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 發布單位:80707
- 發布日期:1991-11-19
- 生效日期:1991-11-19
《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條例。
《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的條例。【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吉林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1991年7月25日吉林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
市和區、縣獻血辦公室隸屬於同級衛生行政機關,具體負責公民義務獻血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第八條市衛生行政機關的主要職責:(一)根據本市醫療用血需求和適齡公民人數,擬定和實施本市公民義務獻血規劃和年度計畫;(二)制定實施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範;(三)負責採血單位的資格審批工作;(四)負責本市血源、...
(一)根據市公民義務獻血規劃和年度計畫,制定和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公民獻血規劃和年度計畫;(二)負責公民義務獻血和獻血知識的宣傳工作;(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公民醫療用血的管理工作;(四)在本行政區域內具體執行本條例規定的獎勵和處罰。城(郊)區衛生行政部門的職責由市衛生行政部門另定。第九條 義務...
上海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89年1月28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 六次會議通過)檔案發布 《上海市獻血條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1998年9月22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本市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
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公民義務獻血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本條例的實施。衛生行政部門所屬的獻血辦公室,負責公民義務獻血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級紅十字會應當配合、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公民義務獻血的宣傳、動員工作。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市獻血事業發展計畫,安排獻血事業專項經費,用於發展獻血事業。第...
《寧波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6年8月31日由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發布,1997年1月1日開始生效,該條例分為七章,共46條。其目的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適用範圍為居住在寧波市行政區域內適齡、健康的公民。該條例已經廢止,當前施行的是2012年11月29日...
《成都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一個成都市義務獻血的條例。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醫療用血,加強血液管理,保障公民的生命和健康,實行人道主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學校、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凡居民住在本...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血液管理,保證醫療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實行公民義務獻血制度,鼓勵無償獻血。本省行政區域內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應按本條例規定履行獻血義務。第三條 ...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發布於1996年3月8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檔案來源 青島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 (1996年3月8日青島市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4月17日山東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條 為保證本市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
第七條 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領導公民義務獻血工作。市和區(市)縣衛生行政部門主管本轄區內公民獻血、用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本條例。市和區(市)縣有關部門協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實施本條例。各級紅十字會參與本地區獻血的宣傳動員工作,推動無償獻血。第二章 獻血義務與用血權利 第八條 十八周歲...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是於1993年7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93年12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的條例。條例一共分為七章: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機構及其職責、第三章公民獻血、第四章公民用血、第五章獻血管理、...
《天津市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管理條例》是天津市1996年1月發布的檔案。發布信息 【發布單位】80201 【發布文號】天津市人大常委會第52號 【發布日期】1996-01-23 【生效日期】1996-06-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五十二號)《天津市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
《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於1993年頒布實施,對我市的公民義務獻血和血液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很大作用。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的規定對《烏魯木齊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進行了修訂,審議通過了《烏魯木齊...
1997年12月10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17日公布 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上海市公民義務獻血條例》的決定 頒布單位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2.17 實施時間 1998.01.01 ...
2001年3月29日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2001年4月13日江蘇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批准。鑒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江蘇省獻血條例》已經頒布實施,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南京市...
條例全文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大連市公民義務獻血和醫療用血條例 (1995年8月31日大連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1995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醫療用血需要,保障公民身體健康,發揚救死扶傷的...