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南寧市武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南寧市武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最佳化設定的新部門,為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城廂鎮農壇路3號
  • 所屬單位: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南寧市武鳴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南寧市有關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規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城區實行綜合行政執法領域相關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具體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綜合行政執法的政策研究、監督指導和重大行政執法活動的協調或實施;負責城區綜合行政執法方面行政訴訟應訴、行政複議答覆工作;負責城區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
(三)負責城區綜合行政執法數位化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行使《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機關行政處罰範圍的通知》(南府發 [2017] 24號)中授權南寧市規劃區行使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村鎮建設、建築市場、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文明施工、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燃氣等城鄉建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住房保障、房產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人民防空平時開發利用、工程建設與維護、通信等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城鄉規劃編制、實施和管理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九)行使對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和測繪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行使醫療衛生、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產品、計畫生育、中醫服務和職業衛生等衛生健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種子、肥料、農藥、農業環境保護、基本農田保護、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等農業農機監管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畜牧生產、獸藥管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獸醫管理、生豬屠宰管理、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等畜牧獸醫、動物防疫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行使維護漁業水域環境,保護、增殖漁業資源,依法執行漁業生產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行使森林資源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野生植物資源保護、木材運輸、木材經營加工等林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行使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等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六)行使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美術等文化綜合市場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七)行使旅遊經營者、導遊等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八)行使勞動保障監察等勞動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九)行使對教育管理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二十)行使工業(節能監察、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攪拌站、電力)、商務(打擊走私凍品、成品油流通、服務業)等經濟貿易和信息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二十一)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二十二)行使上述行政處罰權(含相應的行政監督檢查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僅包含實施行政強制措施)。
(二十三)承辦城區黨委、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註明:根據《中共南寧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關於深化南寧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涉及機構編制調整事宜的通知>》(南編〔2019〕66號)、《中共南寧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檔案<南寧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南編〔2019〕67號)檔案精神和工作要求,自2020年起,原我局二層機構武鳴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已連人帶編劃歸南寧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管理。

內設機構

行政秘書股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檔案、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年度考核的組織工作;負責新聞宣傳、社會宣傳;督辦上級機關與城區領導交辦的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局統計工作和調研工作;負責來信來訪接待與回復工作;負責與上級主管部門、涉改部門以及鎮銜接聯絡工作;負責全局機關物業管理、食堂管理、辦公場所建設及裝飾、維修等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財務股
負責局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工作;負責管理局財政資金,對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及執法裝備的採購;按規定管理有關票據,對有關收費、罰款進行管理;負責本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計畫財務方面的業務培訓;負責局所屬執法機構案件的罰沒收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所有罰款直接進入財政統一賬戶,防止資金外流。
指揮調度中心
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局日常執法工作的指揮調度、綜合協調和督查考核;負責應急預案的擬訂、緊急事件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組織執法檢查、開展執法監督;負責擬訂專項整治、集中執法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執法車輛調度和管理、執法裝備管理工作。
法制股
負責擬訂局系統法制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重大、疑難行政執法案件的法律審核;負責執法疑難問題研究;負責對各執法隊法制工作的指導監督;負責對執法隊的行政執法質量考評工作;負責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與法律審核工作;負責公布、更新行政執法項目清單、行政執法依據、裁量權基準檔案;承辦本機關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以及訴訟的應訴工作;負責局系統法制工作人員培訓、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案件移送工作;負責局系統執法人員執法業務培訓工作。
政工人事股
負責全局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考核獎懲、職稱評審、社會保障、人員招錄、人才引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局隊伍培訓建設,組織和紀律作風建設,負責各單位人員調配和中層幹部的任免呈報;負責幹部教育培訓、人事業務培訓、新錄用人員初任培訓等工作;負責局工會、共青團、婦女、老乾、計生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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