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局

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局

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局是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區委關於市政管理、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政管理、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西鄉塘區城市管理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西鄉塘區魯班路1-5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有關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環境衛生、市容市貌、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城區市政基礎設施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區市政資金使用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擬訂城區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方面的政策研究。負責牽頭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長效工作機制。組織開展城市治理聯合執法、揚塵治理以及城市治理相關重大難點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
(四)負責制定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專業規劃、年度計畫和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政策研究。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資金使用計畫,制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專項年度資金計畫。
(五)負責城鄉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計畫和標準。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和市區建築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行維護負責統籌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六)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城區城市道路、橋樑、排水、景觀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級管養城市道路、橋樑、排水、景觀照明及其配套設施等市政基礎設施維修、養護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級管養城市道路、橋樑、排水、景觀照明設施被臨時占用、挖掘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級管養城市道路、橋樑健康監測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級廣場管理工作。
(八)負責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工作的協調、督察、考評,向區委和區政府提出城市治理、城市綜合整治督察問責建議。負責對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協調、監督和考核。
(九)按照市和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職責分工,承擔相關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負責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督指導和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的協調或組織實施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落實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城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宣傳工作。
(十一)負責城區級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和城區級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城區市政管理方面的科技、教育、人才、信息化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市政隊伍建設。
(十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四)完成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
行業管理部門加強源頭監管,依法履行行業內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檢查等職責,指導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行政處罰等工作,並提供充分協助和便利;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涉嫌違法行為,可進行調查和收集材料,及時通知並將相關案件線索和材料移送具有管轄權的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日常執法巡查工作,依法實施行政調查權、行政處罰權和法律、法規規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根據工作需要積極配合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履行行政確認、行政裁決、行政檢查等職責。
2.與市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責分工。
邕江綜合執法範圍內水上、水面和法規、規章規定由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由市級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上述範圍以外的行政處罰權,由屬地城區(開發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
3.建立健全執法協作聯動機制
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監督制約的工作機制,形成管理和執法工作的合力。

內設機構

辦公室主任
1、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各類信息的上傳下達,做好來文來電收發、登記、傳遞、交辦、督辦、建檔和存查等工作。
2、草擬全局工作計畫、總結、重要檔案、簡報等文字材料,審核把關局屬各單位以局名義、局辦名義上報、下發的文字材料。
3、負責局領導班子決定事項的安排、督查與落實工作。
4、負責局機關職能內相關審批工作。
5、負責指導、監督局屬各部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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