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統計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深圳市南山區統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予以。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個方面內容。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認真執行《條例》規定,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增強部門工作社會透明度,推進依法統計,提高部門工作溝通和服務質量的重要措施,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紮實有效推進。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
  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一是成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邵侃彥局長任組長,嚴曉輝副局長、陳橋益副局長、許洪興調研員、李魯湘副調研員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指定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專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等具體工作,形成了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科室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堅實的組織領導和人員保障。二是制定計畫。結合部門實際,制定了《南山區統計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計畫》,將政府信息公開區分專業,科室的責任,分工負責,從而明確了工作目標和措施,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三是認真抓好宣傳培訓工作。組織全體幹部、職工學習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要求各科室把此項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實,要積極協助配合,按規定及時上報公開內容,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信息發布員按時參加了由區政府辦公室組織的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培訓,增強信息發布員敏銳性,嚴格按程式進行信息審稿、核實及發布工作,提高電腦信息發布軟體系統操作水平。四是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政策法律規章,建立和完善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社會評議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時,製作依申請公開及依申請公開各類處理樣表,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框架,責任主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審批流程、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流程、公開的責任及監督檢查機制等,從制度上保證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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