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是南寧市邕寧區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邕寧區紅星路2-1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城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級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城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城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監督實施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
(三)負責城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城區應急管理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城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城區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城區黨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城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城區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協調城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城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規定許可權指導協調城區消防工作,指導城區各級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城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颱風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城區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撥和城區本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城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區有關部門和各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城區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城區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城區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按照國家、自治區、南寧市要求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城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城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城區應急委員會、安全生產委員會、減災委員會、防汛抗旱指揮部、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城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城區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城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城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城區自然資源局、城區農業農村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城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協助城區黨委、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城區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颱風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城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邕寧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和草原(地)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地)火險、火災信息。
(2)城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森林和草原(地)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各鎮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地)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城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和水旱災害預防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城區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城區應急管理局,以城區相關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災害防治工作。
2.與城區發展和改革局在城區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城區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城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城區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根據城區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城區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城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根據本局工作職責,南寧市邕寧區應急管理局內設行政辦公室、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安全監督股)、綜合協調股、財務股、應急救援股。
行政辦公室職責:協助黃超華副局長負責行政事務與黨務工作、檔案管理、勞動工資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對接市局辦公室、人事科、宣傳科工作,以及整體工作的協調安排,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以及規章制度的起草等。
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安全監督股)職責:負責對接市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工作。
綜合協調股職責:負責綜合協調股工作、城區安委辦日常工作;負責對接市局綜合協調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政策法規科工作。
財務股職責:負責局機關財務、協助奚學農副局長負責應急救援物資和賑災物資工作。
應急救援股職責:協助奚學農副局長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接市應急聯動中心工作;對接市局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火災防治管理科、自然災害救援科、救災和物資保障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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