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武鳴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武鳴區應急管理局是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靈源路190號
  • 所屬地區:南寧市武鳴區
  • 所屬單位: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城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全城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全城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城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城區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城區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城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規定許可權指導協調全城區消防工作,指導各鎮、各部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全城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全城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拔和區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 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 、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城區本級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全城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自治區、南寧市要求參與安全生產、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城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全城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城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城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少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城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城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 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以上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城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城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 城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颱風災害預防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 城區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 必要時,城區自然資源局、水利局、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城區應急管理局,以城區機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災害防治工作。
2.與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城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 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城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全城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 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城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城區本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城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
(一)工作職責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調研、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
(二)崗位設定
1.股長崗位:負責行政秘書股全面工作。具體負責文電、印章、黨群、紀檢監察、保密、人事(含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編制、績效考評等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副股長崗位一:協助負責局機關行政日常事務。負責做好局機關及監察大隊人員考勤管理、車輛調配和報修管理、接待、會務、會議紀要、辦公用品購置、申領等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信息、信訪、維穩、綜治、精準扶貧、美麗武鳴生態鄉村等工作;協助負責局機關黨支部思想政治、基層組織、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統戰、民族團結等黨建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3.副股長崗位二:協助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檔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和借閱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衛計、史志、公共資源交易監管、網路設備維護、更新和全局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室管理、來客接待等工作;負責全局及監察大隊執法裝備的申領、登記等管理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4.財務會計崗位: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做好局機關及監察大隊幹部職工政工、職稱、工資晉級、工資核定、調資、福利申辦、勞資統計、財務分析和用款計畫、政府採購、國有資產、審計、退休離崗人員、勞動工資、公共節能、重點投資項目、績效預算、公共資源交易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的會計工作和各股報銷發票初審;協助做好局機關及監察大隊人事編制、其它統計等工作。
5.財務出納崗位: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財務出納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財務、報銷發票初審、政府採購等工作;協助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6.文電管理崗位一: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來電處理、上承下達等日常管理事務工作;協助局機關統一戰線、民族團結等工作;協助局機關118系統收文、發文等工作;協助各類會議會務、節假日值班安排及行政秘書股日常保潔管理等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7.文電管理崗位二:負責局機關和監察大隊118系統收文、發文工作;負責檔案收文登記、編號、傳閱跟蹤、歸檔等工作。協助局機關及監察大隊來電處理、上承下達等日常管理事務工作;協助各類會議會務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8.文印管理崗位:負責局機關文印室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材料編輯、文印、發文登記、分類歸檔等工作;協助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相關材料的報送、領取工作,收集、統計局機關及監察大隊要求上報的各類材料。協助局機關及監察大隊年度檔案整理歸檔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9.後勤保障(司機)崗位: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聯繫城區車輛綜合保障服務平台申請車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監察大隊出車登記管理、車輛的日常養護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10.後勤保障(門衛)崗位:負責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樓物業、安全保衛、報刊收發、保潔等管理工作。完成行政秘書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法規科技股
(一)工作職責
組織制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減災救災綜合性相關政策,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工作;指導執法隊伍對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執法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城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授隊伍教育訓練,監督指導企業“三項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崗位設定
1.股長崗位:負責法規科技股全面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行政許可A崗崗位:協助股長負責法規科技股行政許可崗位(城區政務服務中心應急局視窗)工作職責。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查、頒證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和帶有儲存設施經營企業除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乙種)的受理、審查、頒證工作;負責城區行政審批辦應急局服務視窗日常事務;負責做好局機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兩公開”材料按規定發布到城區入口網站及其統計上報工作。協助負責局機關科學技術、全民科學素質等日常管理工作及年度迎檢材料籌備工作。完成法規科技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3.行政許可B崗崗位:協助法規科技股工作。協助城區政務服務中心應急局視窗業務。完成法規科技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
(一)工作職責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 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特種設備除外)安全管理情況,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協調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指導協調地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二)崗位設定
1.股長崗位:負責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全面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協管員崗位:協助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工作。完成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危險化學品和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股
(一)工作職責
負責全城區化工(含石油化工) 、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的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安全評價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二)崗位設定
1.股長崗位:負責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股全面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協管員崗位:協助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股工作。完成企業安全監督管理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防災減災股
(一)工作職責
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組織實施消防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指導各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城區防火安全委員會(城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指導水旱災害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全城區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二)崗位設定
1.股長崗位:負責防災減災股全面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協管員崗位:協助防災減災股工作。完成防災減災股股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應急協調辦(負責城區安委辦工作)
(一)工作職責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組織制定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承擔應對較大以上災害指揮部的應急調度和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協調交通、建築、電力、水利、郵政、電信、農林、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城區性安全生產、自然災害防範的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城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崗位設定
1.主任崗位:負責城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綜合協調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貫徹落實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綜合協調崗位一:協助負責城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行政執法統計系統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管控管理推進等工作。協助各類會議會務等其他工作。完成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3.綜合協調崗位二:協助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快(續)報、事故網上直報、事故統計上報等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統計、信息上報等日常管理工作;協助各類會議會務等其他工作。完成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4.綜合協調崗位三:協助負責視頻監控室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 “美麗南寧·整潔暢通有序大行動”日常協調及迎檢材料籌備工作;協助各類會議會務等其他工作。完成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一)工作職責
受城區應急管理局的委託,負責全城區重大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等工作。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以及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巡查企業的安全生產動態設施,並依法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糾正和實施行政處罰。對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設施和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三同時”情況進行監察;受理安全生產方面的舉報和投訴;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對各種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並按相關處罰辦法提出處罰意見。協助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結案工作,組織查處事故中的違法行為並對該違法行為實施執法監察工作,並監督落實。協助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承辦其他業務股室移交的案件,並實施行政處罰。承辦城區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崗位設定
1.大隊長崗位:負責城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全面工作。完成局機關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2.副大隊長崗位一:協助負責城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日常事務。協助負責城區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檢查等工作。完成局領導及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3.副大隊長崗位二:協助負責城區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檢查等工作。完成局領導及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4.監察員崗位一:協助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檢查、民眾舉報投訴處理等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5.監察員崗位二:協助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檢查工作,以及檢查執法文書的台賬整理、建檔工作;負責大隊執法裝備及其他設備的管理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6.監察員崗位三:協助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察、檢查工作,以及檢查執法文書台賬的整理、歸檔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7.監察員崗位四:協助負責職責範圍內相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及相關材料的建檔等工作。負責監察大隊檔案材料的整理、歸檔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8.監察員崗位五:協助負責職責範圍內危險化學品、其它工貿行業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察、檢查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及建檔、民眾舉報投訴處理等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9.工勤崗位:負責城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後勤保障工作,協助局機關後勤保障工作。完成安全生產監察大隊業務負責同志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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