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是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友愛北路51-1號(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第二辦公區)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組織起草城區安全生產重大措施檔案,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區安全生產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城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城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城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許可權範圍內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承擔非煤礦安全監管工作。
    (五)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工礦商貿行業的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六)負責組織城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有關規定和政府委託,依法牽頭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七)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城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八)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煤礦、地下非煤礦山和尾礦庫領域除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城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五)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南寧市西鄉塘區應急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設1名局長,副局長3名。

內設機構

一、局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隸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機要保密、扶貧攻堅(鄉村振興)、統戰、民宗、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二、局辦公室 (負責對應市局辦公室、協調科、人事科、宣傳科、政策法規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務、信息、檔案、信訪、社會治安、人口健康、綜合治理、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負責組織相關人事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法制、宣傳、信息報送、局政務網頁、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承擔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對應市局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組織制訂值班和應急管理等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上級業務指導部門應急調度和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城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相關工作。
負責綜合協調指導電力、武裝、教育、體育、文化旅遊等行業基礎安全生產工作。
四、綜合減災救災股(負責對應市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
負責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統籌綜合減災工作。研究提出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城區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協調財政、發改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牽頭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助工作。承擔城區減災委員會辦公室、城區市區防內澇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對應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城區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政府數據、權責清單等相關工作。
六、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對應市局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及其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非煤礦山、地質和地震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除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隱患排查綜合治理相關工作、負責監督企業購買安全生產責任險,負責事故掛牌督辦綜合性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統計分析工作,協調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綜合性工作。
七、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對應市局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
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安全評價工作。協助協調指導交通、市場監管、建築、職業健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火災防治與自然災害救援股(對應市火災防治管理科、自然災害救援科)
組織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組織指導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氣象、地震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氣象、水旱、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防汛、水旱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承擔城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人員調動、職能調整以及臨時階段性工作,由局黨委決定,依責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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