員與辦公設備,落實工作經費。要強化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的責任,採取分片包乾、責任到人的辦法,層層壓實責任。對文化程度低、行動能力弱的困難農戶,由鄉(鎮)政府和駐村工作隊員配合村“兩委”人員主動上門幫助其做好補助資格申請及後續相關審批、建房、驗收和報賬等事項。
(二)加強技術服務。區住建局要發揮技術職能作用,深入鄉村基層、加強技術指導,做好圖集推廣、工匠培訓,並通過以點帶面、穩步有序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試點,進一步提高農村危房改造技術水平。通過技術下鄉活動,加大鄉村住房建設和加固改造技術的指導,發掘當地傳統的建造工藝、用材,著力顯現傳統建築風貌,提升農村住房建設水平。
(三)抓好檢查調度。農村危房改造計畫任務明確後,實行進度“旬報制”、加強科學調度。各鄉(鎮)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狠抓工程進度,確保按時完成任務。區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隨機暗訪調研,深化對基層的了解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要實地督導,促進整改,幫助基層提高水平、鞏固成效。
(四)狠抓作風建設。要主動作為、主動擔當、主動服務,用過硬的作風狠抓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實施。及時公開各農村危房改造專用電話,主動回應民眾關切、解答民眾諮詢、處理民眾信訪,嚴厲打擊基層幹部和村霸侵害民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違法行為,營造社會民眾共同監督的濃厚氛圍,著力打造人民滿意工程。
印發的通知
新府辦發〔2020〕28號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建區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區直各單位:
《新建區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5月25日
起草說明
根據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民政廳、省殘聯《關於印發江西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建村〔2020〕17號)精神,區住建局起草了《新建區2020年河湖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現就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目的依據
《實施方案》是為切實做好我區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確保我區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根據省住建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省民政廳、省殘聯《關於印發江西省2020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建村〔2020〕17號)精神,結合我區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主要內容
主要有四大塊內容:
總體思路及任務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聚焦建檔立卡貧困戶等4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以切實推進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回頭看”、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問題整改,完善政策措施、精準核定對象、嚴控建房面積、加強技術服務、保障民眾利益,精準排查鑑定、逐戶建立台賬、加快工程進度、嚴密組織實施,倒排工期,壓實責任,確保2020年6月底全面解決我區建檔立卡貧困戶住房安全。
主要政策
(一)政策範圍。
(二)補助對象。
(三)改造要求
(四)資金籌集與撥付
工作要點
(一)做好對象精準認定
(二)做好任務實施安排
(三)做好工程調度監管
(四)加強建築風貌管理
(五)做好資金運行監管
(六)做好政策信息公開和總結宣傳工作
(七)做好農戶檔案信息管理。
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技術服務。
(三)抓好檢查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