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武鳴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南寧市武鳴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南寧市武鳴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是南寧市武鳴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寧市武鳴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武鳴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南寧市武鳴區興武大道174號交通大廈11、1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有關管理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規劃城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及文化廣播電視產業和旅遊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城區性重大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活動,指導行業精神文明建設。組織城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推廣,制定旅遊市場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和組織實施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
(四)指導城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重點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工作,會同財政部門編制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發展資金計畫。監測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產業經濟運行,依法負責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
(五)指導、管理城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城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工程和公益活動,推進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七)推進城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城區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推進廣電網於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及城區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工作及人才隊伍建設。
(八)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九)負責城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保存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調研、傳承和傳播。
(十)指導城區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對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經營和廣播電視機構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旅遊保險工作,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城區入境、出境、國內旅遊業務慣例;指導監督、協調文化、廣播電視、體育、旅遊系統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指導城區假日旅遊工作。
(十一)指導、管理城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大型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對外交流活動,推動區域旅遊活動。
(十二)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文物保護和考古工作,承擔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城區博物館、文物管理等機構業務建設。
(十三)負責城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管、指導;推進城區國家應急廣播系統建設;指導、協調城區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對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五)城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領域的行政處罰權劃入城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十六)完成城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城區文化廣電體育和旅遊局主要負責加強源頭監管,依法履行審查審批、批後監管、指導監督、備案登記及公共服務日常管理等工作職責,並將其納入績效考核事項;負責落實政策擬定、行政許可、行政審查、行政審核、行政徵收、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和其他行政權力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協調上級部門的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2.與城區黨委宣傳部的有關職責分工。
城區黨委宣傳部負責新聞出版、電影和報紙宣傳的管理;負責掃黃打非工作。

內設機構

(一)行政秘書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應急、安全、財務、檔案、信息、政務公開、績效考評、社會綜治等工作;統籌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起草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有關管理規定、辦法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協調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系統政策調研工作;協調推進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武鳴區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承擔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普法工作和涉外法律事務;承擔政務審批工作;負責依申請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文化股。綜合管理城區文化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藝術生產及藝術團體的體制改革和業務建設;指導民眾文化、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等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業務建設,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基層民眾文化活動,指導村文化活動室和社會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管理城區重大文化活動;規劃、協調城區文化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監督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的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和普及工作,協調、指導文物保護、考古工作和重大項目的實施;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管理。
(三)旅遊股。負責研究草擬城區旅遊宣傳促銷方案;組織實施城區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城區重要旅遊促銷活動;協助辦理旅遊涉外事務和簽證;協調旅遊對外交往與合作工作。負責城區旅遊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認證及考評工作;研究草擬城區旅遊發展戰略、旅遊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並參與監督檢查;培育和管理旅遊市場,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組織實施旅遊行業國家標準,建立健全旅遊業管理規章制度;研究落實旅遊產品開發計畫;指導、監督旅遊安全管理;指導城區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評定工作。
(四)廣電股。負責城區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城區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指導和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擬定城區廣播電視安全播出有關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區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推進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監管城區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推進廣播電視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城區廣播電視“戶戶通”和廣播電視基礎設施建設等重大工程。
(五)體育股。擬定城區競技體育、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負責城區競技體育、民眾體育的巨觀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擬定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綱要》的有關規劃;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城區國民體質監測工作;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職工體育、社區體育、少數民族體育、老年人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及行業體育協會工作;擬定訓練競賽體制改革措施;制定城區業餘訓練項目的設定和重點布局;協調城區訓練網點的管理;擬定城區體育競賽組織工作;組織和協辦在城區舉行的國際和全國、全區的體育比賽;指導、協助行業系統和基層舉辦各種體育競賽活動;組織城區參加國際、全國、全區、全市各項比賽的工作,組織指導參加全區青少年比賽及全區運動會的集訓和比賽;負責城區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城區教練員、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擬定城區青少年業務體育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的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城區運動後備人才的培養和選拔;指導辦好體育運動學校的訓練工作;負責城區內外競技體育、民眾體育的信息情報收集管理工作;負責城區體育產業發展建設的調研及有關發展規劃的草擬工作;負責城區電腦體育彩票發行和銷售點的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1.武鳴區文化館
2.武鳴區圖書館
3.武鳴區文物管理所
4.武鳴區體育運動學校
5.靈水風景區管理處
6.伊嶺岩風景區管理處
7.武鳴區人民政府招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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