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寧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 頒布時間:1995年05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5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第二條 本市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獻血是每個適齡、健康公民應盡的社會義務。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適齡、健康的公民,均應按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和享有用血權利。推行公民無償獻血,建立無償獻血基金,發展獻血事業。無償獻血...
根據該辦法,在南寧中心血站各獻血點累計獻血滿8000毫升及以上(機採血小板每人份按照200毫升全血計算)或者參與無償獻血志願服務滿600小時及以上都可以辦理南寧市無償獻血榮譽卡,享受“三免獎勵”。經修訂的《南寧市獻血條例》於2021年11...
確定獻血滿8000毫升後,在“南寧獻血”官方微信頁面下方對話框可輸入“市民卡”三個字,即可獲取辦理市民卡所需提供的相關資料。3、每年什麼時候可以辦卡?答:只要符合榮譽卡辦卡條件的獻血者,隨時可以遞交辦卡電子版材料。南寧市獻血辦...
《成都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一個成都市義務獻血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醫療用血,加強血液管理,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實行人道主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
《寧波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6年8月31日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發布,1997年1月1日開始生效,該條例分為七章,共46條。其目的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適用範圍為居住在寧波...
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2年2月14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條例信息 【發布單位】80101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2-02-14 【生效日期】1992-07-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檔案來源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96年3月8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
為發揚人道主義精神,救死扶傷,保證本市醫療用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濟南市實際,制定《濟南市公民義務獻血辦法》。凡具有濟南市常住戶口,男性二十周歲至五十周歲、女性二十周歲至四十五周歲,身體健康的公民,每五年義務獻血一次。因...
第二條 凡居住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健康的適齡公民,均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提倡公民無償獻血。第三條 本市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和公民個人儲血、家庭成員互助、單位集體互助及社會援助相結合的用血制度。第四條 本市行政...
《天津市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管理條例》是天津市1996年1月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發布單位】80201 【發布文號】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52號 【發布日期】1996-01-23 【生效日期】1996-06-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長沙市公民義務獻血管理辦法》在1992.11.09由長沙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保證醫療用血和戰備儲血的需要,加強公民義務獻血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公民一次獻血量為200至400毫升(首次獻血量為200毫升),兩次獻血間隔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第十二條 公民有償獻血後,由採血單位發給《公民義務獻血證》和國家規定的獻血營養補助費。公民無償獻血後,不領取營養補助費,由採血單位發給《...
上海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89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六次會議通過)檔案發布 《上海市獻血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9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施行前在本市無償獻血和義務獻血的公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員需要醫療臨床用血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第四十條 本條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1月1 日起施行的《寧波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同時廢止。修改內容 ...
《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與醫療用血管理辦法》屬於地方法律法規,由大連市人民政府於1994年5月10日發布並執行。【發布文號】大政發[1994]39號 【發布日期】1994-05-10 【生效日期】1994-05-10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血液管理,保證醫療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鼓勵無償獻血。本省行政...
《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條例。【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第九條 各級紅十字會應當參與公民獻血的宣傳和動員工作,推動公民獻血工作的開展。第三章 獻血 第十條 凡符合獻血體格檢查標準的18至55周歲的男性公民和18至50周歲的女性公民,均應按下列規定履行獻血義務:(一)具有本市戶籍的公民...
《廣州市公民義務獻血工作管理辦法》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為公民義務獻血工作於1988年9月14日印發的一份檔案。【發布單位】81905 【發布文號】穗府辦[1988]89號 【生效日期】1988-09-14 【失效日期】【檔案來源】廣州市公民義務獻血工作管理...
條例全文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和醫療用血條例 (1995年8月31日大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於1993年7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12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的條例。條例一共分為七章:第一章...
第七條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領導公民義務獻血工作。市和區(市)縣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內公民獻血、用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和區(市)縣有關部門協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本條例。各級紅十字會參與本地區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